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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法律权利,或为“允许”规范的直接意义,或为“命令”或“禁止”规范的间接意义。“允许”规范所规定的法律权利一般被称为“强允许”或“积极允许”;与之相对的是“弱允许”或“消极允许”。“弱允许”不具有法律意义,属法律不作评价或不干涉的自由或权利;具有法律权利意义的“强允许”只有与相关的禁止或命令规定相结合才能使法律权利名符其实。“乞讨权”有“弱允许”和“强允许”两种存在形态,前者不是法律权利。  相似文献   

2.
法人所有权是法人人格支柱 ,“法人所有权”的法律设置是商品生产交换的必然法则。建立法人所有权也是防止股东滥用权利 ,以实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逻辑归结。创建法人所有权与国家、集体所有权并存的“双重所有权”体制 ,是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 ,满足公有制经济发展需求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3.
大陆法系“所有权”概念的产生具有两个重要的隐喻 :一是土地的分裂 ,二是个人主义。这两个隐喻是我们正确理解大陆法系所有权的根本出发点。它能正确解译当今民法理论界所面临的“所有权失灵”这一现象 ,并为理解所有权制度调整财产法律关系的局限性提供一个新的框架。上述隐喻同时揭示出 :财产法律关系的构建应超越个体占有实体物的模式 ,从权利和权利束的角度予以拓展更为恰当  相似文献   

4.
对“尸体”一词的法律范围进行梳理和界定,并从所有权的占有、处分、使用、收益四个权能方面来研讨自然人作为继承人时与国家作为继承人时对尸体的所有权的行使规则,认为研究尸体的法律属性,明确尸体的权利主体并在制度层面完善尸体的权利行使规则,才是解决好与尸体相关的法律问题,完善遗体利用制度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5.
论所有权范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阐明 ,所有权是“绝对权利” ,具有“绝对性”和“完全性” ;所有权成为“绝对权利”的根据在于先于“所有”的“占有”。不具有上述特征的“相对权利”不是所有权。所谓广义所有权和狭义所有权与所有权的“绝对性”和“完全性”有关  相似文献   

6.
马克思剩余价值论指出 :“活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而人是产生活劳动的劳动力的天然所有者 ,因而创设经济法之内物权 (人对其劳动力的所有权 ) ,既具有坚实的经济理论基础 ,又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理论上、法律上的可行性 ,而且在法律上确认经济法之内物权 ,使投劳者得以之对抗投资者纯粹以资本所有权无偿取得剩余价值 (并不衙认投资者之内物权。重构投资者与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关系。这对于突破我国企业立法中民法物权理论局限性所带来的立法上的局限性 ,创新企业立法 ,从而解决我国企业产权不清、国有资产流失和企业活力不足的问题 ,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宪法》第9条规定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既不能解读为私人的所有权,也不能被解读为国家的财产性权利,加之《民法》《物权法》等私法并不能完全揭示其特殊性,因此《宪法》中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有了存在的基础和必要.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主权宣示,重在资格而非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公权.“全民所有”突出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公共属性,由此引出国家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管理和保护职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构建应当区分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区分自然性自然资源和人为性自然资源,在此基础上严格界定公权的存在界限和介入领域,以保证国家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义务得以履行.  相似文献   

8.
公司法人财产权究竟是否是法人所有权是法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公司法人的本质是法律拟制物.公司法人不能享有法人所有权的原因在于其是法律拟制物.公司只能在名义上拥有财产,不能真正享有法人所有权,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公司法人只是一种法人拟制物,不是现实存在的人,公司没有思想和行为能力,不可能像自然人一样对名义上属于其所有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相似文献   

9.
经济生活中,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利的情况十分普遍,手段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实际上,对小股东权利的保护一方面关系到广大小投资者自身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的投资状况,并关系到公司法律经济制度本身的价值和目的.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多样化的市场投资主体 ,包括政府在内 ,都加入到了市场激烈竞争的行列之中 ,而政府投资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除了政策的、经济的调控外 ,更重要的还要靠法律法规的调控。因为 ,市场投资经济 ,从某种意义上讲 ,是一种法制经济 ,法律为投资主体间的公平竞争设置了“竞赛规则” ,多样化投资主体行为都要在法律所限定的规则内进行。此外 ,市场投资经济也是一种权利经济 ,为了保护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也需要从法律法规上寻找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政府兼具投资经济的宏…  相似文献   

11.
“三权分置”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根于“两权分离”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三权分置”下的农地改革实践,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的缺陷集中体现在:权利属性与权利主体的模糊性;行使主体与行使机制的不健全;权能体系和保障机制欠缺。未来立法应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与农民集体成员权综合治理体系进行科学的立法表达。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需要:明确特定社区范围内的成员集体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主体;丰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体系。农民集体成员权是克服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缺陷的重要设计,建构其综合治理体系应该在理论上厘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民集体成员权之间的关系,设计出科学可行的集体成员身份认定标准,丰富农民集体成员权利体系,健全农民集体成员权利行使规则与救济规则。  相似文献   

12.
产权是指通过法律界定和维护的人们对财产的权利,由于它可以从多方面给人们提供权益,因此,也可以说产权是与财产相联系的权利体系。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和由此派生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原始意义上的产权与所有权是等同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均包含于所有权之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所有权出现了二重化,即分解为法律上的所有权或实际营运财产的经济上的所有权和终极所有权。与此同时,产权就有了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产权即上述五权的统一,狭义上的产权则仅指实际营运  相似文献   

13.
对空间地上权的性质认识有两种不同见解,一种观点认为空间地上权是一种特殊地上权,权利客体是土地,权利来源为土地所有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空间地上权是一种新的物权种类,权利客体是空间,权利来源为空间所有权.文章认为基于立法考量、保障土地所有权人利益以及增强法律的通俗化等原因,应当将空间地上权的性质界定为:产生于土地所有权的特殊地上权.  相似文献   

14.
全球诸多FTA投资章节中都包含仲裁条款,美国的FTA投资仲裁条款更是在NAFTA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其中,美-韩FTA中就对投资仲裁程序进行了革新,例如允许第三方以法庭之友形式参与案件、设置仲裁程序的透明度规则等.但基于国际投资实践,大部分仲裁庭为更加保护私人权益而过分偏袒投资者的权利,使东道国的公共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FTA投资仲裁条款的设立,既要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又要得到东道国的信任,需要更加关注人在投资仲裁领域的法律地位及相关权利,通过增加仲裁程序的透明度、加强对仲裁员的监督、建立仲裁上诉机制等方式构建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FTA投资仲裁条款.  相似文献   

15.
本文着重用马克思的“三权”理论探讨社会主义企业出现企业股的理论依据。马克思的“三权”理论,是以单纯所有权(又称法律所有权)为基础的.由于单纯所有权在时间上是可以分割的、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单纯所有权往往是分别以长期单纯所有权和暂时的短期的单纯所有权两种形式存在,这就决定了经济所有权同样以这两种形式存在。因此,经济所有权同单纯所有权一样,都有自己独立的“经济价值”。这是由经济所有权向法律所有权转化的规律所决定的。我们强调按客观规律办事,我们对待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就应当根据经济所有权必须实现其“经济价值”这一本质要求办事。  相似文献   

16.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从一出现便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青睐和追捧。然而“高度自治”的立法理念极大地增加了投资者即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风险,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保护面临严重挑战。作者在比较美国有限合伙人权利保护的立法经验并借鉴我国《公司法》对于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有限合伙人权利保障的构想。  相似文献   

17.
法律构造法人财产的本意 ,是构造主体支配客体的某种格局。在本质上 ,法人财产只表现为一种权利 ,这就是共同所有权 ;只有一个权利主体 ,就是出资者。主体首先以共同所有权形式支配法人财产。共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才产生出法人财产权。构成某一个法人的法人财产 ,不表现为这个法人自身的所有权 ,因而不存在法人所有权范畴  相似文献   

18.
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法人财产权”的提出,对于国有企业两权分离思路是一个进步,而对于民法通则即已确认的其它企业(包括公司)法人所有权制度是一个倒退。现行规定势必破坏我国公司统一的财产基础,使公司的产权关系混同于合伙中的共有制,也为同股同权设置法律障碍。摒弃法人财产权,确认公司法人所有权,从根本上突破我国所有权理论和制度的局限,迫在眉睫。国家与其它投资者投入公司的资产,无疑同样全部转归公司所有,全体投资者取得相应的股权。公司以财产所有人的身份对外开展活动并承受其行为结果,而公司的利益即是全体股东的利益,由国家与其它股东一样扶持股比例分享。国有资产所有权股权化后,国家不能既当股东,又仍以“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自居。这并不损害国有资产的权益,在当前还会起到盘活资产存量,积聚财政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9.
浮动抵押制度是英国衡平法上的精妙创造,深刻地影响着该国商业经济的发展。与普通抵押相比,浮动抵押人享有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自由处分抵押资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缘何而生,关系浮动抵押制度中的基础性的理论问题。针对传统的两种理论观点“许可理论”和“未来财产抵押理论”进行了评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所有人利益理论”,抵押权人自由处分抵押财产的权利是受制于所有权人权利的衡平所有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自唐中期以后,经过五代到北宋初期,封建租佃制广泛地发展起来,特别是在“以峡州为中心,北至秦岭,南至海南岛这条南北线的东侧,即广大的东部地区,则以封建租佃制居支配地位。”在租佃关系中,乡村佃农成为直接生产者的主体,地主则利用土地所有权来占有佃农的剩余劳动。地主与佃农之间形成了以租佃契约为钮带暂时结合的经济关系。作为“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要求”的法律,必然随着经济关系要求的变化而变化,而地主阶级国家则利用立法“为每个阶级确定了在国家中的特殊法律地位。”所谓法律地位,是指国家赋予每个阶级成员的各种基本权利,包括作为权利主体资格及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利和应享受的利益。宋朝统治者为乡村客户确立了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即在法律上赋予了客户那些基本权利(包括刑法上和民法上的权利)从这些权利来看,宋代客户与唐代部曲相比,在法律地位上发生了什么变化?从这些变化中看经济地位与法律地位的相互关系,这是本文所要探索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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