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民国时期政府救灾制度论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国时期灾荒频发 ,为救济灾荒 ,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 ,在传统荒政基础上 ,吸收外来的救灾制度与经验 ,在救灾程序、措施、财政、管理等制度方面进行建设 ,初步形成了一个现代性制度框架。毋庸讳言 ,民国时期的中国是一个非法制化社会 ,许多制度具有虚置性 ,这种弊端政情使救灾制度效能降低 ,造成灾民风雨霜露、饥寒颠踣的情事与民国历史相伴随  相似文献   

2.
民国时期河南自然灾害原因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国时期,河南发生灾荒的频度高,受灾面积广,灾荒危害深,这不仅受河南地形地势、气候特点、河流分布等自然因素的直接影响,而且与民国时期河南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等诸多社会因素有密切联系,其主要表现为:统治阶级的掠夺使得国困民穷,无力抗灾;战争频繁,加重、制造了灾荒;吏治腐败,水利设施长期失修,灾民得不到及时救济,等等。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交相侵袭是造成民国时期河南自然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3.
民国时期,民间各种社会力量面对灾荒频仍的状况有其积极应对措施。灾荒发生后,淮河流域既有民间个人力量的募捐,也有宗教团体的救济,具有近代化色彩的民间慈善组织尤其发挥了重要的社会救济功能,总体呈现出救灾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华洋义赈会、红十字会等多种民间慈善组织致力于灾民的生活救助,并对灾区的疫病防治工作做出了贡献。需要指出的是,当时的灾荒救济呈现出诸多局限性,表现在:重灾后救济,轻灾前预防;缺乏救济物资和资金;盲目垦荒等。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人们对苏北由富庶到衰败的历史变化研究甚少,汪汉忠的《灾害.社会与现代化——以苏北民国时期为中心的考察》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该著作不仅以新的视野研究了苏北地区兴衰的地方史而且通过当时社会救济、灾荒防治等政策的研究使社会史学研究有了新的面貌,即灾害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心理的影响,政府及社会的灾荒政策问题,都有精到的描述与分析。  相似文献   

5.
光绪年间河南灾荒现象异常突出,虽与当时整体气候背景及河南特殊的地理特征相关,但灾荒背后的社会原因更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其主要表现为:一、防灾手段滞后,具体体现为水利、仓储失修,森林植被之学不讲;二、抗灾能力低下,豫省人民因承担重赋、重徭及重捐之外,加之境内匪类猖獗,生活贫苦,遇灾即贫,颠沛流离;三、救济不力,清政府因光绪年间财政匮乏,吏治、河工腐败,对灾民救济不力也加重了灾荒程度。  相似文献   

6.
农民离村是民国时期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由于灾荒饥谨层出不穷、兵灾匪祸连年不断,加以人口与自然资源比例失调、土地兼并严重、失业现象广泛存在,成千上万的灾民与难民被迫离开农村。农民离村有的进入边疆地区,有的涌入城市,但更多的变成了无业游民。民国政府为了缓解农民离村造成的社会压力,主要采取了救济灾民、救济难民、安揖游民贫民以及移民垦殖等社会性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7.
长期以来人们对苏北由富庶到衰败的历史变化研究甚少,汪汉忠的《灾害·社会与现代化——以苏北民国时期为中心的考察》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该著作不仅以新的视野研究了苏北地区兴衰的地方史而且通过当时社会救济、灾荒防治等政策的研究使社会史学研究有了新的面貌,即灾害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心理的影响,政府及社会的灾荒政策问题,都有精到的描述与分析。  相似文献   

8.
自然灾害与近代西北荒政及社会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代西北自然灾害对社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与政府救助无力有极大的关系。从晚清到民国,中央政府对灾荒的救济力不从心,社会、民间力量越来越多地承担起救灾重任。赈灾中,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对推动西北公路、水利等设施的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9.
清代山东地区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生活。虽然国家通过截漕、蠲缓等办法进行救济,但其实际效果我们不能明确判断。人们为了生存下去,历经灾荒的洗礼,逐渐在民间社会形成了一套救灾系统,形成了非官方制度化倾向。  相似文献   

10.
红卍字会是民国时期重要的以绅商为主体的社会救助团体,其临时慈业的典型模式是战事和灾荒网络社会救助。红卍字会临时慈业一方面救助了危难中的伤兵、灾民,减轻了政府负担;一方面使红卍字会达到了谋求合法地位,推动自身事业发展的目的。红卍字会临时慈业实质上表明了民国时期以道院信仰整合的绅商,承担起了天灾人祸的社会救助使命,其间他们所展示的能力充分说明了民国绅商社会救助的实力。  相似文献   

11.
晚清义赈对近代中国灾荒救济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它在晚清救灾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强烈地冲击了中国传统的救荒体制,使民间广泛地参与到灾荒救济中来,有力地促进了中外合作救灾新局面的形成,并最终促使中国近代赈灾体制得以初步确立。此外,它还极大地激发了中国人民的爱国和参与社会公益救助的热情。  相似文献   

12.
晚清义赈对近代中国灾荒救济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强烈地冲击了中国传统的救荒体制;使民间广泛地参与到灾荒救济中来;有力地促进了中外合作救灾新局面的形成,并最终促使中国近代赈灾体制得以初步确立。此外,它还极大地激发了中国人民的爱国和参与社会公益救助热情。  相似文献   

13.
战争与灾荒作为民国时期的两大显征,其间存在着紧密的因果关系.连年内战,国库空虚,水利建设经费竭蹶,致使政府防灾无力;战争本身也会带来兵灾,破坏城乡生产、生活设施条件,降低社会层面抵御灾荒的能力;"九·一八"与"一·二八"事变,既是1931年江淮水灾的产物,同时又加重了水灾救济的难度.  相似文献   

14.
明清时期徽商在商业上取得成功后,积极投身于侨寓地的社会救济事业。他们从灾荒救济和贫困救济两方面积极帮助那些受灾群众和贫苦人们,给侨寓地的人们很大的帮助。这种行为不仅为徽商的进一步发展拓展了空间,也体现了徽商助人为乐、仁者爱人的良好美德。  相似文献   

15.
民国时期广州社会的医疗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国时期,在医疗资源供应不足、人均拥有量有限、空间分布不均以及居民支付能力极低的医疗背景下,整个广州社会,从政府到民间,从公立医院到私立医院,从慈善机构到红十字会组织,开展了广泛而较为有效的社会性医疗救济,基本形成了一个社会上下互动互补的医疗救济机制,为当时广州居民尤其是众多贫困群体提供了相应的医疗救助和保障.时至今日,民国时期广州社会医疗救济的经验与方式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6.
在新中国建立之初的非常时期确定的社会救济方针,突出强调"自救、自助、助人",政府的职责被原则化为"动员和组织人民"。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传统社会救济工作的指导方针,虽然存在不同表述,但其基本思想都是一致的,即强调"生产自救",政府只承担有限责任并坚持"扮演最后出台者的角色",即"辅之以政府(国家)必要的救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后,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为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得以确立,昭示着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与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  相似文献   

17.
民国时期,由于天灾人祸、人口压力、交通设施的改善以及政策的导向作用,大量内地人口流入山海关以东。针对流民,民国政府采取了诸如移民就粟、垦荒、供给粥食、搭建收容机构等救助措施。这些救助措施虽然具有浓厚的军阀色彩,但是已经蕴含现代意义的救济理念,救助组织机构亦呈多样化特点。对流民的救助使社会救济组织机构得以向现代化发展,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现代意识增强。只是,民国时期的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依然显著。  相似文献   

18.
市镇工人失业是民国时期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与传统救济方式不同 ,国民政府开始注重法律对失业者的保护和救济 ,“以教代养”这种积极救济方式逐渐代替传统制度下单纯的、临时性的救济政策。失业救济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应 ,培养了一批技术人才 ,丰富了民国社会救济内容 ,促进了社会救济的制度化建设。  相似文献   

19.
传统主流理论认为社会权不具有可诉性,但当前社会权可诉性在国际理论与司法实践中逐渐获得承认。社会权可诉性有其坚实的法理基础,社会权以保障人的尊严为基本逻辑起点,而人的尊严是基本权利的核心,根据"有权利必有救济"理念,社会权本身蕴涵着救济的必要性与正当性。然而社会权需要国家雄厚财政的支撑,所以社会权可诉性存在"限度"问题,即社会权可诉到什么程度,其衡量标准是"国家最低核心义务"和"基本生活水准",这个标准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下,是可以量化的。有社会权权利主体,必然有义务主体的存在,传统理论认为社会权义务主体仅限于国家,然而随着公共治理的兴起,权力多元化,非国家行为体承担起社会权的义务,且社会权国家中心责任有向非国家行为体转移的趋势。  相似文献   

20.
近代中国社会救济的理念嬗变与立法诉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传统社会救济理念主要源于儒家及佛家宣扬的慈善观念,基于这种理念的救济活动源远流长,体现出慈善恩赐、重养轻教、济贫救困的明显特色,但终究不能将社会救济事业导入法制化轨道.晚清以降,受到西方社会救济理念的影响,中国传统社会救济理念开始向近代嬗变,慈善观念演进为国家责任观念,重养轻教的消极救济观念演进为教养并重的积极救济观念,道德色彩浓厚的济贫救困观念演进为"全民救济"观念.理念的嬗变为近代中国社会救济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并进而在民国政府颁布的有关社会救济法规中化为国家的立法诉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