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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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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唐代法律中的贱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贱民是中国古代的一个特殊群体,不在四民之中,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但唐律中涉及到贱民的规定却不在少数,而这些规定并未引起法律吏学界的足够重视.因此.有必要运用现代法律概念对唐代贱民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进行简略分析,并对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行初步探讨,从而对中国古代社会法制的特质有新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侵权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对于正确处理侵权纠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各国法律规定不尽一致,民法学者说法不一。本文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就其中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一、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确立依据侵权民事责任是民法的重要制度,各国民法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民法学界对于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争论激烈,这固然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有关,但与各自所持的标准不一不无关系。只有统一标准,才能对问题的争论具有针对性,从而进一步判断各自所持观点的正误。  相似文献   

3.
近几十年来,随着出土的秦汉简牍文书中的陆续公布,其中的法制史料使我们发现:在这一时期,最高统治者在所制定的法律中已有初步的侵权行为法律规范。在这些秦汉简牍法律文献资料中已经有规定近于现代民法的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的要件,以及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秦汉时期,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中,这些侵权行为法律规范,虽处于初步阶段,但其中不乏有科学、先进的成分。分析当时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基本类型和相关特点,对于进一步认识中国古代的民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唐朝是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高峰时期,其相关法律制度也日臻完善,刑法理论中的共同犯罪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唐律》不仅在总则性的《名例》篇中规定了共同犯罪人的法定分类、共犯人的认定以及对共犯人的处罚,而且还在分则性的其余各篇中,针对特定罪名做了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处理原则和方式等的规定.为此,深入研究《唐律》对于完善我国现行刑法有关共同犯罪的相关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从曲元衡杖杀柏公成之母案看唐代保辜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辜制度是中国古代刑法为处理伤害案件创立的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古代保辜制度从产生到成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唐律作为中国古代法典范,对保辜制度作了最为详细而全面的规定。儒家思想渗透于唐律,对唐律及唐代司法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现结合曲元衡杖杀柏公成之母案来探析唐代保辜制度以及儒家思想对唐代司法实践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试论国家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侵权民事责任作为一种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或称国家损害赔偿责任),已经成为当代各国民事立法普遍确立的一种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对此亦作了规定。这里笔者拟就国家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理论问题试作以探讨,希望有助于该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相似文献   

7.
《环境保护法》和各单行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以及《侵权责任法》均未涉及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行为违性要件”的要还是不要的问题,我们不能籍此认为其符合“行为违法性要件不要说”.基于“构成要件”的律解释方法能够较好适应法律人的“构成要件思维”,运用它来解释原国家环保局的“行政解释”,我们发所谓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行为违法性要件”的不要,指的是不需要违反具有公法性质的“国家保护环境防污染的规定”,不是指环境侵权行为是一种绝对的合法行为,而是指该行为是一种“合公法”的行为.对于境侵权民事责任“行为违法性要件”的要还是不要的问题的回答应当是:法律构成要件要的是“行为违反法要件”,不要的是“行为违反公法要件”,即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应以行为违反私法为要件,不以违反公法要件.  相似文献   

8.
自从行政诉讼法专章规定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之后,理论界对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是行政责任还是民事责任,颇有争论。许多学者认为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是民事责任并以此为基础提出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主张(以下简称附带说)。尽管在界定附带的范围上认识不一,但在应当附带这一主张上,学术界的观点出现了少有的一致。学术主张和法律  相似文献   

9.
自首制度作为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广泛存在于不同国家和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刑事立法中,在我国历史上,这一制度同样源远流长.唐律是中国法律史上的灿烂瑰宝,唐律的制订是系统和完善的,其中对于自首制度的规定对于我国现行自首制度的探究有着现实意义.从上文论述中可以看到,唐律中对自首制度的规定与现代刑法规定相比,有相似也有不同,有先进合理性也有其局限性.我们应该以批判继承的态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0.
《唐律》是中国古代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法典,它对社会各阶层的不同规定,充分反映出其封建法典的阶级本质。其中,从婚姻礼制、夫妻关系、财产继承权等方面对男女的不同规定来看,唐代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很低。但从实际生活来考察其地位并不低,出现了"法律地位低,现实生活中地位高"的悖反现象。  相似文献   

11.
责任社会化不是解决生态损害救济唯一路径,对于生态损害,强化环境法的预防功能固然重要,但侵权责任法的二次规范作用不可或缺。违法性不能成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继续沿用《民法通则》环境侵权违法性标准是错误的。对于环境共同侵权行为人,原则上应负连带责任;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对损害的作用程度较轻的话,可以按照该程度承担分割责任。  相似文献   

12.
法国债法改革正在进行当中,由专家起草的《卡特拉草案》拟将“合同责任”概念引入到《法国民法典》的建议得到了议会专门评估组的认可.该评估组否认了该草案提出的在“民事责任”一般规定的框架下分述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二合一、先总后分”的立法体例,但是该评估组支持了该专家草案坚持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法条竞合为原则、允许个别例外的立法建议.议会评估组的意见预示着法国民事责任规则的立法动向,并具有比较法上的研究价值.  相似文献   

13.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这一用语可以兼容“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为我国建立、完善环境责任制度铺就了民事基本法的基础。生态破坏责任兼具公法性质与私法性质。因其受害对象的特殊性、确定责任的复杂性、承担责任的迫切性与艰巨性,故以公法性质的责任为主要内容。其借助民事责任“外壳”的内容在民法典中有所规定,体现了环境时代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为接纳生态破坏责任所做的制度创新。其全面入法,还需要环境法针对生态破坏确立预防责任、监管责任、社会责任,实现环境法与民法的衔接与协调。  相似文献   

14.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这一用语可以兼容“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为我国建立、完善环境责任制度铺就了民事基本法的基础。生态破坏责任兼具公法性质与私法性质。因其受害对象的特殊性、确定责任的复杂性、承担责任的迫切性与艰巨性,故以公法性质的责任为主要内容。其借助民事责任“外壳”的内容在民法典中有所规定,体现了环境时代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为接纳生态破坏责任所做的制度创新。其全面入法,还需要环境法针对生态破坏确立预防责任、监管责任、社会责任,实现环境法与民法的衔接与协调。  相似文献   

15.
信用利益侵权损害赔偿已成为实务中的多发问题,现行民法对此却未设明文。通过对比观察我国司法实务判决可知,法院在对待信用利益侵权纠纷上存在较大分歧,且现有的以名誉权、姓名权、一般人格权为裁判依据的信用利益保护路径难以实现对信用利益的妥当保护。因此,有必要从请求权基础、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赔偿范围等方面重构信用利益之侵权责任。在现行实证法体系下,以《侵权责任法》第2条2款规定作为信用利益保护之请求权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逐一检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从而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可资为信用利益保护的最佳进路。  相似文献   

16.
我国关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的制度安排经历了从“单一”到“分拆”再到“统一”的历史演进过程。《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统一式”的立法进路打破了所有制形式的限制,也顺应了国际发展潮流。然而,简单划一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主体模型呈现出复杂的责任样态,既不能在法律逻辑上周延自洽,又不符合民商法发展的现实需求,故应当将法人侵权责任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中分立出去,借鉴公司法中的先进制度,建构起新型的法人侵权责任。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并非基于传统的雇佣关系,而是两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与代表关系。在代理关系中,科层制的组织关系替代了雇佣关系和控制关系,成为了新的职务联结标准;在代表关系中,代表人的行为被视为公司行为,公司为此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7.
专家侵权责任是专家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类型,我国现实生活中专家侵权纠纷层出不穷,而专家侵权责任制度尚未建立。通过专家对相对人及第三人的侵权责任,一般民事主体和专家侵权责任的比较,国外专家侵权责任制度,专家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我国专家侵权责任的现状和存在等问题的探讨,从宏观建构和微观制度安排上对我国专家侵权责任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究,为我国专家侵权责任制度的建构与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现代风险具有技术性、系统性、可估算性等不同于传统风险的特征。受二元赔偿结构的限制,形成于传统风险条件下的古老侵权法再也无法独自承担起救济现代风险损害之重任,而必须与责任保险、第一方保险、社会保障等社会化救济机制相互协作。在此背景下,我国《侵权责任法》未能充分考虑与其他社会化救济机制进行协作的需要,其立法理念略显滞后。通过对侵权赔偿与各种社会化救济机制的整合,构建符合国情的现代综合救济体系是我国损害救济机制转型的未来方向。  相似文献   

19.
民法作为私权利的基本法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未成年人遭受人身侵害时,侵权法应当对未成年人提供周全的救济,但我国相应的民事救济制度却存在诸多问题,司法中出现不公正的结果,这些现象衍生于过错责任原则下的过错认定.厘清各方过错状态、明确各方过错成立之标准,是问题解决之关键.  相似文献   

20.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行为人和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该条文以一般条款的形式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公平责任原则滥用,使公平责任不再公平。《民法典》第1186条对公平责任原则进行了修正,明确公平责任原则仅是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的损失分担规则,而非归责原则;采纳与大陆法系国家相同的特别规定的规范模式,将公平责任的适用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因自然因素引起的紧急避险、完全行为能力人无过错使自己陷入无意识或失去控制的状态致他人受损害、高空抛物无法查明侵权人时使用人的补偿三种情形,使得公平责任不再被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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