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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科学》2017,(7):175-183
专断性医疗行为是欠缺患者有效同意的医疗行为,"全面入罪说"主张对所有缺乏患者的有效同意施以刑事处罚,而"部分入罪说"则主张仅在缺乏患者同意导致医疗行为严重脱离其业务规范时,方得动用刑法进行规制。专断性医疗行为由于具有医疗目的,因而只存在成立过失犯罪的余地。过失犯罪是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取决于一般医疗准则和具体的患者病情、体质与意向,只有当专断性医疗行为由于未取得患者同意导致不明确具体的患者病情、体质与意向,从而违反医疗行为注意义务时,才有可能成立过失犯罪;而在不存在患者选择可能性及缺乏"患者同意"与违反医疗注意义务无关的场合,都不因为缺乏"患者同意"而成立过失犯罪。同时,医疗目的、医疗适正性以及患者的有效同意都能够为医疗行为提供正当化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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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演变,呈现了法律父权主义对医疗父权主义的取代历程。这种取代主要缘于医生信任机制的破坏。人类对纳粹医师"独裁专断"的反思,促成了知情同意的制度化。但在该制度的具体运作中,患者知情同意权面临信息、能力及价值障碍,而医生告知义务则遭遇医患关系内容被异化、伦理义务被弱化及对立面被强化的困境。反思法律父权主义模式下的医患关系,以期让法律更好地适应医患关系的现实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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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达成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3):24-26,34
患方知情同意权是患方制约医方滥用诊疗权的一项权利,其产生源于患者对医师的不信任。随着医疗行业的市场化,患方的知情同意权逐渐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知情同意权的行使涉及诸多方面,情况十分复杂。医疗机构滥用医疗同意书是由于医方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误解。在医师尽到说明义务且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医方虽没有过错,但仍发生了医疗意外,医方对由此造成的损害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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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公共政策角度,对当前的上海市医疗改革进行分析,认为今后的改革应坚持"公益性",以政府为主导力量,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以"全科医疗"为核心;改革公立医院,实行基本药物目录等方面,建立以综合医院为中心的大病医疗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心的小病医疗和防病中心的"两中心"格局,保证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从而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责"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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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共享平台是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的重要环节.在中国,一些医疗平台不愿意分享自己的医疗信息平台或者使用其他医院的医疗信息平台共享信息,因此政府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医院加大共享医疗信息的力度,同时医疗联合体也是我国医疗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本研究是基于中国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施医疗联合协同,整合医疗上下级的信息,使患者分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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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最后几天里,<侵权责任法>在匆忙中通过了.这部法律开辟专章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第七章开章首条就明确并重申:通常情况下,对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所受到的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只要"有过错",医疗机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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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容许的危险理论对判定医疗过失的借鉴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法律应当容许该类行为在一定限度內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对此结果不应以过失论之。但法律或法理上的容许与患方的同意和容许并非同义,容许的危险理论仅适用于对合法医疗活动中的过失评判,该理论从确定医疗注意能力、医疗注意义务及二者的关系三方面显现出对判定医疗过失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