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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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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证豁免在获取某些特殊重大犯罪案件关键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等方面具有现有的刑事司法制度所无法代替的价值;作证豁免不同于诱供,具有正当性,该制度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和参考样本,并与现行法律发展的趋势相契合,具有可行性;作证豁免制度包括了“污点证人”的不起诉制度和对“污点证人”的保护制度等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应当采行分散式立法模式,在起诉程序、证据制度等中分别规定作证豁免制度的相关内容;作证豁免制度的建构应当先由各地的司法机关部门开展改革试验,并由立法机关在较为成熟的时期推进作证豁免的制度化.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中卡特尔豁免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法律制度的研究 ,揭示了卡特尔及可豁免卡特尔的一般构件 ,归纳出了可豁免卡特尔的主要类型 ,并以德国为例说明了豁免卡特尔的基本程序。还通过探究反垄断法中卡特尔豁免法律制度建立的根据 ,从我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外国经验 ,提出了在制定我国反垄断法时 ,建立我国卡特尔豁免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法律行为制度是德国法学在理性主义与浪漫主义两大思潮共同作用下的结果。我国法律行为制度兼有前苏联民法与日本民法的特点。法律行为在民法学领域和法理学领域具有不同的含义。应当将民法学领域中的法律行为定义为“意思表示行为”。  相似文献   

4.
论欧盟银行法的构架和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盟银行法以欧洲单一市场的建立为历史背景,以欧共体银行指令为主要表现形式,现以《第二银行指令》为核心,形成了“单一银行执照”、“母国控制”以及对第三国的“互惠”等重要原则和制度。这一区域性银行法的显著特征,不仅表现为它具有巴塞尔体制所不具有的法律权威,而且还在于它服务于“自由化”和“审慎监管”双向政策目标,此外,基于协调原则并借助“相互承认”方法而得以形成和确立,也是其一大特色  相似文献   

5.
国际法上的国家管辖豁免概念,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及其财产免受其他国家的法院管辖。国家管辖豁免作为国际法上的一项原则,首先是通过一些欧美国家19世纪的国内法院判例的积累而形成的。进入本世纪以后,这个原则又得到世界其他各国的一般承认。但是,关于国家所应享有豁免的具体范围或程度,各国的实践和理论却始终存在着对立和分歧。其中最基本的对立表现为绝对豁免主义和限制豁免主义两种立场的对立。所谓绝对豁免主义,是指除非国家自愿服从外国法院管辖,原则上无论国家的行为性质如何,在外国法院均享有完全的管辖豁免。而所谓限制豁免主义,则将国家的行为分为“主权行为”或“统治权行为”(jure imperii)与“非主权”或“管理行为”(jure gestionis)两类。按照限制豁免主义,国家只能就前一类行为享有豁免,而关于后一类则不能享有豁免。本文主要是探讨在国家管辖豁免原则形成初期、有关这一原则之理论根据的各种学说以  相似文献   

6.
欧盟银行法以欧洲单一市场的建立为历史背景,以欧共体银行指令为主要表现形式,现以《第二银行指令》为核心,形成了“单一银行执照”、“母国控制”以及对第三国的“互惠”等重要原则和制度。这一区域性银行法的显著特征,不仅表现为它具有巴塞尔体制所不具有的法律权威,而且还在于它服务于“自由化”和“审慎监管”双向政策目标,此外,基于协调原则并借助“相互承认”方法而得以形成和确立,也是其一大特色。  相似文献   

7.
论反垄断法的适用豁免制度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反垄断法适用豁免制度的形成根源于三个因素:即垄断的直接经济效率性、垄断的竞争效果和公共利益。美国、德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适用豁免制度比较完善,且各具特色。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们的垄断豁免制度正在发生演变,并表现出三种趋势:即由行业豁免向行为豁免转变、重视抽象规则和具体规则的联合运用、加强豁免制度的国际协调。中国构建自己的垄断豁免制度时,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应参酌各国、各地区的制度变迁趋势,借鉴它们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8.
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作为人民意志的表现,是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与规范。在司法实践中,授权立法具有补充、细化法律的作用。从授权明确性的作用及符合权力分立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和法明确性原则,论述了授权明确性的正当性、必要性,并对德国、我国台湾地区“授权明确性”的嬗变进行了研究,可知已经扬弃一号明确性公式,而采用二号明确性公式,发展出可预见性公式、自行决定公式与方针公式等审查标准。最后提出我国立法机关亦应遵守授权明确性,对授权立法进行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一国两制”是解决祖国统一的基本方针,但是,在法律系统中它是以法律原则的形式存在并发挥作用的。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它使两种在性质上有差别的法律制度结合在一起,构成统一的法律制度,并保证着将来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在这方面立法的协调,保证和引导特别行政区在处理区际法律冲突时正确作出选择。认识“一国两制”作为法律原则的地位,对于正确处理我国法律系统中统一与差别的关系,促进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国家豁免与外交豁免都是国际法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国家豁免与外交豁免在历史发展、内容及结果等方面有密切的联系,但同时,二者在范围、性质、效力等方面又存在差异。因此,国家豁免与外交豁免被普遍地视为相互独立的范畴,形成平行发展、自成体系的状态。  相似文献   

11.
作为中国司法实践的一项制度创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现代民法的“帝王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不仅完善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体系,也从立法上保证了民事诉讼实践的公正、高效和权威.但该原则及相关程序的规定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完善空间.  相似文献   

12.
WTO中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中国专利立法和执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国于2000年8月25日通过的经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吸纳和借鉴了WTO中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对专利权人的许诺销售权;对专利的确权实行司法审查;引入了"即发侵权"理论;对"善意使用原则"作了修订,完善了对专利权的保护;明确了专利行政机关的地位,加强了执法力度;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做出了较详细的规定,便于司法审判机关实际操作;为及时有效地保护权利人利益,规定了临时保护措施.这些变化,都说明了中国的专利制度已经和国际专利制度基本趋同.  相似文献   

13.
被害人过错作为量刑情节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越来越多,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分析其都成为量刑辩护的重要理由,而且在部分案件中成为量刑的关键情节.但是,立法上并没有对被害人进行专门规定,在量刑中其一直作为酌定情节被加以适用,因此,赋予法官较大自由裁量权使得被害人过错在量刑实践中适用失衡,加之被害人过错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程序保障,不能很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群死事故死亡赔偿金同一赔偿具有合理性,综观国际立法以及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同命同价条款的规定和适用在行政法律法规和事故处理中都已经存在。以相同数额确定群死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利于解决原告的举证困难和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利益,还可以减轻法院负担,节约司法资源,维护众多原告之间的团结和平息社会舆论。以相同数额确定群死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原告的权利。群死应理解为二人以上,对死亡赔偿金可以相同数额赔偿,但对其它合理费用,应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确定。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制定和实施平等保护原则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使"人权入宪"的宪政理念得到落实,体现了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在司法实践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通知—删除”规则在有效制止电子商务专利侵权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在21世纪初引进“通知—删除”规则,逐步构建了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的“通知—删除”规则。《民法典》正式施行以来,“通知—删除”规则在适用于电子商务专利侵权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存在规则滥用隐患,权利人与商家利益失衡,通知与反通知的审核标准难以一致,因错误通知造成商家损失难以恢复,等等。解决好这些问题,需从专利侵权的特殊性出发,贴合《民法典》第1195条的规定,遵循“通知—删除”规则的立法目的进行解释适用;应重视和探索电子商务平台的自治能力,推动“通知—删除”规则在电子商务专利侵权中的解释适用。  相似文献   

17.
“职权法定”原则最初是一项行政法原则,但根据依法治国的法治要求,“职权法定”原则应当包括“职权宪定”的要求,所以,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都适用“职权法定”原则.依据“职权宪定”和“职权法定”的法治原则要求,全国人大也不得随意越权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可以行使的包括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解释和宪法解释的职权.鉴于“司法职权”的概念已经成为法治实践中的政策熟语,但却没有在宪法文本中明确加以体现,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应当及早通过宪法修改的方式将“司法”、“司法机关”和“司法职权”的概念写入宪法,以确保“职权宪定”原则得到彻底的遵循.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自首“其他罪行”的司法解释中排除了同种类罪行,这于理论和实践都是不妥的,在理论上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和“期待可能性”,实践中既不利于被告自救和自新,也不利于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此建议通过立法或立法解释予以更正,以解决这个解释带来的不便。  相似文献   

19.
当前我国建立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间接侵权案件越来越多,而我国原有的民法和专利法等法规无法解决该问题,况且日益增多的专利数量也对专利的法律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我国建立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也是可行的,首先有域外立法可供借鉴,其次是国内也已经有了制定专利间接侵权规范文件的探索,最后审判实践中也已经积累了一些审理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经验。  相似文献   

20.
国际公约、国际条约以及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而这一问题关系到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平衡,必须认真对待。我国应依据“专利权的国内穷竭”理论,借鉴国外的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不在《专利法》中对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以我方利益为出发点,采用灵活折中的策略,处理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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