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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薛军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6):6-11
《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9条对《民法通则》第133条、《民通意见》第148条做出了重要发展。《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确定了监护人责任的一般原则,第2款是针对第1款的特殊的例外规定。第32条规定的监护人责任,仅针对被监护人在没有受到他人教唆、帮助时导致损害的情况。被监护人如果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教唆、帮助而导致损害,原则上由教唆人、帮助人单独承担责任,在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情况下,承担特殊的补充责任,此责任采取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其性质与第32条的监护人责任存在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2.
孙敏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1):41-42
《侵权责任法》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法之一,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占居非常重要的位置。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相比于之前的《民法通则》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有许多亮点,对于解决不断出现的新的侵权纠纷和更好地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仍有一些问题是《侵权责任法》所没有涉及或者是规定不完整的,而且这些问题有重要的理... 相似文献
3.
宋诚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3):78-79
三鹿奶粉事件对受害人的侵权赔偿提出了严峻挑战,但由于目前立法中的法人替代责任的规定,追究董事在行使职务过程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实施侵权行为而承担赔偿责任是比较困难的。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应对自己职务行为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在公司破产时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5.
我国关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的制度安排经历了从“单一”到“分拆”再到“统一”的历史演进过程。《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统一式”的立法进路打破了所有制形式的限制,也顺应了国际发展潮流。然而,简单划一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主体模型呈现出复杂的责任样态,既不能在法律逻辑上周延自洽,又不符合民商法发展的现实需求,故应当将法人侵权责任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中分立出去,借鉴公司法中的先进制度,建构起新型的法人侵权责任。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并非基于传统的雇佣关系,而是两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与代表关系。在代理关系中,科层制的组织关系替代了雇佣关系和控制关系,成为了新的职务联结标准;在代表关系中,代表人的行为被视为公司行为,公司为此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6.
我国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做了新的、更加全面的规定,这对我国法律的发展尤其是医疗侵权法律制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由于该法正处于新法适应阶段,在实践过程中与该制度规定存在一些不足和分歧,使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得不到有效实施,应对其进行立法完善,以更好的保护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7.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103-106
高度危险责任在学术界有三种代表性的学说。在分析高度危险责任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和归责原则的基础上,对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和具体条款进行评析,进一步指出我国在判断高度危险、界定责任主体、限额赔偿标准和确定免责事由等方面存在缺陷,进而对如何适用该条款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8.
朱岩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46-48
自《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和第3款奠定了我国侵权法的归责体系之后,到《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我国侵权法的归责体系定位在以过错责任为中心、无过错责任为例外的基本格局中。无论是学术理论还是实践中的司法判例,都几乎毫无例外地将过错责任称之为“一般侵权行为”,而无过错责任被称之为“特殊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9.
《侵权责任法》改革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成功与不足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4)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制度进行了成功的改革,主要表现在统一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的案由、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科学分类、确定适合国情的归责原则体系、统一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方面,正确地处理了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改革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没有规定举证责任缓和原则,没有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制度等,应当通过司法解释等方法予以补充完善,以协调好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好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0.
岳远雷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391-394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构建了一个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特殊情形下的过错推定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找到了综合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最佳平衡点,科学地处理了不同的利益关系.但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并不严谨,在规范设计和语言表述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应有的逻辑性和严谨性,可能会影响《侵权责任法》的准确解释和正确适用,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王灏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1):32-35
侵权行为中的次级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应为另一方的侵权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普通法中次级责任通常包括替代责任、共同责任、以及企业责任等。通过对普通法系侵权行为中的"次级责任"及英美国家中相关案例进行解读和分析能为明确中国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提供启示和帮助,促进中国法律的完善与适用。 相似文献
12.
嵇景岩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1):106-107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保护的是固有利益,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可能有侵权性违约行为、违约性侵权行为发生,从而会产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合理分析和处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不同情形,对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3.
杨署东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6(4):82-87
转承责任是一种责任人因与他人间的特定基础关系而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和法律制度,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责任人与侵权行为人相分离.转承责任不等同于替代责任,更不等同于特殊侵权责任.转承责任基础关系类别决定了转承责任可分为为行为人利益的转承责任和为责任人利益的转承责任两大类;为责任人利益的转承责任实质上就是使用人转承责任,使用人转承责任又可分为支配关系的使用人转承责任和利用关系的使用人转承责任.转承责任立法理由,众说纷纭,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转承责任法律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我们不应将它们孤立开来. 相似文献
14.
龙丹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8(6):876-879
易趣案是传统侵权责任与DMCA(千年数字版权法)相结合的范本。法院在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人及公众的利益之间找到了一个更为合理的平衡点,促进了美国的间接责任制度认定标准的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网络版权侵权案件的大量出现,也呼唤着我国网络版权法律的进一步完善,美国的间接侵权责任制度有值得吸收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15.
商业特许经营外部法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既应符合特许经营的本质特性,同时也应适应民事责任承担的法理基础。目前在国内外虽有外部法律责任承担的诸种法案与观点,但仍存有不少缺失。比较分析相关学说,同时借鉴英美法上关于特许人责任的理论,特许经营外部法律责任形态应视不同情形而区别对待,总体上以受许人承担为主要原则,以特许人直接承担、代负承担为少数情形,以特许人连带承担为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6.
分析了侵权法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能否在受害方与施害方之间达成一个可执行的契约 ,使侵权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趋于一致。认为一个有效合理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应围绕激励而不是强制 ,只有激励行为主体投入一定预防成本才能避免损失的发生。并建立了一种分析与解决问题的模型。 相似文献
17.
关于侵权责任法在医疗侵权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施行可能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文章通过阐述侵权责任法中有关医疗过错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以及输血相关产品责任等内容,对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的适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对相关条款的不同理解也做了合理的分析。 相似文献
18.
张晓东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11,(6):1-5
我国没有专门的产品责任单行法,有关产品责任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纵观上述立法,存在着诸如销售者责任归责原则立法矛盾,立法滞后于发达的市场经济的需求,立法类别多而杂等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唯有制定专门的产品责任法,完善产品责任法体系,加强中国产品质量的法制监管,提高中国产品质量,并且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完善我国动物致害责任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昭文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4):53-56
动物致害责任是典型的对物的替代责任。饲养的动物指一切为人实际控制的动物。动物基于本身的危险性,以独立的动作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即应承担责任,不问其主观过错。混合过错下,所有人、管理人、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而不可抗力、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故意以及受害人的承诺是责任主体据以援引的当然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20.
经济法律责任社会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雯彬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94-98
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性,是指经济法律责任的设置、体系构建以及制度创设等基于社会公共性考虑,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宗旨,兼容多种原则、制度而体现的一种整合性特征。主要体现在责任形式的综合性以及制裁方式的多样性,责任功能的多重性,责任保障制度与损失承担的社会化,强制力产生与强制程度的变化性,责任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及其实现机制呈多元化趋势。经济法律责任应在构成要件的五个方面做出基于社会性的明显调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