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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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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假买假”行为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是近年来学界争议颇多的话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概念的描述不应否认食品安全领域“知假买假”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主体地位。《食品安全法》应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别法,因此在食品安全相关案件中,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惩罚性赔偿应以“明知”为前提,且不能将损害作为构成要件,“知假买假”者既有通过索赔以营利的一面,也有监督食品安全以保障公益的一面。因此,彻底取消和打压“知假买假”者的“一刀切”行为并不合理。“知假买假”者在正确的制度设计与法律规制下,可以依法有序地开展维权和监督,达成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良性运行体制。  相似文献   

2.
以2014年3月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55条为视角,分析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适用现状,针对新《消法》第55条适用现状做出以下结论:"知假买假"者是否受法律保护应具体分析;"欺诈行为"认定无需考虑经营者主观意图;"缺陷商品或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新法第55条两款同时适用赔偿金时应综合考虑法律的惩罚和威慑作用.  相似文献   

3.
立法机关自上世纪末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但这一机制施行中的纷争与探讨从未停歇。在其法律实施中存在种种乱象:司法维度长期以来同案不同判;行政维度则过度规制惩罚性赔偿维权主体。惩罚性赔偿法律实施的乱象根源在于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对惩罚性赔偿理念与规范预期的裁判偏差和规制错位。为克服这一机制的运行困境,使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实施达致更优,司法机关应当将一般消费领域与食品消费领域区分,一般消费领域的案件裁判应当以"三要件"欺诈认定模式为核心;行政机关则应当转变规制思路,以类型化处理消费维权行为为基础实现与司法机关的协同规制。  相似文献   

4.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承接消费者与经营者双边市场上拥有技术优势,在网络交易法律关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确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不真正连带责任和主观连带责任情形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一般规则,既符合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立的目的,也可以弥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民事责任适用性规则的缺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对区别于职业打假人的以消费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者给予特殊保护,明确其拥有向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损失2倍惩罚性赔偿的权利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的确立构建出必要的平台治理模式,能让我们充分发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作用,保障网络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行为双倍赔偿原则,有力地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假冒伪劣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知假买假、打假索赔"的行为也遇到了法律的雷区,"知假买假"行为的法律性质的界定,需要从民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不同角度予以探究。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赔偿是加害人给付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之外的金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台湾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了这一制度。就海峡两岸对惩罚性赔偿规定性质的不同分析,提出对该制度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7.
论经济法责任的独立——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作为新兴的部门法,必然是适应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变迁需要、弥补传统法律部门的缺陷而产生与发展的。相应地,其法律责任也必然是现实经济生活突破传统法律体系而生成的,即所谓"经济法就是从超越民法界限的地方开始的"。依此思路发现、总结与研究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应当从经济生活实践出发,从分析传统法律部门责任体系的缺陷入手。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本文从有关惩罚性赔偿案例入手,遵循"基于补偿的损害赔偿模式——惩罚性赔偿——经济法责任"这样的归纳路径,发现与总结经济法责任的基本轨迹与规律,希望能为经济法责任的研究寻求另一种可能的方法。  相似文献   

8.
惩罚与激励相伴而生,激励功能是惩罚性赔偿制度应有的一项重要功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吓阻经营者选择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模式,从而促使社会资源配置趋近最优化的选择.在惩罚性赔偿的语境下,激励与遏制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关系.观念上难以认同、制度设计不合理、实践效果未能令人满意是激励功能未得到重视和发挥的原因.对赔偿数额的合理考量、适用范围的扩大、举证成本的降低、过错的合理认定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激励功能有效发挥的制度性要素.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主要"立法目的"在于统一司法适用,标志着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初步建立。《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是其核心,指导性案例的应当参照是指在确定为类似案件的前提下,分别情况对于指导性案例的遵照、仿照和参考。在当前制度条件下,为了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我国统一司法适用、宣传法制等作用,应当利用法院的内部制度。在我国建立了完备的关于指导性案例的相关制度的时候,再明确赋予指导性案例以法律强制力。  相似文献   

10.
我国尚未建立死刑适用案例指导制度,而清代秋审成案机制对清代司法官适用死刑起到较大指引作用,可资借鉴。在对清代秋审成案的产生主体、具体类型、论证方式、司法效力以及时间效力等方面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现有案例指导制度进行了分析,指出其存在基本问题认识不清、司法实践困难等问题。建议借鉴清代秋审成案机制的相关制度,从案例制度本身和司法适用2个方面构建我国死刑适用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1.
“更高供给质量” 是高质量共建 “一带一路” 进入 “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 新阶段之要求。 中 国涉外司法公信力的铸造及提升是题中应有之义。 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正为基因, 以司法硬实力、 软实力、 巧实力和锐实力为实质元素。 最高人民法院以涉 “一带一路” 建设案件的高质量审理为抓手, 通过司法 体制机制改革等九大行动聚焦四元素精准施策, 形成了铸造中国涉外司法公信力的体系化方案。 对以最高 人民法院涉 “一带一路” 建设第 107 号专题指导案例为代表的样本案例分析显示, 中国法院涉外司法公信 力的铸造仍有精益求精的空间。 进一步提升方案之关键在于着力提升涉外司法技能、 精细培养涉外法治人 才、 提档升级国际商事法庭、 技术赋能域内外法律供给、 多维构建大监督格局。 中国涉外司法公信力的铸 造道远且长, 虽远必达。  相似文献   

12.
论证是裁判说理的基础.裁判说理表征的是一种个别化的思考方式,与论题学的方法属性相一致.论题学作为法律论证的进路之一,其法律论证方法聚焦于三重维度:问题思维、论证型式以及论辩规则.论题学的问题思维,指引法官以开放的心态在争点周遭发现裁判的论据或依据;论题学的论证型式,定位和建构理性组织说理质料的形式化结构;论题学的论辩规则,以规范说理前提的相关性、论证说理的充分性和裁判结论的可接受性,合理规制裁判说理的内容.通过用论题学方法对指导案例99号一审判决书的实证分析,佐证了论题学方法为裁判说理的可行性.然而,论题学方法不是"万能之钥",需要与其它法律方法深度合作.  相似文献   

13.
英国17世纪存在“知”“行”分裂的爱情域。以玄学派代表诗人约翰·多恩的爱情体验为例,分析崇尚至真至美爱情的他为何在爱情诗歌中认同社会上爱情交易的存在、提出爱情多元占有和质疑女性的不贞洁。通过分析多恩的非理性行为,剖析他“知”与“行”不统一的原因,从而认识其所处的伊丽莎白时代婚姻制度的劣根性。关键词:多恩;“知”“行”;分裂  相似文献   

14.
实习是师范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基地学校的实习生指导教师是培养师范生的教师教育者,师范生在指导教师示范、辅助、鼓励、提供咨询和生活关怀等方式的帮助下体验教学、承担班主任工作、组织班级主题活动。通过对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东北实验区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模式的研究发现,人文指导模式和技术指导模式在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工作中最为普遍,少数指导教师运用发展反思指导模式,而原创性指导模式少有体现,指导教师个人体验和经历、实习生的个人素质和实习基地学校教师能力评估标准会对指导教师指导模式的形成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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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工具书发展迅速,引起了学界及业界的普遍关注.文章对网络工具书这一概念的界定做了综合性的概述.并着重叙速分析了学术期刊类网络工具书的源起、发展现状,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网络版权保护和规范性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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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英语专业2008、2009届本科毕业生得到了较为规范的写作指导和训练,撰写的毕业论文基本上能够反映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方向主要集中于英美文学,尤其是英美女性文学。研究视角更多的是关注女性角色的性格或命运。论文成绩除优秀率略低外,其他档次分布基本合理。从中不难发现,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还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依据中华女子学院英语专业的方向设置,结合女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和性别特点,提出"全程化"训练、"一条龙"指导、"多体裁"写作的毕业论文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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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例,工商管理类课堂教学如何与企业实际需要尽量精准对接,本文提出了理论与实践操作上的设想。认为大学课堂能够在学习保存的第一阶段,以一个特定企业为案例,贯穿所有专业课程,建立一整套的基于推广和维持的一体化案例教学模式,以便学生在学校所学书本专业知识与企业所需的实际运用之间架构一个有效的转化纽带,从而缩短企业的人才成长期。  相似文献   

19.
案例分析不仅要分析其合法性,而且要分析其正当性。合法性分析方法可以使我们静态地把握案件表面所涉的法律问题,但若要从动态上深入剖析具体个案背后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及其制度面向,必须采取正当性的分析方法,唯有通过合法性与正当性相结合的案例分析方法才能对该具体个案有一个全方位的认识,进而达到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司法良知是对正义这一合法良善价值的追求,是实现司法正义的内在支撑。摆摊打气球案的有罪判决违背了三常法治观,暴露了司法人员对社会生活经验把握的极度缺乏,对世俗人情与人性的疏离,缺乏对事物基本的是非善恶之判断,是一个丧失了司法良知的判决。刑法底线是罪刑法定原则以及作为其体现的罪刑规范(构成要件)。摆摊打气球案的有罪判决,意味着司法人员对刑法条文的机械理解,放弃了在法律中寻找有关何谓枪支以及是否具有可罚违法性与归责可能性等概念的明确理解及其限制,处罚了不该处罚的行为,突破了刑法的底线。坚守司法良知,坚持刑法底线,才能实现司法正义。司法良知代表了法规范之外司法正义的实现路径,刑法底线代表了法规范之内司法正义的实现路径,二者分别从法规范的外部与内部共同发力,合力实现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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