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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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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市民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的问题日益突出,进城农民面临着物质、权利、人力及社会资本要素禀赋不足的困境。陷入要素困境的制度成因主要在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存在缺陷的土地制度、缺乏保障的财税制度以及有失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必须统筹推进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同步革除财税与收入分配体制中存在的弊端,才能提高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资本要素禀赋水平,进而走出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障困境。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江苏省镇江市平昌新城的个案分析,考察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地经营模式变迁,即从种地到经营地这一现象的发生机制,以新型职业农民阶层立场进入关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首先,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活空间解体导致年轻劳动力流失程度加重,作为生产空间的村落事实上逐步解体并引发传统农地经营模式转型;其次,“国家在场”与“资本下乡”不仅有利于实现土地保障功能向财产功能转型,也是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现代化动力系统的核心机制;最后,以新型职业农民阶层立场审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农村社区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三农”问题,则要求区别对待不同土地经营者“下乡”形成的多元雇佣关系,以培育高素质农业劳动者为契机,“有条件、分步骤”推进中国农地制度诱致性变迁,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改革风险分配机制和制度创新利益分享机制,最终实现“农民市民化、农村社区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3.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须解决好其瓶颈问题。苏州通过推进"三集中"、"三置换"和"三大合作",实现土地制度创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这一做法创新了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以及以市场化配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苏州土地制度创新的经验对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即土地制度创新应将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坚持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体制机制整体创新,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原则,采取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进,坚持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维护、保障广大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然而,由于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核算方式不合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不明确,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失地农民的法律救助制度不健全,直接导致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缺失。为了使广大失地农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通过"优化核算方式,规范征用程序;明确产权主体,厘清法律关系;健全社会保障,维护基本权益;完善法律援助,健全司法救济"等措施来最大限度地维护、保障与增进广大失地农民的权益,真正实现农民生活富裕、农业生产有序、农村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5.
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地有序、积极流转是关键,农民权益保护是底线。农村的发展有赖于农地,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集体农地所有权人的代表--村委会应当认清自身角色,要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有意识地组织、推动农地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实现农地效益。  相似文献   

6.
新型城镇化的进程离不开法律服务,从事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员大有可为。城镇化的进程伴随着各方利益的博弈并变动,是法律服务必要性的根本与本质。在城镇化进程中,法律服务必要性的具体表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城镇化的要求,新型城镇化要走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资金推动的发展道路;二是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要求,农民权益是否得到切实保护是新型城镇化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三是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此为新型城镇化成功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7.
农民权益保障是指防止权益受到侵害,确保权益最终实现的制度化保护.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和城市农民工的权益问题最为突出.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关键.城市农民工不应成为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人”,其合法权益应该予以保障.要用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农民维权事业.  相似文献   

8.
农民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角,激励其推动城镇化进程的最大动力就是增加收入。河南省城镇化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民收入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城乡二元结构、农民自身素质的局限性以及农业资源短缺和农村环境严重污染,制约了河南省农民增收。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促进河南省农民增收应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通过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激活土地,拓展农民收入来源;强化科技意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生态农业建设,推进农业发展转型。  相似文献   

9.
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点和难点。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实现其宅基地财产权将有利于推进农业人口转移进城。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农民的宅基地权能并不完整,难以实现其宅基地财产权。因此,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实现宅基地财产权的根本点是改革现行宅基地制度,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放活流动,真正实现农民土地的财产功能。在“三权分置”视阈下,一方面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让农民吃上宅基地资格权这颗“定心丸”;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宅基地流转机制,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加快放活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民在市民化进程中实现其宅基地财产权。  相似文献   

10.
宗平 《老友》2012,(2):4-5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1年12月28日落下帷幕.“农业科技创新”、“保障农民土地、财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权益”、“尊重农民意愿”,一个个热点话题引人关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聚焦“三农”.突出强调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作为农产品生产保障供给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打基础管长远的政策措施.在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   

11.
城镇化可以拉动内需,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农业走向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意义重大.但城镇化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严峻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土地财政格局下有可能被扭曲成“房地产化”,成为地方政府强拆的借口.必须警惕借城镇化打农民土地的主意,警惕实践中演变成一种运动.城镇化建设应当是一个自然演进的系统化工程,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必须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必须保障农民平等的享有市民的权利;必须保障农民的救济权.城镇化过程中,政府主要任务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建法治政府,搭建要素市场平台,解除约束农民进城的制度性束缚.城镇化的具体过程应交给市场主体,由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来用脚投票作选择.  相似文献   

12.
城镇化与工业化是互为前提的,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城镇化。现代工业及其他产业的发展,最终必须落实到具体的现代化城镇。节约土地、集约发展是我国城镇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应注重提高城市规模效益,控制适度的城镇规模。城镇化建设关系全局,影响深远。我国城镇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适应城镇化进程,把握好市镇设置节奏。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指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坚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还要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起来。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首先要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加强规划和调节,引导各类市镇科学分工、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城市建制。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施各有特色的区域城镇化政策,根据城市分布现状和发展的需要与可能,重点支持和引导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城市发展。  相似文献   

13.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核心在于农民土地利益的实现与发展,进而需完善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结构与利益机制。基于农村社区发展的视角,从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代表和利益表达、利益产生和利益分配、利益协调和利益保障、利益发展和利益共享等方面,构建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结构。在分析农户禀赋、农地流转风险、土地利益相关者、农村制度环境等农村社区发展要素对农民土地权益影响的基础上,创新农民培育、风险防范、纠纷解决、制度保障,构建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机制,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以推进农村社区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农民是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主体,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流动和分化不断增强。在农民分化结构中,离农户逐渐脱离农业和农村社会完成城镇化进程,而占农户中绝大多数比例的半工半耕农户和纯农户仍然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有依赖性,小农经济依然是乡村社会秩序建构的经济基础。农民分化促进了小农经济转型发展,中坚农民与老人农业有机结合的乡村社会和农业经营结构,既促进了传统小农经济的去内卷化,同时也再造了城镇化进程中乡村社会的基本生产生活秩序。新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要重视农民分化的社会经济基础,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增强对进城农民的吸纳能力,同时发挥中坚农民等多元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融合发展路径创新。  相似文献   

15.
家庭经营的弹性结构与渐进的中国农业现代化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有农业现代化研究强调农地规模经营指标,将农民视为被动的主体,忽视小农户的发展权益,倾向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导推动农地集中和规模经营。实际上,农民是以制度变迁中能动主体的身份参与中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他们根据资源禀赋灵活选择家庭劳动力配置模式和家计安排模式,这使农业家庭经营呈现出丰富的实践内涵,形成一种弹性的发展型结构。受这种弹性的家庭经营影响,一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保障”的统分结合的渐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实践模式正在加速形成。适度的土地集中和规模经营速度与有序推进的服务规模化水平,使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能够兼顾小农户的发展权益,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成果的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6.
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就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是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前提和基础。为此需要通过"看得见的手"来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相关立法,健全土地政策并加以规范;用"看不见的手"来确立农民土地的价格进行补偿,强化农民自身法律意识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7.
对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几点认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是对中原崛起战略认识的升华,是通过城镇化打开“三化”协调的结,破除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空间约束。新型城镇化要求在保证农民原有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加快解决农民“进得去”城市和“出得来”农村两大难题。根据空间和功能结构特征,中原经济区应划分为五大城市板块,各个板块之间以及各板块内部应该充分考虑城市建设的空间、规模、功能、交通等城市形态的实现问题。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前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农地流转制度;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地流转机制,更重要的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使土地流转起来,由资源转化为资本,以取得规模效应、集约效应和市场效应。   相似文献   

19.
黄丽娜 《金陵瞭望》2011,(19):50-50
近年来.农村土地整理与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很好地支撑了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对发展现代农业有着基础性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明确指出.要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明晰土地产权、规范集体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面对日益严峻的土地问题。应控制总量.盘活用活有限的土地,走一条“集约开发、内部挖掘”的好路子。  相似文献   

20.
城镇化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市场带动的产业发展是城镇化的基础。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应该基于公平交易的市场规则,即农民出让土地,换取其生存和发展的各种权益。失地农民的权益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权益,要把这些权益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经济权益的核心是生存和发展;政治权益的核心是村民自治权;文化权益的核心是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培育;社会权益的核心是各种社会保障;生态权益的核心是生态安全。只有对失地农民的权益给以整体性保障,才能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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