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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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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杰 《东方论坛》2003,(1):84-87
WTO《反倾销守则》对司法审查作出了强制性要求 ,我国已经按照WTO的要求和中国加入议定书的承诺 ,建立了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但这一制度尚不完善。本文对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机构设置、诉讼主体资格、受案范围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2.
论WTO与我国反倾销法中的司法审查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基本符合WTO协议的规定,但亦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尤其是与WTO《反倾销协议》相联系的司法审查制度十分薄弱。我国应该改革反倾销法的立法体例,由全国人大制定反倾销基本法并在基本法中专章规定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不仅要设立反倾销司法审查的专门管辖法院,明确司法审查的诉讼主体,拓宽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而且要将正当程序纳入司法审查标准之列,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反倾销法体系与独立公正的反倾销司法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3.
WTO规则对行政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要求,推动着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观念变革和制度创新.为接轨WTO规则,宜确立行政复议制度"司法化"的观念,强化复议主体的相对独立性,构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复议程序,适度拓展行政复议"合理性"审查的范围,将"穷尽行政救济"与"司法最终救济"结合起来以实现复议和诉讼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4.
对完善中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反倾销司法审查是司法审查的一种类型,完善中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既是中国政府为了实现与WTO有关规则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接轨,善意履行入世承诺,承担国际义务的具体体现;又可在保障有关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法律监督体系、树立良好的国际司法形象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中国加入WTO ,将加速中国法制体系规范化的进程。它突出地体现在立法程序的规范化 ,法规体系的规范化 ,行政复议与行政听证制度的规范化 ,以及司法审查制度的规范化。要使中国法律法规与WTO规则相适应 ,实现中国法制体系的规范化 ,就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制度 ,改革和完善行政许可及司法救济制度 ,改革和完善行政审判制度 ,改革和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6.
指出WTO司法审查制度的突出效能,是通过成员国内的司法审查机制,给因政府行为而受到不利影响的个人和组织提供审查的机会,及时纠正违反WTO协议的政府行为。概括指出WTO司法审查制度的一般性特点。阐明了我国政府相关承诺的基本内容及作出相关承诺的必要性。论述了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面临的诸多挑战及应采取的措施。  相似文献   

7.
WTO的绝大部分规则是以政府的行为为内容并以政府的管理活动为对象。WTO的司法审查制度是指法院通过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发挥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作用。WTO的司法审查制度要求我国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目前各成员方国内法院仍将以国内法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  相似文献   

8.
WTO规则与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阶段抽象行政行为全部不受司法审查 ,这与WTO规则相矛盾。WTO要求各成员方的司法审查制度有权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另一方面 ,WTO并不要求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都必须接受司法审查。根据我国的宪政体制 ,可将抽象行政行为分为“立法性”和“非立法性”两类。按照WTO规则 ,前者不受司法审查 ,后者应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主要是指法院审查政府(包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行为,以决定其是否在宪法的界限之内行使权力。它的基本理念就在于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免受行政权力的非法侵害。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得倾销成为一种常用的贸易救济手段。为了监督和控制行政机关滥用反倾销权力,WTO反倾销协议将反倾销司法审查规定在协议中,要求缔约方建立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完善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障各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一项国际义务。只有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密切联系我国反倾销实践,才能建立和完善一套合理而有效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审查制度在WTO规则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其建立与实施对我国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本文介绍了WTO中司法审查的内容、特点 ,认为我国应扩大司法审查范围、完善司法审查程序 ,从而促进我国司法审查制度尽快同WTO接轨  相似文献   

11.
WTO是一个有关贸易的全球性组织,WTO以其完备的法律框架体系而著称,除了争端解决机制以外,司法审查制度也是WTO框架中很重要的内容。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的行政诉讼制度受到了WTO规则的挑战,针对WTO对我国的影响,政府各部门及法学界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推进我国法治进程,推动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与国际的接轨。  相似文献   

12.
WTO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离WTO司法审查原则的要求尚有相当的距离。从行政诉讼的目的之一即人权保障着眼,行政诉讼需提供具有完整性和实效性的权利救济制度;从行政诉讼的手段即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出发,其转变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合法性”的丰富蕴涵。WTO规则在国内的实施,迫使我们建立完备的司法审查制度,主要是建立两种可行的审查机制:一是推行行政诉讼体制改革,确立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建立违宪审查机制,负责审查违宪或违法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是WTO法律框架中有关法律救济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看 ,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与WTO规则是相适应的 ,但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它与WTO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确保WTO规则在国内统一、公正、合理的实施 ,我们应该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机关的独立性 ,树立行政复议的公正形象 ,同时修改《行政复议法》 ,赋予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的司法审查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是WTO司法审查的一种重要形式,WTO协定要求司法审查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性,我国行政审判体制在形式上独立于行政机关,但实际上仍受到行政权的严重干预。要真正实现行政审判的司法独立,就应当在现行行政审判体制的基础上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5.
中国税收法制一直处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之中。加入WTO后 ,我国税收立法和税收行政执法不能完全自由决定 ,而要按WTO基本原则办事 ,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 ,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保证税收各项作用的良好发挥。  相似文献   

16.
为了保证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义务或规则得以遵守,WTO法不仅要求成员方应建立合乎要求的司法审查制度,而且WTO自身也独创了一套颇具特色的国际司法体制,有权对成员方的贸易政策和措施进行司法审查。这两套司法审查程序虽然是相互独立,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效力,但它们间潜在的、实际的间接影响是巨大的,两套司法审查程序在彼此尊重、相互制约的基础上,谋求着一种内在的平衡。各成员方在维护其经济主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WTO司法审查体制的适当制约。为了迎接WTO司法审查程序的挑战,我国必须尽快完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7.
行政许可法关于原则、许可设定主体和设定范围、许可实施程序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WTO协定的要求,WTO协定的国内实施也将为该法的落实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然而,比照WTO规则,行政许可法尚需进一步完善,主要包括应增设比例原则和宽容审查原则,信赖利益保护原则需要补充和明确;应适度拓展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范围和强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是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使征管改革同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为此 ,要切实加强税收法治 ,建立强有力的税务司法保卫体系 ;改革和完善现行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加强部门协作 ,提高全社会护税、协税的有效程度 ;提高税收征管手段 ,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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