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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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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性质上当属优先权,该权利的产生毋须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而是依法当然产生。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与相关权利竞合时消费者权益高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承包人优先受偿权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相似文献   

2.
本文针对目前有较多争议的《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定性问题,通过比较不同观 点,进而澄清优先受偿权的概念及其性质。以便能切实解决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抵押权,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与承 购人对预售商品房的请求权发生竞合时,如何确定其优先受偿次序以及当前建设单位大量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通过分析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与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建工程抵押制度、预告登记制度、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专业、支付工程款的合理期限、劳务分包人权利七个方面存在的法律冲突,指出了这七个法律冲突是如何阻碍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同时也提出了解决相应障碍的思路.指出只有解决了这些法律上的冲突,才能真正发挥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保护承包人利益不受侵犯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应当定性为法定抵押权 ,该权利成立时间为建设工程合同成立之时 ,但行使该项权利还须具备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这一条件。此权利优先于一般抵押权 ,但在与预售商品房请求权发生冲突时 ,应不允许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向法院申请拍卖建设工程不以提起诉讼为前提 ,应当准许直接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5.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性质为法定抵押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地位优于建筑物抵押权 ,且当与消费者权利发生冲突时 ,应对后者给予优先保护。建设工程垫付款项请求权应当排除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6.
依法行使<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的有效途径.分析了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期间、范围、效力、限制、程序,并就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向施工企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论建设工程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不是不动产留置权和优先权,而属于法定抵押权;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在法定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发生竞合时,应以成立时间的先后,决定其接受清偿的先后次序.  相似文献   

8.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然而,其法律属性存在较大的争议.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法律属性应明确为法定优先受偿权.同时,要关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其他相关权利竞合问题,要完善我国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制度.  相似文献   

9.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传统民法中优先权的一种 ,它对于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降低建设工程承包人的经营风险 ,促进建筑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优先受偿权的性质、行使的前提及时间、受偿位序、财产范围及实现方式等方面 ,对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比较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界分的各种学说及权利的功能分析,指出将其定性为法定抵押 权,既能保持现有的不动产担保物权法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又能有效指导并解决立法及司法实践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1.
承包人就建设工程的变价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应为法定优先权 ,该权利的适用应具备三个基本要件 ,同时应对该权利的内容做进一步的立法完善 ,以使其效力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2.
工程款的拖欠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专门为此确立了一种新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该条款自颁布以来对解决工程款的拖欠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该条款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不平等的地位,为建筑企业解决工程款拖欠老大难问题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同时也在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方面较大地弥补了我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不足。但由于合同法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规定得过于原则,相关的司法解释又未出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难以把握。本文试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几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3.
关于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有入库规则说、平等受偿说、优先受偿说等几种观点。从立法目的、法律功能、法律成本和效率、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中国司法解释的性质和来源来说, 中国应选择优先受偿说的观点, 赋予代位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建立代位权上优先受偿权的现代理念。  相似文献   

14.
本文简单介绍了优先受偿权的含义及其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探讨了优先受偿权产生的时间和效力,分析了工程承包合同中与优先受偿权相关的一些问题,试图通过这些方面的分析和探讨,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释解与之相关的疑难.  相似文献   

15.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由此,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和肯定.但对其条款的理解和适用问题还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解决了此争议,这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司法支持.  相似文献   

16.
民事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情况。而优先受偿权的出现,更增加了清偿顺序的复杂性。法院对相关的债权如何依法确定清偿顺序,不仅涉及债权人能否实现其利益,也涉及债务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同时还要考虑公共利益的维护、人权保障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等方面。因此,就必须对优先受偿权依法进行界定,这也是新的执行理念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必然要求。本文就优先受偿权的概念、特征,成立生效的条件和消灭的原因,以及救济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竞合及其受偿顺位进行了探讨,以为依法执行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所作的司法解释确认了代位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这与传统民法不符。本文剖析了传统代位权制度的若干局限,阐明了立法应当确立代位权人优先受偿权的现实必要性,从而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8.
我国《合同法》第 2 86条首次规定了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这一规定是以现实经济生活中普遍出现的拖欠工程款现象为立法背景的 ,其立法政策与其说是保护社会弱者 ,不如说是保护建筑行业的生存与发展。从立法比较研究上看 ,承包人的权利当属法定抵押权的范畴。然而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则显然偏离了抵押权这一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19.
优先取偿权是法定的特定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的财产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偿的权利.优先取偿权人就债务人的财产,尤其是特定财产,在权利实现上具有非常强大的物权效力.但学术界对该权利性质的认识与看法极不一致,究竟优先取偿权的性质如何、立法应如何对其规定,值得深入研究.对优先取偿权的把握,关键在于如何认识该权利的本质.笔者认为优先取偿权不是债权的效力,也不是债权间的优先顺序,而是一种实体性权利.就其特征而言,已完全符合物权的基本特征,是一种独立的担保物权类型,具有自己独特的内涵和存在价值.  相似文献   

20.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确立无疑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能够及时收回建设单位拖欠的工程价款提供了新的司法救济途径。但现行相关规定中关于该权利的实现及限制等条款的规定却存在一定的模糊和矛盾情形,导致该权利的实现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本文通过对相关权利性质的探讨以及对法律、司法解释制定动机的解读,结合实务,对该权利实现中出现的适用主体、权利行使的先决条件、权利担保的债权范围、优先权与买受人权利效力冲突、权利的司法实现程序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就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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