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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勇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79-81,107
随着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陆续被确立,我国也在新的物权法中规定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但是我国存在着严格的公示公信制度,这个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的解决不动产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必要性就受到质疑。文章通过对这两个制度的分析比较,指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以及适用情况。 相似文献
2.
浅议不动产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莉娟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7,(3)
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牺牲财产静的安全保障市场交易的动的安全的制度,本文从我国确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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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剑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3):57-61
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实行实质审查主义的国家,不动产的公信力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因而为了鼓励交易,不动产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6.
王金根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3(1):79-83
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因各国对登记效力规定不一而不同。但从人的互相尊重、交易安全及第三人的利益保护角度来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其他法律制度所无法替代的。在我国民法典起草中,应以登记公示推定力与公信力为基础,构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从而完善我国的交易安全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7.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注重对交易安全的保护。该制度构建于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基础之上。着重澄清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 ,分析不动产适用该制度的构成要件以及其与无权处分行为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试论不动产善意取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富建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4):59-63
现行的司法实践中 ,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从维护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与便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完善善意取得制度四方面考虑 ,不动产也有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必要性。作为一种立法实践 ,不动产善意取得应符合五个要件 ,即 :存在依赖客体、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受让人通过法律上的交易行为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受让人已经取得不动产的权利登记、受让人须善意。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物权变更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变化。 相似文献
9.
赵万忠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4,(4):46-50
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完全符合所有权善意取得的价值追求和理论基础,这是抵押权善意取得的关键。设定抵押权时抵押物不需移转占有,无处分权的抵押人以他人的财产或权利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若债权人不知也无法预知抵押人无权处分,为了保护交易安全,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不论抵押物是动产、不动产还是权利,债权人自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抵押权。这既符合公示公信原则,也符合善意取得制度保护交易安全的价值基础,我国民法应当明确抵押权可以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10.
周晓理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11,13(1)
通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法理基础的分析,消除对于该制度合理性的疑虑.结合<物权法>的规定详细分析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内涵及其法律后果,并对该制度适用的例外情形予以明确,以期对该制度的全面准确认识和避免司法实务中的适用错误. 相似文献
11.
民法中的善意取得能否适用于不动产,学界可谓见仁见智。本文对有关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主要正反观点进行了综合论述,指出此中分歧的根源在于方法论的差异。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我国未来物权法中建构善意取得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成晓娜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57-61
本文着重研究了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传统的善意取得虽是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但并非所有的动产都适用,同时,在动产之外,并非没有扩大适用的空间。为此,文章分析了他物权等是否亦得适用善意取得,并提出了自己的理由。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是必要的,而且它的研究还在不断发展中,不再局限于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的适用,逐步扩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13.
艾围利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3):46-48
诚信原则应该包括主观诚信和客观诚信。主观诚信是行为主体对自己以及与其相关的相对人行为符合法律或具有合道德内容的个人确信或信赖。客观诚信就是要求主体依法行事。诚信原则对物权关系中的物权行为制度、公示公信原则、善意取得制度和占有制度都起到了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4.
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新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丁玉海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8(4):49-50,83
善意取得是各国民法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创设的目的是为了对绝对主义所有权原则设立一种限制。本文对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理论存在的分歧进行分析,指出其理论存在的不足,并从利益失衡论、物用优先论和法益保护说角度出发,阐发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5.
介绍了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阐述了我国善意取得的沿革,指出目前这一制度规定仍相对零散,且仅局限于所有权领域,有必要在即将出台的物权法中对担保物权这一领域的适用进行扩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金丽婷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43-45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之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实际上是对基于动产占有和基于不动产登记产生公信力的保护,是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承认了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应当拓展至抵押权与权利质权,以完善善意取得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7.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例外规定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王轶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6)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作为一项利益冲突的协调策略 ,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激烈冲突中 ,作出了艰难的取舍。如何通过对于该制度适用范围的妥当规定 ,合理兼顾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震荡 ,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重心。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的例外规定 ,就是兼顾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8.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三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基于票据的流通性的要求,各国普遍规定了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由于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一种债权取得,并且这种权利还是“基于证券的权利”,所以,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和一般动产的善意取得不同,其基本结构为二重结构,即一方面是对票据所有权的取得,另一方面是对票据权利的取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