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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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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志权 《科学发展》2013,(4):99-103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和开展农龄统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必须要有统一的界定原则和具体的界定标准,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实事求是等原则。成员资格界定与农龄统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因此,迫切需要深入调研,反复比对,不断实践,才能造福百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2.
孙雷 《科学发展》2014,(2):95-104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一个具有方向性的重大课题,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缺少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扶持政策的支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方配套扶持政策难以突破,影响了基层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建议在国家层面开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从法律层面对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的确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界定、集体资产的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  相似文献   

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层次问题是占有权变更形式问题.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最有效的办法是将股份制的股权管理办法引入合作制领域.即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将股份制的股份管理办法引入到合作制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按照合作制原则,将其拥有的按份共有集体资产占有权有偿退出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按市场化原则,流转给其他主体.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这样,既使按份共有集体资产能够进入市场自由流转,又使流出集体资产的农民获得更多利益.  相似文献   

4.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当前,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面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行使不充分、农户对宅基地及农房的财产权益体现不明显等问题。通过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来推动改革,以实现宅基地的高效利用。  相似文献   

5.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缺少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扶持政策的支撑,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不少瓶颈问题和制约因素。其中,在思想认识方面,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实行"一把手"工程,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范围方面,各地可以先量化经营性资产,暂不量化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在成员资格界定方面,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文件,规定标准,积极探索。在股权(份额)设置方面,应以农龄为主要依据,并充分尊重群众选择,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程序自主决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后所建立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可因地制宜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社区股份合作社和经济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6.
孙雷 《科学发展》2014,(5):60-68
上海深化农村改革应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的"三类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着力保障农民的"三项权利":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着力盘活农村的"三块土地":农村承包土地、农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着力完善涉农的"三项制度":农产品价格形成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土地征收制度;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的"三项水平":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和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7.
方志权 《科学发展》2013,(3):112-116,F0003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当前,上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规划限制较多,村级经济缺乏发展空间,专业人才相对短缺,村级组织职能发挥不够。改变目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与瓶颈,必须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制度,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在物权法草案中争论得沸沸扬扬的土地征收对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进行补偿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土地征收继续沿用国家对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再由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安置的方式。国家征地补偿费用要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中间环节才能到农民手中。而当前,农村  相似文献   

9.
增城挂钩成为各地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的"法宝",政府主导下的实施模式已经产生了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犯农民权益等问题。仅仅依靠行政手段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应考虑在政府主导下的实施模式从制度上予以规范,让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为挂钩周转指标的交易主体,政府、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实施主体,这种"双主体"的制度设计才能有效确保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利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10.
延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涛  沈万根 《现代交际》2014,(4):100-101
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是村组区域内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能够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加快农村工业化、现代化步伐。延边如何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地理环境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得更好、更快,这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摆到了我们面前。本文针对这一形势,将发展壮大延边地区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行文主线,通过对发展现状对比剖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为延边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调查法等研究方法,从延边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对延边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发展困境、问题原因、发展对策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1.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12.
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制度创新,是新形势下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适应城市化发展的现实需要。本文通过对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湖北、江苏等省市的实践总结和比较分析,系统地梳理我国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瓶颈和对策建议,以资引起各界对这一"热点"与"难点"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涌现出很多的新问题,其中像如何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的收益,保障农村的集体经济的价值,确保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集体经济的增值,不仅是解决相关的"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适应了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内在变革的要求,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条有效途径。淄博市博山区南域城社区的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已顺利完成,是淄博市率先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的社区。2016年南域城社区人均分红1750元,真正做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入。本文以南域城社区为例,通过实际调研,了解南域城社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情况,对各地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日益突出。征地不依法补偿、征地费用管理混乱、安置不落实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侵犯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导致群体信访大幅度增加,影响社会稳定。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征地环节尚未完全形成公开透明的公众参与机制,没有充分发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参与、监督作用,其利益诉求机制尚未完全形  相似文献   

15.
农地流转,有利于各类资本进入农村弥补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短缺;有利于提升农村土地的经济效益,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带动农村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实现集中集约规模经营;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民在城镇安家立业;有利于农村经济走向产业化、专业化和多元化发展,实现农村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6.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农村集体资产的相关法律问题为研究视角,围绕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成员资格、收益分配、财产处置、管理体制等问题开展研究,并提出有关建议和对策,以资引起有关方面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的重视。  相似文献   

17.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面临着许多棘手的大问题,如中国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破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中国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问题、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以及“国计”与“民生”关系问题等等。研究表明,集体经济尤其是新型集体经济都与这些重大问题的有效解决具有密切关系,这些重大问题的推进解决都离不开新型集体经济的深度参与,甚至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主导力量或生力军。说明新型集体经济具有极大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和潜在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18.
农村环境法治建设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为实现生态文明,研究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势在必行。调查显示,农民具有了一定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但农业环境立法体系有待完善,农民缺乏环境保护具体行动,农村环境保护执法措施欠缺,农村环境司法救济有待加强。因此,应采取完善农业环境立法体系、加强农村环境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农村环境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司法工作等措施,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9.
一、加强集体土地产权建设,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及权益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乡、村以及村内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具体的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20.
金明辉 《老年人》2003,(11):41-41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退休工人,在农村老家有一栋祖遗房产,我想将老房子改建后回乡居住,但村干部却要我购买宅基地后才能对祖屋加以改建。请问:改建祖传房屋还要出钱购买宅基地吗?黄可红黄可红同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对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其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因此,你对祖上遗留下来的房屋可以继承并居住,但对房屋所占的土地没有使用权,更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作为农村建设用地同样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且只能安排给本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使用。你祖上作为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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