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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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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对自白派诗人悲剧命运的深刻反思以及对其笔下"自我"形象真实性的质疑,后自白派大胆借用"人格面具"学说,打破了自白派主观封闭的叙述模式,塑造出丰满真实的"多重性"自我;同时,它还充分借鉴"非个人化"理论,要求诗人在立足自我生命体验的同时,积极关注他人的生活经历、重建与外部社会的对话关系,创建"似我非我"的主人公形象。虽然身处先锋阵营,但后自白派并没有背离传统,反而深入挖掘既有艺术资源,成功激活了曾被自白派遗弃的艾略特诗学,有效纠偏了自白派激进的诗歌实验,在多重诗学资源的相互参照下完成了对"自白写作"的延续与提升。  相似文献   

2.
自白的概念及构成是自白制度核心之所在。有关自白的概念历来有英国的广义说和美国的狭义说之分 ,而我国则倾向于自白的狭义说。自白概念的不同解说实际上是不同诉讼价值理念的体现。自白概念的两种解说 ,导致自白构成的不确定性 ,但尽管如此 ,自白作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共有现象 ,本质上又具有一致性 ,因而自白构成要素如自白主体、自白内容等仍具有共性  相似文献   

3.
对自白进行补强不仅是限制自白证明力和遏制非法取证的必要手段,而且还是刑事诉讼发现真实和保障人权的需要.补强证据应当具有证据能力,它不仅可以补强自白,还应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并且应达到相当的证明程度.我国的自白补强规则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在英美刑事诉讼法中 ,自白与有罪答辩在产生的依据、性质和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两者不具有可互换性。然而 ,两者又存在固有的内在联系 ,自白是有罪答辩作出的基础和条件 ,有罪答辩在一定条件下又可转化为具有自白属性的证据  相似文献   

5.
论“反复自白”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反复自白,形成多份甚至十数份口供,而一旦出现刑讯逼供等非法取供问题,则是否排除以及如何排除反复自白遂成为困扰实务界的难题。反复自白应当排除,并非基于"毒树之果"规则,而是因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延续效力。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和刑事诉讼机制出发,对反复自白应当坚持全部排除的观点,即只要刑讯逼供等非法取供行为一经查实,则犯罪嫌疑人所作的全部有罪供述均应无例外地一体排除。反复自白排除后,在对遭受刑讯逼供的被告人提供心理辅导的前提下,法官可以重新依法对被告人展开讯问,若被告人仍作出有罪供述,该口供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相似文献   

6.
刑事司法证明方法转向是一种符合时代精神的国际趋势,在我国实现这种转向还面临一些现实的困难。被告人自白具有两面性,自白的证据能力不能否定。在确认任意性自白具有证据能力的前提下,确立任何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直接言词原则,进一步完善非法自白排除规则和自白补强规则,通过这些原则、规则和制度的配合与互动,促使刑事司法证明方式逐步由偏重被告人自白转向自白之外的物证和其他证据。  相似文献   

7.
由于传统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既往和现行的立法和实践中,对非法自白总体上是持接纳态度的。考虑到 我国的司法现状和非法自白取舍的正当价值取向,以自白的任意性和真实性为非法自白的取舍标准较妥。在非法 自白规则的具体设计上应采取两项步骤:一是特定非法自白的法定排除;二是其他非法自白由法官自由裁量决定 取舍。  相似文献   

8.
自白诗从较深层次的个人私密角度不仅揭示了诗人内心的痛苦与折磨,同时也深入地探索了社会问题.自白诗人意识到,个人的失败和社会的腐化堕落是密不可分的.在他们的诗歌中,自白诗人喜欢从极端私密化的主题入手,最终揭示的却是十分宏大的社会主题.他们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局限于个人经历的小圈子,即使是在最个人化的诗作中,也能站在生命个体的背后窥视到社会历史的病因.  相似文献   

9.
中、美自白诗派以独特的"自白"言说,在私密空间内对个体生命展开深入探询。但因文化场域、时代语境等因素的差别,二者的私密话语形态又存有部分差异。不过对于"自白"所呈现的自闭褊狭一面,中、美自白诗派在后期都予以了纠偏,有效推进了私密空间与公共空间的融会,在强化个体生命经验的同时,又密切了不同个体及群体间的对话关系,在个人性与公共性的相互校验中丰富了诗歌的思想艺术内涵。  相似文献   

10.
非法自白的取舍在于对“非法”和“自白”这两个关键词内涵的理解和认识,一个属于法理学问题,一个则是自白的本体问题,两者都是决定非法自白取舍的关键因素。本文认为,非法自白的取舍,首先在于对“非法”所涉的法律价值的判断。法律价值包括秩序和正义两种法律价值,而后者是法律的实质价值。自白的“非法性”,是否导致该非法自白的排除,关键在于其是否损害了自白法律规范的正义价值,自白的“非法性”本身非自白取舍的直接因素;其次,“自白”的价值在于实现查明事实、惩罚犯罪的刑事司法目标,“自白”的客观价值高于自白法律形式上的价值,故非法自白的取舍最终尚须将自白法律规范具有的正义价值和自白的客观价值相结合;最后,本文提出了非法自白取舍的三个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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