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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汗牛充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熠熠生辉。如何有效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课题。这个问题,我国学界已有不少相关探讨。本文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为考察对象,从立法与司法两个角度展开论述,并提出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相关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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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基本思考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法律需要不断地将社会生活中发现的新问题纳入到自己的视野中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规则机制和权利救济途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的思考必须要建立在我国已有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背景下进行分析与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借助或不借助物质媒介所表现的世代传承的特定民族的文化信息利益。其法律性质具有特定民族性、活遗产性、以口传身授方式体现的传承性和利益性。任何团体、个人乃至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均负有正当利用、不断维护、坚持延承的义务。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则主要表现在对它的使用上和获得相应利益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的主要类型包括社会民众型、团体型和个人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救济机制的建构应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原则、、法律救济方式与途径上有所建树。在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机制时,我们还应当注意协调如下几个关系:1.同已有法律的协调;2.同社会惯例的协调;3.同我国承诺的国际保护义务的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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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无论从公法的角度看,还是从私法的角度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都还存在一些缺陷.为了适应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新需要,我们应该修正和细化已有的法律规定,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权利救济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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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冲突情况下文化遗产国际法律保护是文化遗产国际法律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拿破仑战争”到“一战”,再到“二战”,文化遗产所遭受的严重毁损和流失客观上导致了武装冲突情况下文化遗产国际法律保护的萌芽、形成与发展。武装冲突情况下文化遗产国际法律保护在历史演进中,以禁止战时掠夺为基本原则,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扩大保护范围、加重保护责任、加强保护措施,从而得以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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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界定及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现已取得共识,但是在当前的思维框架下,以法律的手段、特别是知识产权法的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调控,以何种方式保护、如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护却成为摆在法学工作者面前的亟待解决的课题。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学研究的过程中,由于其他学科门类研究形成的多种在先定义和研究对象的自身属性,使得研究对象名称和定义混乱。在法学研究者的面前,诸如世界遗产、文化遗产、文物、传统文化表达,民间文艺表达,民俗文化等互相交叉衔接的概念是和法学的严谨治学精神相矛盾的。因此,厘清研究对象的内涵,确立严谨的概念界定,研究对象的外延,从法学研究的角度进行探讨、比较,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提出建议是本文的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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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长海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1,(5):81-86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通过是传统文化由传统方法保护转变为特殊权利方法保护的例证,也为西藏传统文化保护提供了全新的范式。格萨尔、藏戏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西藏实施公约义务的有力实证。但应看到的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仍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和保护措施不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属不清的现实,因而,像《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样的地方性立法,不但是传承与发展西藏传统文化的自身需要,也符合创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法律架构的终极诉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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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被当作商品一样处理和消费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值得关注的新倾向。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经济、行政、法律、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并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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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律保护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健全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法律保护机制,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评定标准和原则、行政保护机制的认可,以及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的保存机制和传承人认定、保障机制入手,全面、系统地研究符合科尔沁地区和文化特征的行政法律保护机制,使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行政保护轨道上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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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但濒临消亡的危机.应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法和地方性的法律保护条例,遵循"抢救在先,保护为主"的立法原则,采取"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法律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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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迫在眉睫。立法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律中,应当规范和界定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保护主体、保护范围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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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已出台的地方立法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依然没有明确的认知,立法中也未有相应的设计。因而,需要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的亟须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今后在制定相应法律规范的立法过程中可以做到有的放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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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应三思而后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形势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甚为必要且相当重要,但是如何予以保护需要更为全面、深入的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应三思而后定,即问其现实必要性、思其理论可行性、虑其制度科学性,然后再审慎决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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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构建起包括拉网普查、教育传承、行政参与、专家咨询和功能转化在内的完整的保护结构体系,进行立体的、全面地、综合的抢救和保护。这不仅对于山东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必要的,而且对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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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地戏"是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特定民族性、活遗产性和传承性等特性。对其进行法律保护过程中,存在权利主体、权利性质和独创性难以认定的理论困境,在近期遭到了侵权,被法院认定为不是《著作权法》中认定的"作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应从重视传承人的认定、强调责任追究、构建密级制度和完善法律监督与救济等方面进行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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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供给体系的特点: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供给的开放性;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供给的不平衡性;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供给立法层次较低,法律保护单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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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该项事业的创新和发展,是科学发展和建设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构建了政策保护体系,为当代新农村文化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5年始,农村文化遗产保护进入高潮,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出现了文化生态恶化、文化传承断档、文物流失、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消失加快等问题,因此,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主要应从完善政策法律体系入手,以科学保护为手段,探索建设与保护的良性互动模式,保住中华文明的根,为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做出我们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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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促成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的基本完成,也奠定了国家依法开展文化遗产行政的基础。该法将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对有形和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保护,扩展到了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并意味着国家文化政策完成了从"文化革命"朝"文化保护"的方向转换。本文在评析该法出台的时代背景、立法进程、立法宗旨以及经由该法建立的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将其与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初步的比较法学研究,希望突显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制体系的特色和问题,并为中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进一步改进提供必要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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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22(12):76-78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计算机网络的广泛推广,数据库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资源的主要途径之一。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数据库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规定。因此,我国应努力加强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结合中国国情,不应对数据库采取特殊有利保护;并要加快数据库的法制建设,以便于创造良好的数据库产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