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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寿步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
竞价排名业务自出现以来一直是搜索引擎行业的主要盈利模式。搜索服务提供商为了提高点击量、增加盈利,在显示搜索结果时往往不明确区分付费搜索结果和普通搜索结果。基于我国相关的规定,对付费搜索结果进行规范标示已成必然。对付费搜索结果进行规范标示是搜索引擎行业规范化、吸引消费者的机遇。规范标示付费搜索结果应遵守两个原则:一是不影响自然排序原则;二是明确标识显著区分原则。 相似文献
2.
面对竞价排名侵权纠纷,法院基于搜索引擎服务商不存在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的情形、已尽到注意义务、无实质审查信息的义务等理由,一般都判决搜索引擎服务商除接到对方通知之后删除涉嫌违法的链接之外,无须承担其他责任.然而,竞价排名是广告行为,具有营利性质,不应适用避风港原则.与此同时,搜索引擎具有公共性,服务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搜索引擎服务商在竞价排名时应负有实质审查义务和区分性显示义务. 相似文献
3.
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但社会生活却日新月异,当稳定的法律遭遇动态变化的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时,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迎面而来,即旧法律如何应对新事物?以竞价排名的商业模式为例,这种由网络搜索技术催生的新商业模式给市场规制法带来了诸多挑战,法律上的回应须充分尊重商业创新的动态发展规律。在此理念之下,规制者首先要遵从市场失灵理论,在自制与规制之间作出理性选择。其次要把握恰当的规制时机,既要避免因过早干预而扼杀创新,又要避免因消极回避而引发不可逆的危害后果。最后则是规制体制的选择,总体上应遵循“对策与问题相匹配”的规制原理,若发现旧法与新事物不匹配,应以实验性规制理念来进行制度设计,通过不断改进规制标准来探寻妥当的规制体制。 相似文献
4.
罗浏虎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8(3):34-43
作为一种新型个人信息权,被遗忘权的产生是为了调整搜索引擎上的过时个人信息。通过删除或隐匿搜索引擎上脱离情境的个人信息,信息主体的人格权益得以实现。欧盟法院在谷歌诉冈萨雷斯案中确立了被遗忘权,并强调了信息处理和传播行为的适度性和适时性。传统隐私权理论无从应对网络个人信息散播行为,也难以为规范搜索引擎上的过时个人信息提供充分法理支持。鉴于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差异性、过时个人信息的负面性、以及删除过时个人信息对于社会和解的积极意义,我国有必要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引入被遗忘权。然而,被遗忘权与公众知情权等权利间的潜在冲突也值得注意。在决定是否删除过时个人信息时,比例原则可被用来进行利益衡量。 相似文献
5.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广泛应用,网络成为学生学习英语的重要平台。学会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辅助英语学习,是信息时代的学生应该掌握的学习技能之一。巧妙运用互联网搜索引擎,学生可以准确地道地运用英语、拓展英语阅读的广度和深度,甚至还可以帮助学生补上语言文化课。 相似文献
6.
虚假广告是损害消费者与合法商家利益的一种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广告内容夸大、失真;广告语言模糊,令人误解;广告内容不正当,有着极大的危害性。但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虚假广告行为明确的定义。要从立法上明确虚假广告的概念和标准,完善以《广告法》为中心的虚假广告立法规制,尽快出台《网络广告法》,对网络虚假广告进行规制,使虚假广告在市场上没有立足之地。 相似文献
7.
网络经济条件下,"捆绑式"垄断成为一种常见的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包括软件、硬件、平台和其他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各种捆绑。造成"捆绑式"垄断的原因主要在于网络经济的兼容性要求、系统性竞争、网络外部性和快速复杂的技术创新等特点。"捆绑式"垄断对消费者权益、市场竞争、电子商务以及政治社会生活都造成了危害。对"捆绑式"垄断的规制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依据不同法律的规定作出。依据《反垄断法》作出的规制应当选择松开捆绑的中间路径而非彻底停止捆绑的绝对命令。 相似文献
8.
针对通用搜索引擎收录有关食品安全资源库不全、重复等问题,构建一套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资源库就尤为重要.本文在现有框架的基础上构建食品安全资源库,选用Scrapy-redis框架对网站进行分布式爬取.通过布隆过滤器对爬取的URL进行去重,Simhash算法对爬取的资源进行相似度判别,过滤掉相似度高的资源,提高资源库的质量.... 相似文献
9.
网络信息资源的增加促进作为网络信息检索工具的搜索引擎在十多年的时间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而随着网络的普及和人们对网络依赖程度的增加,搜索引擎未来的发展趋势也值得我们关注。本文主要从搜索引擎的发展历史及特点、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和系统结构、搜索引擎的类型以及搜索引擎的未来发展趋势等四个方面,对搜索引擎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通货膨胀已经像个幽灵一样困扰着国民,物价的上涨影响了经济的健康运行,降低了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这和我们党提出实现小康生活水品的目标相背离,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要规制通货膨胀,必须理性研究通货膨胀的成因,在其分析成因的基础上利用宏观调控法律措施予以规制,以实现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 相似文献
11.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9)
学术腐败是发生于学术领域的多层次的违法行为,我国规制学术腐败的法律规定虽形成系统,但存在民事赔偿不足、行政处理乏力、刑事规制存有盲区的缺陷,可通过修订相应法律、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碳交易法律规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仅《京都议定书》第12条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是适用于我国的碳交易机制.我国目前规范碳交易市场的仅有少量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尚无真正意义上规范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高层次的法律.作为一种新型交易形式,我国目前对碳交易及其法律规制的研究并不深入.依实践之需,我国现行碳交易法规政策应当改变以政策为主的规范形式,确定碳排放交易法律规制基本框架;以强制性立法的方式将自愿交易纳入规制对象,并完善配套相关政策、法制,切实促进碳交易发展. 相似文献
13.
串通招投标是一种双重构造的价格协议,其构成要件包括协议或协调行为为表现形式的行为要件、复数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复数投标人、行业协会的主体要件、在一定交易领域限制竞争的市场效果要件。串通招投标表现为投标人间的横向串通和招标人与投标人间的纵向串通,前者实行本身违法的规制原则,后者实行合理原则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4.
李畏红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生育权”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依据法律所享有的生养子女或是不生养子女的权利.男人或者女人作为生养小孩的特殊主体,一般都能够拥有生养孩子或者不生养孩子的自由,所以,若是夫妻之间对生养或是不生养子女的意思表示不合意时,或者是男女一方的生育或不生育的法定权利受到对方及其他主体的侵害时,则夫妻之间的生育权问题就不可避免的暴露出来.因此,本文将从侵害生育权的情形及其问题的产生视角入手,进而勾勒出“预防和解决生育权受到侵害的对策”.并以此为出发点找出较好解决夫妻之间生育权侵权的法律规制方法. 相似文献
15.
刘莉萍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1,23(7):109-111
随着网络搜索引擎的应用和普及,当代大学生在学习中越来越离不开网络搜索引擎。网络搜索引擎依赖症对大学生的学习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不记、不思、不争、不写为其主要特征。大学生学术研究中的功利心理和学习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是大学生搜索引擎依赖症形成的诱因;大学生学习自律能力的缺乏是大学生搜索引擎依赖症形成的内驱力。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应借助互联网,从生活、思想、学习等方面给搜索引擎依赖症者提供关怀与心理支持,为大学生合理利用搜索引擎以及端正学习态度、形成良好的学习观念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6.
魏庆爽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3(5):23-25
目前在中国,越来越多的无配偶老年人选择了非婚同居生活。老年人非婚同居有着与年轻人的非婚同居不同的特点。在分析老年人选择非婚同居的原因及特点的基础上,对老年人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给世界各国以警示.如何从微观着手预防危机爆发,如何以法律规制消费信贷,如何充分地保护个体利益等都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金融信用消费者在消费信贷领域作为新的消费者群体日益规模化,其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相应权益保护亦存在特殊之处.金融信用消费者保护理念本质上是由公平理念、以人为本理念等不同层次构成.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公益型NGO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法律性质不清、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主体权限不明,政府干预过多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因此,合理、科学的界定公益型NGO的概念,并对其从事公益诉讼、解决与政府关系和法律监管上进行法律规制,才能促进公益型NGO在我国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9.
刘春梅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3):84-86
最近几年,我国证券市场在不断发展和壮大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特别是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案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在现实的市场交易中已经存在,而且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因此,我们应立足我国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现状,分析我国规制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我国规制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智能汽车取证是指取证人员采用技术手段对其存储介质中保存的车辆行驶及外部环境等数据进行检查和分析,并最终形成证据的过程?智能汽车取证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外部环境依赖性和技术协助必要性的特点?目前智能汽车取证法律制度以及技术标准的缺失,导致其在实践中往往被忽视?智能汽车取证的法律规制,一方面,应通过强化取证意识、改进勘验与协助制度、规范移送与展示制度以及制定不一致数据采用规范,来打通法律上的障碍;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技术标准、取证程序规范以及取证工具评估标准,来促进技术上的规范,最终实现智能汽车数据在司法中可被作为证据使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