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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南海问题具有复杂的政治和历史成因,且与国际地缘政治博弈、国际海洋法发展等密切相关,涉及地区海洋秩序的结构与重构。南海问题的发酵,反映了"二战"后地区秩序安排未能得到有效尊重和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局限性以及地区相应机制安排的缺失,同时也是大国海洋秩序博弈与地区规则"建章立制"的较量。对于中国来说,应该顺势而为、化危为机,将南海问题的解决与参与和塑造地区海洋秩序相结合,致力于将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与合作之海。  相似文献   

2.
本文根据重要国际海洋法平台的实践,研究了国际海洋法发展的一些重要动向。当前海洋事务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发展健全,国际海底区域、公海渔业、海洋环境保护、外大陆架方面的法律规则进一步细化和发展,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全球海洋环境评估、打击海盗以及航行自由等领域,正在酝酿产生新的规则或海洋事务管理机制等。上述动向反映出全球海洋治理正逐步揭开面纱,各国在海上的活动将一步步走向依法有序。  相似文献   

3.
"二战"后,国际制度及其运用成为海权演变的基本方面。海权的国际制度"资源"包括四种要素:国际海洋法、利益协调制度、安全互信制度和海军军控制度。这些制度的确立有助于实现国家间海洋利益的分配,或有助于国家对海洋利益的维护。海权中国际制度的"运用"包括两种模式,即"制衡"与"合作","制衡"模式是国家以制度抗衡他国扩大海洋利益的行为,包括直接制衡与间接制衡;"合作"模式是一国将其主张的规则与他国支持的规则相协调,包括法治合作、霸权合作和合作安全。  相似文献   

4.
海洋"地理不利国"问题曾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被热议,并体现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本文先从"地理不利国"概念的起源谈起,探讨"地理不利国"具体概念和确定标准。再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国际法,分析海洋地理不利国家所具有的特殊海洋权益。最后根据对我国地理、人口、资源、经济等因素的分析,得出我国是海洋地理不利国家,应优先享有相应海洋权益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视域中的国际海洋政治研究述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中的国际海洋政治研究,主要散见于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两个主要领域。前者主要包括海权理论与海权战略问题的研究、关于主要海洋国家海洋战略问题的研究、关于海洋安全及其战略问题的研究、关于国际海洋秩序和国际海洋制度的研究;后者主要体现为国际海洋法发展的政治过程的研究、《联合国海洋公约》的政治影响研究、岛屿主权、海洋划界及其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深化和推动世界海洋政治研究的学术自觉,尤其要加强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研究的联姻,不仅有利于中国国际海洋政治研究学科的培育与发展,更有助于在现实层面构建中国的国际海洋战略,维护面临日趋严峻挑战的国家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6.
海权论认为,世界大国持续繁荣与安全的关键在于对海洋的掌控,而一个国家无法同时发展陆权与海权。近代欧洲陆海复合型国家的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濒海国家发展海权将不得不面对其地缘政治条件的缺陷带来的诸多两难困境。全球化的今天,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与海上力量相对不足的不平衡状态,对发展海权的需求增大。中国要发展的海权是基于国家主权与国际海洋法基础上的合法海权,而不是近代西方列强追求的全球性霸权海权。陆海复合型国家面对的同时发展海权与陆权的两难困境.为中国的海权发展带来启示。  相似文献   

7.
一般国际法上的勤勉义务构成国际习惯法规则,而且在诸多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律文件中均有所体现,但该义务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碎片化"状态。随着近年来国际司法机构相关咨询意见和司法裁决的增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勤勉义务得以揭示,其内涵与外延日渐清晰。勤勉义务与国际法律责任密切相关。不过,作为行为义务,加之适用标准灵活,国际海洋资源开发进程中的勤勉义务在实践中并不必然导致国际法律责任。勤勉义务的消极层面无需夸大,对于负责任的国家而言,该义务反倒是一种激励。在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指引下,中国目前应积极采取措施以规制其管辖和控制下的深海采矿和远洋捕鱼活动,从而彰显重视海洋环境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相似文献   

8.
北极地区除北极沿岸国的主权区域和管辖权区域外,绝大部分地区属于公海区域,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其应该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实行全球治理,而非由北极国家共治。作为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北极理事会缺少国际法基础,我国不应将加入北极理事会作为参与北极事务的成就,更不应将北极理事会作为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平台。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是符合国际法要求的合法组织,北极地区的治理适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区域制度,而不是某几个国家或组织制定的区域性条约或规章。我国应在增强北极地区实质性目标的基础上,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调整参与北极事务的工作思路,依托符合国际法的国际组织实现对北极的治理,同时加强对北极地区区域性国际制度和理论的研究,倡导全球共治北极。  相似文献   

9.
海洋应只用于和平目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海应只用于和平目的是海洋法中的一项一般原则。它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它也适用于专属经济区。缔约国在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1条之规定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时,应不对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与《联合国宪章》所载国际法原则不符的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武力。但是,这一原则既不限制也不禁止任何特殊军事活动,只要这种活动与上述第301条规定的原则不相违背。但军事活动不包括法律执行活动,且为军事目的而进行的海洋科学研究禁止在海洋的任何部分进行。然而这个问题至今仍然困惑着许多国家和学者。  相似文献   

10.
"中国南海"作为地理概念的产生与命名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海作为国家海洋领土长期占有与实际控制的事实,并在近现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承认。民国时期在维护国家海洋国土的斗争中,以"南海断续线"标注于我国地图,既是对"中国南海"传统海疆范畴的考订与昭示,也是遵守当时国际法前提下的主权宣誓,更是依托当时国际习惯法维权的具体手段。本文认为,"南海断续线"具有"中国传统海疆线"的法理地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历史性权利要件,是不容否定的,这应作为我国与南海周边诸声索国就南海问题磋商与谈判的关键性法理支撑。  相似文献   

11.
正2016年12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海洋法研究方阵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承办的"海法研究方阵"第二届高端论坛在大连棒槌岛宾馆隆重召开,论坛的主题是"《海洋基本法》立法问题研究"。出席本次论坛的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将,海法研究方阵理事长、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  相似文献   

12.
从"国家安全"到"国家主权",从一般国际法原则到国际海洋法制度,综观菲律宾政府对南沙群岛主权主张的演变,其所提出的"证据"与"理由"均属其历史发展及民族主义情绪下行政或立法的产物。随着国际政治现实变化及国际法发展,菲律宾政府的法律主张从单方面依据国内主张或立法,逐步转变为寻求国际法支持,并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制度靠近。未来随着国际法发展、菲律宾国内行政实践以及立法的变化,仍有进一步整合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3.
南海构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2条意义上的半闭海,因此沿岸国家理应善意履行其中的合作义务。尽管合作义务的法律属性由于《公约》第123条的措辞含糊而引发一定的争议,但按照条约解释的原理,半闭海沿岸国家的确被施加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义务。对比欧洲半闭海沿岸国合作的先进经验,目前南海地区的合作基本上处于初级阶段,其局限性在于: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的困扰,区域性国际条约或机制的匮乏,以及缺乏强有力的区域性组织的驱动。从前瞻性角度来看,在南海争端最终获得解决之前,南海周边国家应当保持适当克制,并着重在一些低敏感度的领域开展功能性的合作,以将南海建设成为"合作之海,友谊之海"。  相似文献   

14.
<正>大连圣亚海洋世界被誉为"中国最浪漫的海洋主题乐园"。它位于大连星海广场西侧星海公园内,面朝大海,与东北最大的游艇码头为邻,星海公园浴场及星海湾浴场信步可至。圣亚海洋世界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是集海洋极地环境模拟、海洋动物展示表演、购物、娱乐、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海洋主题乐园,2001年1月被评为国家首批AAAA级旅游景区(点)。  相似文献   

15.
《日本学刊》2021,(4):35-61
日本将巨量核污水排入海洋的计划可能危及全人类整体利益、相关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从而同时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上责任救济的相关规定。保障跨界损害的"国际和国内救济"是国际法委员会有关责任条款草案中的原则要求,也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诸多条约的相关内容所确认。统筹国际法和国内法上的责任救济路径来分析日本核污水排海问题,有助于更全面地解读相关法律问题并考量应对方案。从国际责任救济的角度看,日本承担的国际义务来自诸多条约和习惯国际法规定,而获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支持并不能证明日本履行了所有国际义务。从国内责任救济的角度看,日本行为存在触犯各国的国内法律规定并面临各国政府和国民进行国内追诉的可能性。不管是通过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寻求司法救济,均有其局限性,有必要结合法律、外交和舆情手段做好综合法治战略预案。  相似文献   

16.
鉴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则的不确定性,引起缔约国海洋争端的潜在可能性较大,其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效果将对海洋秩序的确立产生关键性影响。而复杂的海洋法争端解决机制虽然存在缺陷,但是也为缔约国在最大程度上利用这一机制安排了足够的空间。适应这种制度并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海洋争端形势,中国应及时改变以往单一、僵硬的海洋争端解决策略,充分利用海洋争端解决机制椐供的审问.诜拯手翻扔的廓勤。曲掘狴纬矬锻溘曲咎  相似文献   

17.
英国至今保留14块海外领土,拥有庞大的海外专属经济区。以专属经济区制度为代表的海洋法制度,成为英国非殖民地化后海洋权益主张的重要法律依据。英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既得利益者。协议划界为主要方式、等距离为首选方法、注重有关情况的考虑、合理利用正常基线等是英国海外领土海洋划界特点。英国海外领土海洋划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海洋划界的发展特点与趋势。其海外领土海洋划界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产生了重要影响,它对中国的海洋划界和海洋权益维护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未明确提及全球气候变化,但二者之间的联系却愈发紧密。这主要表现为全球气候变化所引发的海平面上升、海洋暖化或酸化等问题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适用和解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方面,海平面上升是否会导致领海基线移动、岛礁法律地位变更,将对一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构成法律挑战。另一方面,全球气候变化对海洋环境造成潜在的威胁和破坏,如何通过规则重构的方式实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碳排放、海洋暖化或酸化、大气污染跨界损害的有效规制是国际社会亟须关注的重要议题。值得注意的是,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可能为全球气候变化提供了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但在诉讼主体资格、法律义务和可归因性的认定等方面,国际诉讼活动仍面临着诸多的法律障碍。  相似文献   

19.
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试图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属经济区"主权权利否定中国主张的南海"九段线"内的"历史性权利",毫无疑问是对中国的属地权威及其主权权利的侵犯。这实质上是以1982年建立的海洋法制度挑战"二战"后的国际法条约体系,以求达到对南海区域海洋资源重新分配之目的。如按这种方式进行海洋区域资源的重新分配并以此为基准去建立海洋"新秩序",那么不仅在南海,恐怕整个世界都要重新洗牌,其结果极有可能引发区域冲突甚至世界大战。  相似文献   

20.
对中国周边海洋划界、航行、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及海洋环境保护等问题的学术探讨中,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九部分"闭海或半闭海"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通过结合《公约》第九部分的起草过程,其他国家针对闭海或半闭海的实践,以及功能性区域合作法律的发展,本文认为半闭海可作为中国应对上述海洋问题的出发点。本文结合南海的具体情况及既有实践,以半闭海为出发点,为中国在南海应对划界以及油气资源开发、航行自由与安全、功能性区域合作等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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