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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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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齐明 《社科纵横》2007,22(2):94-95
渊源并成熟于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通过赋予即时诉权实现了对债权人一方的积极保护。中国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中传统的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同时吸纳了这一制度,体现了立法上的务实精神。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中国成文法体例下,要在实践中充分发挥这一功能,该制度还需要在预期拒绝履行构成预期违约的时间,预期违约的效力,预期拒绝履行的撤销条件、方式、后果等方面做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李思扬 《社科纵横》2011,(12):74-76
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都是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先期违约而设立的,两种制度在各自法系的实践中都取得了相应的司法实效。中国《合同法》同时规定两种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兼采两大体系的优点,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然而由于两种制度所固有的矛盾和冲突,法律适用上的冲突难以避免。本文通过对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比较分析,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合同法》中所存在的问题,宜用预期违约制度吸收不安抗辩权,重构出最适合中国的预期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3.
中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抗辩权是一种全新的抗辩权,宜将其称为先履行抗辩权,它是对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的"扬弃",它与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的异同也客观存在,二者可以兼容。本文重点比较了这三种制度的异同,并就如何有效衔接先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预期违约致使履行不能 ,其结果严重影响到另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的经济利益的情形。根本违约责任或补救方法主要可采取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宣告合同无效等三种。根本违约的免责理由主要是不可抗力。在根本违约问题上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够具体、明确 ,要对之区别规定并进行立法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的规则,不安抗辩是大陆法系为预防因情势变更致一方遭受损害而定立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两者都作出了规定,它们与学者最初的立法设想基本一致,但不乏出入之处,与传统民法上的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制度也不完全相同。这两个本就分属于不同法系的理论有相似、有区别,规定在同一部法律之中,可见,《合同法》充分借鉴了各国立法的经验,已成为一大特色。一、英美法的预期违约理论和大陆法的不安抗辩制度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指的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法理论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权损害赔偿领域,违反合同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在观光旅游、医疗美容、婚庆服务等一些以精神利益为内容的合同中,违约行为造成消费者的精神损害显而易见。但是,对于违约是否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学界众说纷纭,笔者试从保护人权的历史潮流、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扩大的趋势、合同法保护范围的扩张、责任竞合制度保护的缺失等方面论述在我国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7.
付莹 《社科纵横》2005,20(6):95-96
中国《合同法》在承继传统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从而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但在其性质、适用条件、效力和附随义务等方面,学界的观点并不一致,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往往凸现出立法的某些不足.文章仅就上述内容表述粗浅的看法并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快递服务合同作为一种不同于邮寄服务合同的新型合同,理应受 《合同法》 等民事立法的调整.寄件人和收件人对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不履约行为,享有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是收件人作为利益第三人,只有在寄件人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请求权时,方可独立行使请求权.当出现不可抗力、 寄递物品的自然性质、 寄件人和收件人的过错或其他免责事由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在快递服务合同中,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履行债务之外,违约损害赔偿应遵循限额赔偿,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保价制度来排除其适用.  相似文献   

9.
违约可得利益赔偿是个棘手的问题.中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应当赔偿违约可得利益,但审判实践中,法院对可得利益赔偿大体上持一种否定的态度.如何理解可得利益这一概念至为重要,界定概念的最好方法莫过于比较,有必要探讨违约可得利益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机会丧失等概念的关系,它们之间很容易发生混淆.通过对这些复杂关系的比较,期望能够为违约可得利益赔偿提供有益的思路.  相似文献   

10.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救济的主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明确规定了这种违约救济形式.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目的是使守约方处于合同得到履行时的状态,但并未考虑到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的经济状况,且违约方实施违约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也不会影响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因此在机会违约中,即使守约方赔偿损失后依然可以保留剩余违约获益.加之受可预见性规则的限制,守约方实际获得的赔偿数额远远小于其因违约所丧失的可得利益,因此守约方经常处于无法获得充分补偿的风险之中.  相似文献   

11.
不安抗辩权试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虽然确立了不安抗辩权制度,但在实践中如何正确贯彻实施,尚有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弄清发生不安抗辩权法定事由的判定标准,弄清难为对待给付的发生原因、发生时间以及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对于正确实施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债权人的正当合法权益,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REVIEWS     
Book review in this Articles:
Sin, Organised Charity and the Poor Law in Victorian England By Robert Humphreys
The Voluntary Sector, The State and Social Work in Britain: The Charity Organisation Society/Family Welfare Association since 1869 By Jane Lewis
Community Care for Older People: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By Susan Tester
Changing Services for Older People, By Alan Walker and Lorna Warren
The Irish Social Welfare System: Law and Social Policy BY MEL COUSINS  相似文献   

13.
家务贡献补偿制度,是我国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制度。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观念冲突、价值冲突和适用冲突。上述冲突导致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低效与悬置,无力救济离婚当事人的权益和婚姻当事人的利益。为确保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适用与科学,需对该制度进行解构与反思,以进一步扩大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计算方法,强化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实践原则,提升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救济力度,明晰家务贡献补偿制度的社会性别基调,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与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  相似文献   

14.
China has a long tradition of legal codification. In looking at the unification of private law, we need to follow three historical threads: the historicity of law, the rationality of private law and the rules governing the growth of private rights. Following on from and amending the Draft Civil Law of 2002, we can use restorative methods to formulate a nine-part civil code suited to China’s national circumstances. The nine parts comprise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Marriage and Family Law; the Law of Succession; Real Rights Law;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Contract Law; Employment Contract Law; Tort Liability Law; and the Law of the Application of Law for Foreign-related Civil Relations. With this goal in mind, we can adopt a four-step legislative process: firstly, integrate the Marriage Law and the Adoption Law to form a unified Marriage and Family Law; secondly, include Employment Contract Law as a separate section of the civil code; thirdly, includ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aw as a separate section of the civil code; and fourthly, amend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so as to integrate Personal Rights,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Property Rights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Obligation),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Commercial Law, etc. The civil code formed on this basis possesses historicity, flexibility and contemporaneity, and would become an important constituent in the restatement of Chinese civil life and the remolding of the Chinese system of law.  相似文献   

15.
香港回归以来,基本法在实行普通法传统的香港法院的司法适用中,出现了以普通法方法适用基本法及以普通法解释基本法的现象,突出体现在香港法院违反基本法审查权和基本法解释权的行使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基本法与普通法法律推理和法律思维方式的差异,全国人大常委会与香港法院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分歧,基本法有关制度和制度执行的缺失。应正确处理普通法和基本法的关系,推动普通法事后审查制度的常态化,维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权等方面规范基本法的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6.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融资活动,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和制度进行调整和规范。但是,由于我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目前基本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已经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产生了限制性影响。如我国现行《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的相关规定,均没有考虑风险投资行业的特点。因此,应当在尽快制定《风险投资法》的同时,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完善,建立起一套规范和扶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7.
翟羽艳 《求是学刊》2007,34(3):71-76
百年前中国物权立法道路的选择奠定了当代中国物权立法的模式选择和价值取向,也导致了中国物权立法进程的艰难曲折。中国当代的物权立法必须走出功能价值定位偏失、忽略本土法律传统等误区,在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基础上引入现代性的价值目标,对物权理念进行更新,将法律的文化意义和形式品质作为物权立法的新理念,实现中国物权立法现代性的转变。  相似文献   

18.
17世纪是英国济贫法制度开始实施的时代。圈地运动、物价上涨与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使得17世纪英国的贫困和流民问题严重化,1601年济贫法构成了这一世纪英国济贫法制度的法律基础,17世纪前期英国的济贫法救济逐步扩大并关注流民、贫民的管理与救助,济贫税开始推行,但范围有限,济贫法管理发生变化;17世纪后期,英国的济贫法救济提供现金、衣物、住房与医疗救济,劳动救济和济贫法管理受到高度重视并采取多种方式。  相似文献   

19.
宋晓丹 《阅江学刊》2012,(6):96-101
《气象法》是气象法律部门的基础性法律,是体现气象法基本特点、基本精神、基本理念与基本价值取向的综合性立法,应具备基本法的地位和功能。我国《气象法》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气象基本法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在价值目标、调整范围、制度内容、法律协调机制以及责任制度等方面还存在缺陷和不足。应尽快修订《气象法》,完善基本范畴和制度,以符合气象基本法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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