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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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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晚清司法改革中的两种倾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晚清司法改革中,大理院试图通过兼理司法行政事务,法部试图通过制约或分享审判权, 扩大权限,形成了司法审判权扩大化与司法行政权扩大化两种倾向,直接影响了司法改革的进程。本文重 构了这一史实,并将这两种倾向置于权力关系的视角之下进行分析,认为皇权的存在、集权的权力运作方 式是导致部院争权及两种倾向产生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李丽 《理论界》2011,(11):107-109
文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介绍了我国法官制度的发展。古代中国没有独立的法官职业,也没有独立的司法官员,在地方政府中行政官员兼具行政和司法的双重职能,而在中央,皇帝则是集合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最高长官。清朝末年西方国家声讨中国落后和残酷的司法制度,纷纷建立了治外法权,清政府的司法权受到威胁。理论界和思想界也对中国传统的法官制度进行了强烈抨击,纷纷要求进行司法改革。在内忧外患下,清政府不得不模仿西方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制度进行改革,以期收回治外法权。辛亥革命后中国进入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这一时期近现代的司法体系逐步建立:法院系统设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检察机构设置在各级审判衙门内,负责侦查、公诉并监督判决的执行。法官称为推事。在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华民国进一步学习德国、日本的大陆法系司法制度,采取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并规定法官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法院体制由过去的四级三审制改为三级三审制。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文革之后,我国的法院和法官建设处于恢复和发展时期。1995年《法官法》的颁布,该法正式在新中国成立后提出了法官这一称谓并建立和完善了我国一系列现代法官制度,它的颁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官制度的全面确立。从法官制度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我国的法官制度从古代的司法行政合一逐步发展到现代的专业法官制度,是历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必然,同时我国法官制度是在学习西方法官制度的基础上,同时又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起来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3.
试论宪法解释的效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宪法解释是宪法运行的基本条件与形式,宪法是在不断的解释过程中发挥生命力的。在宪法解释的实现过程中宪法解释是否具有效力,通过何种形式发挥效力是宪法解释学理论中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宪法规范的最高法律效力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宪法解释效力的基础、表现及其功能等问题,并从宪法文本角度分析了宪法解释效力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4.
民国时期司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释被称为解释例。解释例是近代中国司法机关在正式司法程序之外开展法律解释的产物,由声请机关在法律适用困难时,直接函请最高司法机关予以解释,从而补充法律条文。与同时代的判决例相比,这种函请解释的方式更多体现出传统律例文化的影响。司法院解释以例的名义得以广泛汇编发行,并与判决例并称为判解,成为民国时期重要的法律形式。随着传统律例体系赖以存在的基础消失,司法院解释由法律解释转向宪法解释,解释内容不再成为与律对应的例,传统中国以律例为核心的法律形式最终消逝。  相似文献   

5.
正确认识和处理司法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明确司法审判权对行政权既有监督和制约作用,又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对于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有着重要意义。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它是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的行使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需要用法律武器加以保护。但这种权力如果缺乏法定的监督和制约,就有滥用的危险,从而导致国家和社会的混乱。在我国,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授予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司法审判权,通过行政诉讼,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方…  相似文献   

6.
一、司法的独立性目标模式司法独立作为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标志,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宪法原则。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人民法院组织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党的十五大报告也指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权。”〔1〕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独立主要有以下的内在规定性:首先,在司法的运作体制上,要求司法与立法、行政分离,尤其是司法与行政分离,彻底抛弃司法与行政合一的传统体制。传统的司法…  相似文献   

7.
众所周知,宪法对中国而言是不折不扣的舶来品。从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到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宪法》,几十年间,宪法随着政府的更迭在中国大地上如走马灯般变换。这些宪法都或多或少地结合了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同时,宪法的交替也反映了宪政在中国发展的某种必然规律。  相似文献   

8.
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政要宣誓效忠宪法是西方民主政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美国颇为推崇的孙中山一生致力于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他在反清革命及民国时期一直有意识地将宣誓制度移植到中国,并开中国政治宣誓之先河。由于孙中山示范作用,南京国民政府在30年代初颁布了《宣誓条例》,1946年的“制宪国大”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对政治宣誓又了作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审判权与行政权同为权力分立的一支,本应处于并行不悖的状态.然而,行政权的恣意扩张招致审判权的逐步萎缩甚至失准.试观此矛盾,从权力的关联性到权力的重新定位,审判权与行政权并无强弱之分,亦无高低之别.两者的冲突解决不能依靠权力的单方面压制,而是基于权力的合理配置,配置的基点则又回到了司法最终救济这一法治的基本原则上来.  相似文献   

10.
在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法统问题上,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一、关于新宪法法统的来源问题,国民党主张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法统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而共产党否认《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法统的合法性;二、关于政协会议的定位和协议的效力问题,国民党设法减低政协会议决议效力,而共产党视政治协商会议为中国各主要政治力量的代表会议,政治协商会议决议须由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无党派社会贤达五方共同遵守,有一种类似临时性宪法文件的约束效力;三、政府改组案的实施问题关系到制宪的主导权问题,国民党力行一党主导,共产党主张多党协商;四、宪草的核心内容方面,国民党主张五权宪法,共产党联合民主党派以英美式宪法相抗衡。到了国民党大陆溃败的时候,《中华民国宪法》伪法统、伪宪的标签在大陆地区已经确定。  相似文献   

11.
构建依法治国条件下司法与行政的规范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宪法的原则和规定上,现行宪法肯定的是司法与行政之间功能互补、并列平行的对等关系,这种规范关系的实现在中国虽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但却是法治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渐进的改革策略应注重于:1、建立司法资源的法律保障制度;2、以司法行政权归属于省和中央两级并在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进行适当分配为架构,重新配置司法行政体制。  相似文献   

12.
宪法修改与检察权的权力归属——试论检察权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傅慧 《理论界》2005,(6):149-151
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但是对于检察权的性质,宪法条文中没有明确的定位,从而使理论界有了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及法律监督权说四种观点.笔者在指出它们各自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基础上,提出检察权的性质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权,是与行政权、审判权等具体的国家权力平行的二级权力.为组合和完善检察制度,提出应从宪法修改的层面上对检察权进行理论定位.  相似文献   

13.
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14.
论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15.
行政权与行政审判权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行政权一般由行政机关行使,是一种管理权,行政审判权则只能由法院行使,是一种判断权;(2)行政权是一种积极的权力,而行政审判权则是一种消极的权力;(3)行政权的效力具有先定性,行政审判权的效力具有终极性;(4)行政权具有变动性,强调效率优先,行政审判权具有稳定性,强调公正优先。而二者相同的目的、运行方式和结构,又决定了它们具有分工合作、监督与被监督、审查与被审查以及相互渗透等方面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16.
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17.
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18.
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19.
女性在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在民初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立法层面来看,从晚清开始到民初的数次民事法典编订先后都对女性权利作出了许多进步性规定,可惜这些法律都没能颁布实施,致使这些进步性规定仅仅停留在文本上.但从司法层面来看,民初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在涉及女性权利的婚姻、继承司法裁判中,以判例及司法解释例的方式,对当时仍适用的"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中不合时宜的规定进行了变通解释,从而使女性权利发生了诸多变化,其中虽有大理院对传统妥协的保守性,但更多的地方则体现了大理院顺应潮流的灵活与变通.  相似文献   

20.
徐静莉 《江淮论坛》2010,(2):99-106
女性在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在民初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立法层面来看,从晚清开始到民初的数次民事法典编订先后都对女性权利作出了许多进步性规定,可惜这些法律都没能颁布实施,致使这些进步性规定仅仅停留在文本上。但从司法层面来看,民初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在涉及女性权利的婚姻、继承司法裁判中,以判例及司法解释例的方式,对当时仍适用的“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中不合时宜的规定进行了变通解释,从而使女性权利发生了诸多变化,其中虽有大理院对传统妥协的保守性,但更多的地方则体现了大理院顺应潮流的灵活与变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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