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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爽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2(1):58-59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在具体适用中,原权利人是否承担被追索的义务,应视票据丧失的不同情形,作具体分析;票据债务人不得对抗善意取得人与票据抗辩中对人的限制在效力的适用上是不同的,对善意取得人不得抗辩不是绝对的;对不具有流通性、交易性的票据行为应从善意取得制度中排除. 相似文献
2.
汪世虎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9(6)
票据权利是一种证券性债权,与民法上的一般债权相比,更强调权利的可转让性和交易安全,因而善意取得制度在票据法领域具有更大的适用空间。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既然是以牺牲原权利人的利益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就必须具备必须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必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受让人受让时须无恶意或重大过失以及已付出合理的(相当的)对价等要件。持票人持有票据如具备这四个要件,即构成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同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3.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的提法有不合理之处 ,采用票据的善意取得的说法更为科学。该制度适用的唯一例外是收款人空白的支票 ,因此应对我国《票据法》中关于空白票据的条文作必要修改 ,并增加对无记名票据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车言江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4(4):71-73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是票据法上的一项很重要的制度,是专门规定原票据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利益平衡问题的制度。我国票据法颁布施行后,存有不少缺漏。《票据法》第12条第1款是否规定了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这两种情形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学者之间多有争议。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作者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认为我国《票据法》第12条第1款是关于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应该可作扩张解释,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这两种情形适用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5.
赵先军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5):16-17
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保障了票据交易的安全 ,促进了票据的流通 ,因此对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相关的重大过失取得票据进行分析 ,以便更好的理解票据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6.
曾言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3(3):59-63
票据流转过程中的诸多因素致使票据的持有人所应有的票据权利的完整性受到妨碍。票据行为独立原则、人的抗辩限制及善意取得等制度,对于保护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之外,尚须力求当事人的公平与合理。参照国际票据法以及英美法国家的票据立法修正我国相关票据权利条款之缺陷以完善票据权利制度理应成为将来票据立法之首选。 相似文献
7.
戴谋富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票据善意取得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和票据的流通性而设置的一种重要的票据制度,但是,由于人们对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尤其是无处分权人要件把握不准,导致实践中很多票据纠纷被错误认定为善意取得。本文分析了票据理论和实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无处分权人或处分权有瑕疵的人,对票据善意取得中的无处分权人的范围作出了详细界定,以期对正确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善意取得研究--兼论房屋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永华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2(1):69-72
本文从登记的权利外观出发,研究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通过探讨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否定说与肯定说,认为善意取得应适用于不动产.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价值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信赖登记的权利外观而与无权让与人交易所享有的利益和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进而研究我国房屋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9.
论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是否适用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国内学者众说纷纭,争论不一。本文试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论证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以公示公信原则为基础构建不动产的善意取得,从而完善我国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0.
王昌来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5(5):90-93,97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 ,旨在维护交易安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我国亟需建立此项法律制度。本文拟就善意取得制度的起源、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及其法律效力等问题作系统的探讨 ,并对学术界所主张的传统观点提出商榷意见 ,以期裨益于我国物权立法与研究。 相似文献
11.
本文通过对票据抗辩权的法理基础进行剖析,揭示了票据抗辩权存在的应然性与合理性。首先,票据抗辩权乃公平原则之体现,通过赋予票据债务人票据抗辩权以实现票据当事人的地位平等保护,从而实现票据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其次,票据抗辩权乃正义对安全校正之载体;复次,票据抗辩权乃票据流通与交易安全平衡之手段;最后,票据抗辩权实现了票据的经济效益,票据抗辩权的设置对票据这种资源的配置更有效率,实现了法的经济价值——效益。 相似文献
12.
黄明欣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6(5):567-570
我国现阶段正在进行信用建设,但信用的建设不能取代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前者为道德诚信,后者为法律诚信。二者虽有联系,但在起源、内容、功能及调整方式和表现形式上有区别。诚信原则维护的是实质正义。信用缺失的治理应是将二者相互结合,功能互补。 相似文献
13.
浅议不动产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莉娟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7,(3)
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牺牲财产静的安全保障市场交易的动的安全的制度,本文从我国确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民法中的善意取得能否适用于不动产,学界可谓见仁见智。本文对有关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主要正反观点进行了综合论述,指出此中分歧的根源在于方法论的差异。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我国未来物权法中建构善意取得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5.
韩玉彬 《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5,(3)
大学生的诚信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这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同时也决定于高等教育的宗旨、目的。因此,在高校德育工作中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意识和素质的教育和培养,探索类似于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具有创新性质的教育方法和措施,建立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和社会认同机制、法律约束机制,将是进一步增强高校德育工作实效性的一个新课题和工作方向。 相似文献
16.
金丽婷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43-45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之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实际上是对基于动产占有和基于不动产登记产生公信力的保护,是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承认了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应当拓展至抵押权与权利质权,以完善善意取得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7.
艾围利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3):46-48
诚信原则应该包括主观诚信和客观诚信。主观诚信是行为主体对自己以及与其相关的相对人行为符合法律或具有合道德内容的个人确信或信赖。客观诚信就是要求主体依法行事。诚信原则对物权关系中的物权行为制度、公示公信原则、善意取得制度和占有制度都起到了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8.
刘显鹏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1):29-32
效益作为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日益引起学人的重视,而诚实信用对效益的作用自然也就成为对效益进行研究框架下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得到相应的关注。对于该问题的探析应从分析效益的基本内涵入手,进而剖析诚实信用之效益功能,最终阐明诚信与效益暗合之原理。 相似文献
19.
诚信的本质是什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姜正冬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49(4):57-60
诚信在其本质上是人的利益关系的反映和表现,是主体对自己和客体、中介体利益耦合关系的现实认可、未来期望与践诺追求的统一。辩正这一点,不仅对我们树立科学的诚信观念,而且对我国社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推进诚信建设的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