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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为完成执政历史任务、巩固执政社会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而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文章主要从法治的视角来系统论证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首先,从我国当前法治的制度现状、法治的功能以及中西国家治理的历史比较三个方面来分析法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必要性的.其次,法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可能性在于,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所追求的秩序井然、公平正义、权利保障等价值追求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2.
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深刻的监察法治思维,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形成了立体多层的监察法治思维体系.从理论维度上看,囊括了党的领导思维、人民主体思维、中国法治思维、全面反腐思维;从实践向度上看,强调将党的领导贯彻于反腐实践,通过法治反腐来增进人民幸福,促使监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凭借高质量监督推进反腐工作高质量发展.监察法治思维体系集中表达了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基本逻辑与核心要义,即党以法治的方式实现对公权力运行的全面监督.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了监察法治思维并引领监察法治实践迈向新高度,促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党的领导更有制度体现,反腐为民更具制度效能,法治方式更有人才支撑,全面反腐更具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3.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首次确立了检察机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这是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刑诉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得过于笼统、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检察机关在具体的侦查监督工作中如何把握、实施该项工作制度是一个难点。因此,笔者试图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精神和检察实际工作,探究这一制度入法的背景及理论、实践基础,进一步探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构建,旨在使这项制度能最大程度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有权审查羁押的必要性,向办案机关提出建议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整个过程进行法律监督,是刑诉法修改后对于检察权配置的优化与完善,是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适当减少监禁刑适用的新要求,也是强化对审前羁押措施的监督以及切实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践检视现状分析,我国立法尚未明确规定该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标准、适用范围等,导致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因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而无章可循,从而迫切需要逐步完善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程序规则和探索健全审查机制,以利于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5.
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全程监督逮捕、防范逮捕筹码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试点实施过程中,存在因法律规范不统一而导致审查主体混乱、审查程序不规范、审查依据缺乏量化标准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当前亟待厘清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法律规范的关系、回归逮捕的强制措施功能、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配套制度,并以取保候审条件、逮捕条件为参照设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量化指标。此外,应当关注依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提出次数以及在羁押状态下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6.
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给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带来全面和深刻的影响。检察机关在实施新的刑事诉讼法过程中,面临着证据制度、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庭前会议制度等不少重大问题。检察机关必须转变执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才能担负起确保新的刑事诉讼法正确统一实施的重任。  相似文献   

7.
未决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对未决羁押采取审慎态度和严格法律控制的一项制度,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未决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分为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不同的情形下未决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主体和审查启动主体有所区别。未决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标准是该项制度的关键问题,辩护律师充分参与未决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是该项制度的必要保障。   相似文献   

8.
现行刑诉法使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权向着司法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实践中存在着提捕审查义务被搁置、证据审查意识淡薄、羁押必要性审查被遗忘,以及"构罪即捕""以捕代侦""不当羁押"与"逮捕绑架"等病理,此举有违审查逮捕权本应具有的司法化功能特质。须将此项权力与追诉权剥离,将审查逮捕案件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构建犯罪嫌疑人对逮捕案件申请复核的程序及防范不当羁押的机制,铸就此项权力的司法品格以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9.
丁国峰 《21世纪》2013,(11):17-21
职务行为法律控制的基本维度直接关系到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关系到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法治是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良性互动的基础,法治思维是法治内涵和法治本质的表征和体现。法治思维是职务行为法律控制的必备要素、重要保障,是职务行为法律控制的基本路径选择,法治思维决定着职务行为法律控制的制度范围和具体内容。构建普遍性的法治思维,是职务行为法治化的基本条件,应通过法治思维的运作来推动职务行为的公平、正义和效率目标。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推行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已有多年,其已成为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手段。从实践来看,检察机关的目标管理考评已经影响检察行为并进而对刑事诉讼产生较大影响。比如,对捕后不诉、捕后无罪的扣分导致逮捕只注重实体审查,忽视逮捕必要性审查,以羁押为原则、不羁押为例外;对不起诉的扣分导致检察机关严格控制不起诉率等等。未来的改革必须以实现现代诉讼理念为目标重置考核指标,强化对遵循程序、保障人权的考核,以定性考核来减少绝对量化考核的弊端等。  相似文献   

11.
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主德辅"的原则。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实质上是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在法理学和伦理哲学看来,法律与道德存在三种基本关系:道德的法律化、道德的非法律化、某些道德要求既可以法律化也可以非法律化。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存在诸多区别,但同时又有若干内在一致的地方,因此法治与道德是相互补充、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的。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看,实行依法治国实质上就体现了以德治国的基本要求;从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行为准则看,依法治国应当居于主导地位;从法治与德治的区别来看,法治应当发挥主要作用。  相似文献   

12.
行政法治与行政德治作为两种独立对立的行政模式, 又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一面。行政法治是中国行政现代化的必然归宿,而现代行政法治植入中国传统文化土壤的结合点则是行政法治对行政德治的合理吸纳。  相似文献   

13.
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治国方略的确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必然,是法律与道德功能互补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二者作为治国的方略并举提供了可能与保障.  相似文献   

14.
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对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总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法治与德治并举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我们就一定能够赢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胜利,就一定能够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15.
法治及其与德治关系论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人类关于法的经验和原理,揭示了法治的含义与构成,法治在西方和非西方地区的历史和实践及其与德治的关系表明,法治之法应有道德性,但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主流控制模式,是未来中国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6.
社会主义的道德和法的一致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德治"和"法治"的一致性."德治"和"法治"作为治国安邦的两种手段,都是不可或缺的.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相似文献   

17.
法与道德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两类行为规范 ,二者的关系历千年来一直就是一个探讨不衰、争论不休的法理学问题。从中国古代的儒法之争 ,到西方三大法学派的观点演变 ,二者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 ,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着。作为同属社会调控系统子要素的法律与道德从不同方面、以不同方式、通过不同机制对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发挥着不同的影响和作用。作为治国方略 ,既要坚持以依法治国为主导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又要坚持以以德治国为基奠 ,深入强化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合理的双轨建构使其功能达到最优化 ,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 ,也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提出的基本治国方略 ,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即为其实现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18.
法治政治是观察法与政治之间关系的新视角,是认识社会政治现象的"广义政治"的思维方式。根据法治政治的观念,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现象,政治是通过法律规则谋求社会公共秩序、分配社会利益的活动;崇尚法治政治是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并因此而区别于东方权力政治的文化传统;法治政治本源于自然或人的规则理性;法治政治是以规则为本位的政治治理方式;法治政治的最高实现形式必然是宪法政治。  相似文献   

19.
依宪治国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一种重要的治国方略;程序法治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具有保障人权、实现正义以及防止公权滥用的价值,两者统一于依法治国,联系密切,不可分割,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标志。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建设、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健全和落实宪法监督制度是完善依宪治国的具体措施,通过完善程序性立法、培养程序法治信仰则是实现程序法治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0.
古代儒者们在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的认识上有着不可克服阶级偏见和时代局限性 ,对于法治与德治的学理内涵及其深层科学意义和价值缺少过细的挖掘和梳理 ,因此 ,有不少问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实际上法治与德治有治理形态和治理手段两种意义 ,两者相区别又相关。当表征为社会或国家治理形态时 ,涵盖了治理手段 ,并以此为核心 ,来展示其主要特征和基本结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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