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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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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对刑事附带民事主体范围的研究,简要的分析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和赔偿主体的范围,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主体的反诉权和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2.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遭受的不仅是身体的伤害,更有心灵的创伤。法律不应仅限于加害人承担刑事责任及其物质损失,更应给予被害人以一定的精神抚慰,以减轻被害人的精神痛苦。追究刑事加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赋予刑事案件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保障人权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3.
保护公民的精神权利不受侵害是我国法律的神圣职责,我国的民事法律对精神损害予以认可和支持,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却不允许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我国目前精神损害赔偿存在受害人权益无法保证与加害人责任过重之间的矛盾。在司法实践中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需要了解被害人在案件中具体受到伤害的程度和加害人的情况。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需要对现行的司法解释做出相关修改,给予被害人程序选择的权利,建立健全国家赔偿制度,为被害人提供更加可靠、更加人性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4.
当今社会,精神权利愈来愈受重视,在民事法律规范对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予以承认和支持的同 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却将其拒之门外,由此产生诸多弊端。为实现法之公正,并充分发挥刑事 诉讼的积极作用,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予以受理,并依据有关 民事法律规范确定责任的有无及大小。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存在受案范围小、争议难点多、执行到位率低、检察机关提起偏少等缺陷,为完善这一制度,应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明确检察机关在其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增设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6.
完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制度 ,但这一制度存在不少问题 ,亟需完善。例如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应赋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刑事部份上诉权 ,即是健全与完善这一重要制度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7.
精神损害应当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禁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要求赔偿,既与宪法和民事立法相冲突,也缺乏理论根据,而且不利于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将精神损害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法律公正精神与效率原则的要求和体现,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国一项特殊且重要的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必要。然而,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且随着人们对诉讼引发的深入研究和我国诉讼法实践的不断发展,此制度的弊端也不断暴露出来,引起了众多的争议。因此,有必要适时地对这一程序制度进行修改,使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充分体现诉讼效益原则和诉讼经济原则,实现刑事审判理论和实际的有效统一。  相似文献   

9.
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论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形成于奴隶社会.由于历史阶段不同,各国制度不一样,各国的法律规定也不相同.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此都进行了规范,但其赔偿范围均限于“物质损失”范围.众所周知,某一行为对受害人的损害除了可能造成物质损失外,精神损害也可能发生.因此,笔者就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原则、数额进行探讨,希望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共商良策,完善我国立法.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刑事案件中受害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 将“刑附民”案件精神赔偿请求拒之于法院受理大门之外的做法,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目前, 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展开大辩论,充分说明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难尽如人意。在刑事诉讼领域, 应尽快将精神损害赔偿合法化,并建立完善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减轻诉累,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判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但由于我国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附带民事诉讼与现代司法理念产生冲突,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冲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实践价值受到质疑,最终应将该制度取消。  相似文献   

1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先予执行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因此,应对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先予执行制度在时间、适用条件和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间接侵犯商业秘密中,“应知”应达到与“明知”接近的程度且侵害人不能提出反证陡‘方能成立,间接侵害人“使用”商业秘密不包括不知悉商业秘密情况下的使用商业秘密制成的产品之行为。商业倏密类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应限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与刑事被告人完全重合的刑民交错案件。  相似文献   

14.
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立法和司法的内在要求,是全面保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的需要,同时也是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体系,顺应国际立法全面保护人格权发展趋势的需要,国家应在立法上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15.
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诉人"与"公益诉讼人"之身份有所重合,其中蕴含着公诉权力涉猎领域蔓延和公力救济保护范畴扩张的双重机理,表现在权力界度、诉权顺位、对审关系及司法救济门槛等多方面。回归检察机关的公益属性地位,并将这种特殊程序视作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对过去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反制,从而在"公益诉讼人"主体明示、能动性诉前程序构建基础上,实现民事公益诉讼对于刑事诉讼的形式依附和实质独立之融合。  相似文献   

1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学术界更多的关注精神损害赔偿应当纳入损害赔偿的范围,而然对于当事人和法院来说,如何保障判决的高效便捷执行,是他们都要面对的一个严峻的难题,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裁判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中之难"。尽管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附带民事的赔偿的解决,部分地区的司法机关采取在刑事判决之前进行调解,并以此作为考虑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因素。但这却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公众对司法信赖的下降,而且只是缓解了执行难的困境并没有解决好这一难题。本文尝试从制度层面、内因性因素、司法资源以及司法能力、社会政治等因素分析着手,总结司法实践中的有益实践,提出一些建议,期待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指正。  相似文献   

17.
民法本位问题在我国当今声名鹊起。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现代民法社会本位论、权利本位兼社会本位论等。民法社会本位说中的“社会”,难以找到合适的利益承载主体,决定社会本位不能作为一种立法标准和本位价值取向。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我国民法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不必牺牲自己本份的私主体权利本位而代之以社会本位。  相似文献   

18.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岗位廉政教育体系的基础工程,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教育的创新和拓展。通过对岗位廉政教育的基本原则、关键环节和基本特点的探讨,旨在探索党员干部岗位廉政教育的途径,建立一种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开展廉政教育的新型教育模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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