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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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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幕交易 ,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复杂 ,专业性及隐蔽性强 ,是判断和认定的难点。本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借鉴美国内幕交易规制立法及相关理论 ,并结合美国在多年反内幕交易的司法实践中有关经验及原则 ,对内幕信息 ,利用内幕信息并交易 ,泄漏行为等基本问题的具体标准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 ,进而探讨了该行为与合法交易行为 ,证券分析与预测行为的客观区别 ,以期正确理解与把握该行为的客观表现  相似文献   

2.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侵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证券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证券法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界定及其民事责任的规定尚有欠缺。本文借鉴了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对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界定以及证券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为了配合《证券法》的立法宗旨,更好地贯彻实施《证券法》、测法》,有效 地打击内幕交易犯罪,本文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内幕信息、的含义和范围、内幕人员的 含义和范围、内幕交易侵犯的客体、内幕交易主体的主观犯意、内幕交易实施的行为等方 面入手,探讨了证券内幕交易的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4.
证券市场是我国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运用刑事法律手段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是本文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内幕交易罪是证券交易犯罪中的一种,它是指内幕人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证券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文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对内幕交易罪进行了研究,其中重点探讨了内幕交易罪的客观方面,即内幕交易行为、内幕消息、内幕交易获利额以及构成内幕交易罪的量度等内容。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内幕交易罪的罪状、法定刑的具体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法律规制证券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正常运作的必然要求,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较完善的证券交易法。本文通过对一些国家有关内幕交易立法的比较,提出我国应该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证券内幕交易立法  相似文献   

6.
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问题是内幕交易规制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重点。从内幕交易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主体、内幕消息、内幕交易行为三方面入手,通过中外立法比较和最新理论成果的研究,提出了一些较为具体可行的立法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7.
我国禁止证券内幕交易立法与执法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的实施使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行为成为犯罪,同时对禁止证券内幕交易的立法和执法提出了诸如内幕交易行为和内幕交易者如何界定、罪案调查权由谁行使、如何防止包括内幕交易在内的证券犯罪等问题。本文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并结合国际上的立法和实践,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围绕我国现行证券法下内幕交易认定主体方面的疑难展开,从司法、立法、执法角度研究分析域外法律实践,认为对内幕人的界定以内涵为首要,外延在其次;内幕人应当采实质界定,即有无知悉内幕信息。而外延的展开,采概括式立法;主体界定应从对内幕信息的占有或知悉的角度展开:即知悉(possess)内幕信息的人,且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信息为内幕信息;在直接内幕人的分类下进行细分,以业务合同关系、监督管理关系、亲属及其他密切关系为标准,概括具有典型性的直接内幕人的子分类。信息受领人的范围不限于“第一受领人”。  相似文献   

9.
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一直是各国立法规制的对象,我国虽然也有相关立法规定,但是却鲜有关于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规定。本文讨论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中的举证责任,并主张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10.
我国证券市场是新兴市场,"内幕交易"行为影响社会和谐。如何针对立法和执法的缺陷,完善相关法律规制意义重大。应该在立法上明确界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的几大要素,还要加大处罚力度禁止泛滥,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的相关内容不得直接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依据,以“两高”司法解释的为依据,知情人员的认定仍须由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判断;行为人是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还是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关键还是要看具体案件中其获得内幕信息的途径和渠道,是否属于因职务和业务而获悉。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当包括与内幕信息之间并无职务或业务上的紧密关系但被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接触或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信息具有未公开性、重要性和真实性。构成不需要“利用”内幕信息,但必须证明该内幕交易与内幕信息相关。非内幕人员在获取内幕信息后又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情节严重者是否应当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论处。  相似文献   

12.
在股份回购中,由于公司大股东和管理者占有信息优势,往往借此进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故需要法律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有效规范,而我国证券法并未将公司股份回购行为作为应披露的重大事件,且未要求公司披露股份回购的具体细节,这很容易使管理者和大股东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谋取私利,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危害公正的证券交易秩序,故应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基金违规、违法只有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的程度。并且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时才构成基金犯罪。灰色私募基金,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挪用社保基金行为可根据犯罪主体不同作出不同定性。基金“老鼠仓”犯罪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并不完全相同。网络基金诈骗犯罪应根据有无采用集资或传销方式予以不同处理。  相似文献   

14.
当前国内资本市场中内幕交易已上升为主要矛盾。内幕交易俨然成为国内A股市场的关键词,冲击着亿万股民的心。随着一些内幕交易疑似案件的不断曝光,内幕操作似乎在年内突然集中爆发,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是什么原因让国内A股市场内幕交易如此猖獗?中国证监会针对当前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领域犯罪活动较为突出的事实,与国家公安部采取联合行动,部署涉案在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国内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和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5.
对于《刑法》第180条及《刑法修正案》第4条(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规定的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犯罪行为,"两高"司法解释将其罪名确定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这一司法罪名,在刑法罪数理论上称之为概括罪名。在司法适用中,只能按一罪认定,不实行数罪并罚。而修订后的《刑法》第180条规定了证券内幕交易和期货内幕交易两种犯罪,则应分别确立罪名,按数罪论处。对此提出质疑,并就证券、期货中"内幕信息"的认定,犯罪主体范围的界定,内幕交易行为的样态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关于证券内幕交易罪的主观要件问题,中国法学界一直存在着“故意、过失说”、“故意说”与“直接故意说”的争论,从立法宗旨与证券交易实际出发,应坚持“故意说”,内幕交易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而泄漏内幕信息罪可由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构成,并且本罪并非目的犯。在主观要素中,较难认定的是行为人对内幕信息的“明知”与“意图利用内幕信息”的故意,美国诸法中采用的以其他间接证据推定上述主观要素存在的做法颇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之认定与处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如证券市场充满变数般,证券市场中各种犯罪也层出不穷变化多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发生、发展也具有此特性。刑法在该罪上的认定与处罚的正确性基础在于罪与非罪之把握,而刑法规定的模糊性给认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增加了难点和疑点。这也是高风险、高机率的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必须面临的现实与挑战。  相似文献   

18.
内部人交易行为会影响证券市场各交易主体的利益。通过实证研究2008~2009年间我国证券市场的内部人交易情况,结果发现,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表现出了理性投资的特点,回避了内部人交易严重的公司。而散户投资者出于投机目的却会追逐内部人交易严重的公司,从而造成内部人交易会促进股票流动性的结果。综合分析结果可以得到内部人交易主要损害了散户投资者利益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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