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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社会工作是一门强调价值、道德、伦理的学科和职业,在其实践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伦理困境需要社工做出伦理抉择。对学校社会工作而言,伦理困境也是客观存在的。本文根据在实践中所得的案例对学校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进行了系统的论述,以此作为伦理抉择过程中的参考。  相似文献   

2.
承诺制,是一种非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行为责任的承诺保证制度,属于非强制性的、社会道德伦理规范性质的社会约束机制。在当前我国大力推广实施“承诺制”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对承诺制的适用范围、内容及形式进行必要的规范。同时,为保证“承诺制”能够切实落于实处,真正体现出承诺制的双重社会性质,还必须确立其相应的社会经济伦理原则和加强对承诺者的道德修养与职业素质的培养。  相似文献   

3.
姚泽麟 《学术月刊》2024,(1):127-140
现代社会的运行需要恰当的精神基础,而职业也离不开职业伦理的支撑。目前职业伦理在社会学领域中处于相对被忽视的地位。依据社会学的经典理论,职业伦理的内涵应该同时从“意义—规范”的双重维度进行理解。而当代中国的职业伦理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严峻挑战:特殊主义伦理、自我主义价值观与职业工作意义感的缺失。这些挑战的存在导致职业人士很难在现实的职业生活中坚守和遵循其所宣称的职业伦理,从而造成职业伦理的困境。这些困境一方面说明职业工作缺乏终极意义的支撑,尤其反映出改革开放后,我国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式微,尚无替代性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填补其空缺;另一方面亦反映了职业伦理无法对执业行为形成有效约束,偏离和失范成为常态。这些困境的发生有其独特的社会文化土壤、组织情境和职业身份与角色,而对这些社会基础的理解必须以反思源自西方的职业伦理概念为前提,并注重考察本土社会文化与西方职业制度的互动和交融。  相似文献   

4.
在法治已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法治中国”时代,客观上需要建构一个强大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共同体对法治实践的主体作用突出表现在法律制度的建构、法治信仰的生成、法律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维护、法治政府的建立等方面。当前,我国法律职业面临法律职业主义的弊端凸显、现代法律职业伦理的丧失、法律职业主体的合法性何在的困境。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一要树立法律信仰———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精神基石;二要重塑法律职业伦理———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伦理依据;三要坚持与完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制度根基;四要建立法律职业内部的任职交流制度———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必要举措。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正处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到全面建设法治体系的过渡阶段,法治建设瓶颈的突破,有赖于法律职业群体的培养和壮大.构建我国法律职业伦理体系是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共同价值观的要义之一.在我国当下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语境之下,职业伦理应该成为调整法律职业层面各种交叉与循环关系的指导性理论,而梳理我国法律职业伦理发展的脉络,我们发现一个不争的事实:法律人正在苦求着定位与突破——何为法律职业伦理的正当性以及如何辩明法律职业伦理的研究路向.因此,从“人本诉求与生态伦理”的视域来建构法律职业伦理正是我们当下最为迫切的任务.  相似文献   

6.
生态文明理念下企业环保投资博弈分析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兼顾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取向.然而,企业环保投资需要政策法律的激励、引导和保障.通过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发现企业之间就环保投资的决策问题存在“囚徒困境”,而环境治理政策也是企业与政府的博弈过程,收益与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博弈的结果.结合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间的博弈结果针对企业环保投资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基于基本政治制度安排与提升司法权威的双重诉求,司法民主构成了当下中国司法改革的必然选择.法律论证理论为司法民主前提下的司法安排进行了可能性论证,这一论证在总体上抛弃了古典的、将司法看作法律精英操纵下的封闭活动的认识,并试图构建一种开放的、发生于司法活动过程中的多方协商与沟通机制.司法民主亦有其存在限度,由于“法治”的预设性,任何司法民主实践都必须以法律文本的有效性为前提,为了实现这一要求,中国未来的司法民主实践必须抛弃“舍法求法”的浪漫主义诉求,进一步探索由简单经验思维向法律思维转化的机制,将司法民主参与各方对法律文本之尊重义务具体化、责任化.  相似文献   

8.
弱势群体的高等教育投资作为一种对人力资本的风险投资,其风险不仅在于选择接受教育时间的长短,也和个体的职业选择密切相关.对于弱势群体的高等教育投资而言,受教育者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收入和风险.因此,讨论弱势群体教育投资的问题,需要从高等教育成本、就业、收益等三方面防范和规避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投资存在的诸多风险,构建教育投资年限和职业的组合.  相似文献   

9.
叶盛楠  许健 《理论界》2010,(4):13-15
职业官僚的双重属性决定了他们必然会在"公共人"和"经济人"之间徘徊,其行为方式趋向"公共人"还是"经济人"主要取决于风险——收益的价值判断,而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条件下,他们总会表现出更强的自利性。因此,建立有效的官权监督制约机制是非常紧迫、非常必要的。以公民权力制约官权是一种体现民主性质、与公民的民主地位相称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政治法律环境下,建立以公民权利制约官权的道路上困境重重,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入手,从而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0.
“人肉搜索”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舆论监督功能,但不可避免伴随着诸多负面影响.“王菲案”作为人肉搜索隐私侵权的典型案例,其核心是如何确定隐私权及对应义务的内容与界限.权利的维护需要成本,当权利的实现成本低于其收益时,权利人才有足够的内驱力去维权.侵权责任法通过降低维权成本激励被侵权人维护自身的权利,通过增大侵权成本阻止潜在的侵权冲动.基于成本与收益的考量和各方利益之平衡,网络侵权法律救济体现了“防君子易、防小人难”的旨趣.  相似文献   

11.
从法官技术伦理出发,通过法律规范对法官职业伦理进行外部控制。从社会公众伦理出发,通过对法官的教育和其自身的反思对法官职业伦理进行内部控制。从制度和组织文化角度出发,整合两种伦理控制方式,实现对法官职业伦理的全方位调控。  相似文献   

12.
社会秩序中的伦理效力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伦理效力是伦理理想、伦理价值转化为伦理生活、伦理现实的能力。任何伦理,如果不具备一定的运作效力,只是理念的存在,不能成为引导社会的现实力量。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伦理对社会生活与社会秩序和影响力,伦理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力与调节力,伦理运作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即建构社会秩序的追求社会生活合理性的程度,称为“伦理效力”。伦理的社会效力及其价值合理性实现的基础,不在伦理内部,而在伦理与法律的健康互动之中。合理秩序的行为逻辑:“必须”——“应当”人类的社会生活及其秩序的建立必定要借助一定的行为规则。规则对人的…  相似文献   

13.
为防止警察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应当对它进行有效规制。关于警察自由裁量权,传统规制主要采用形式主义的法律路径,其在内容上涵盖扩大立法范围、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司法审查三个维度的内容。然而,此种依托规则而展开的形式主义法律规制路径,因存在难以克服的内生性困境,无法实现对警察自由裁量权的实质性约束。在理论上,警察自由裁量权是一种兼有规则与伦理双重属性的权力,即以规则为依据,以伦理为内核,这决定了对其规制不能偏重于形式主义法治路径,而应当以“德法合治”原则为基础确立法律与伦理相结合的规制原则。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德法合治”原则为警察自由裁量权规制原则的确立指明了方向。之于警察自由裁量权,规制原则确立的路径应以人民主体性与公共性塑造警察权力的伦理基础,并以警察伦理作为警察自由裁量权的价值指引,最终借由内在的美德伦理与外在的制度伦理共同实现对警察自由裁量权的实质性规制。  相似文献   

14.
“小官巨腐”是百姓身边的腐败,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与拆迁领域,以山头主义与集体腐败方式居多,“能人腐败”是其突出问题.治理“小官巨腐”现象关键在于依法治官.依法治官存在的困境主要有选官管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不健全、“好官”的考核评价标准操作性不强、基层官员权力的约束机制欠缺、基层官员的监督不力、基层官员腐败成本过低等.走出依法治官困境主要靠法律与制度.要将“选官用官”权力关进法律和党规的笼子,必须完善“小官”选拔与晋升、基层群众参与“选官”等相关法律法规,要用民主监督制度、问责制度、预防腐败制度的笼子,从严管住管好“小官”手中的公权力,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杜绝“小官巨腐”现象.  相似文献   

15.
作为媒体业潜规则的“车马费”,本质是记者对自己所掌控的话语权资源进行的一种利益交换。这种话语资源并非私人资源,资源交换所获取的利益,事实上却成为一种私人利益。从职业伦理的角度来看,“车马费”的收受,就是一种将公共资源化为私人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导致公共资源的消耗和公共利益的损失———即新闻中公正立场和真实性价值的消解。因此,必须重建职业伦理规范,通过媒体与记者的双重自律以及社会系统的多重制衡机制,解决这种群体性的职业失范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为他责任:走出自我责任与集体责任的困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责任观上历来有两种对峙的观点,即自我责任与集体责任。它们之间的两难抉择反映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冲突。走出这个两难困境的出路在于寻找超越两者的新的责任维度。列维纳斯的为他责任说揭明了走出困境的可能性。它主张,人的道德性不是由自我意志或普遍意志构筑的,而是由他者的伦理命令和在为他负责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从为他责任说可以得到两点伦理启示:第一,通过“我”与他者的责任关系塑造人的伦理性;第二,它告诫我们必须保持对他者的敬畏与尊重。  相似文献   

17.
试论法律人才的培养与法学教学方法的革新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加入世贸组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统一司法考试机制的建立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背景下,检讨并反思我国现行法学教育理念、目标、法学教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认为法学教育应定位为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与法律职业伦理;为培养职业法律人才,法学教学方法的采用应认真对待“讲授式教学法”(LectureMethod)、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本土化”、推广“诊所式法学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  相似文献   

18.
陆礼 《中州学刊》2007,(4):123-127
维护行走秩序并诉诸法律,这是一种公共理性、公共善,具有伦理正当性;但由于中国人口众多与城市道路资源极其紧缺等特殊因素,众多潜在的“行路违法者”使交通管理者陷于“法难责众”的伦理困境。“行走守法”的伦理尴尬,源于现有交通模式所蕴涵的交通权益不公之伦理冲突。“行走守法”的伦理悖论,呼唤着中国城市的现代理性交通。  相似文献   

19.
价格违法行为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勇 《东岳论丛》2008,(5):168-170
价格违法行为就目前是违法收益大于违法成本的一种违法经营手段。因此,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分析,要想达到遏制价格违法行为的目的,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调节价格违法行为的成本和收益,使价格违法行为的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收益,价格违法行为的边际成本大于其边际收益。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按期间制裁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不完全或者转型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严重的水污染形势是污染者基于遵循“收益>成本”的市场法则,利用我国制裁制度设计上存在的“违法收益>违法成本”的致命缺陷,在很大程度上故意实施水污染违法行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国家/地区加拿大、巴西、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针对水事违法行为制定并实施按日制裁机制,以“违法收益<违法成本”为制裁机制的设计核心,通过娴熟运用立法技术来遏制水事违法行为,效果良好.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按期间制裁规定,需要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地区按日制裁机制的设计核心,在法的实质内容上确保“违法收益<违法成本”,在法的形式上将按期间制裁机制上升到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层次,在立法程序上尽快启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程序,从而形成完善之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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