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49 毫秒
1.
侯路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7,36(6):25-30
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延续和流传后世的关键,传承性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征之一。重庆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渝东南地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予以整体性保护的文化生态区。在建设渝东南文化生态区初期,重庆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丰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模式,在传统传承模式“家族传承模式”和“师徒传承模式”下又衍生出“群体性传承”“教育性传承”“生产线传承”三种传承模式。本文通过调查渝东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模式的现状,对五种传承模式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传承和在生产线模式传承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潜力做了深入分析,总结出在渝东南文化生态区建设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多采用混合、多元传承模式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2.
王前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17-20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生态保护论”与“生产性保护论”的争论,在总结陕西省渭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联动互促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服务性保护论”,即通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联动互促机制,实现二者的相互融合,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后,就如何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联动互促机制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陈金文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
论文就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几个与“非遗”保护相关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并就“非遗”保护要不要“原汤原汁”、“非遗”应不应该市场开发等问题作了讨论。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联系密切,两者相互依存;非物质文化包括精华与糟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非物质文化的精华部分;本文反对在“非遗”保护中过分强调保持“原汁原味”,赞成对“非遗”做生产性保护。 相似文献
4.
构建“武陵民族走廊文化生态保护区”--背景、条件、困境及出路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元和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63-69
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十一五”时期开始实施的文化发展战略。八年来,我国已批复设立了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武陵山片区批复设立了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但都各自独立于省级行政区内,使相同或相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行政区域切割,破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流动性。因此,对区域内批复设立的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整合,构建更加开放、一体化的“武陵民族走廊文化生态保护区”,更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内在规定性。这一构想首先基于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条件良好,但由于行政区划的割裂,要实现这一构想又存在诸多现实困难,其出路就是打破行政疆界,整合资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传承为核心,把整个区域建成“中国武陵文化公园”。 相似文献
5.
人们习惯于将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意义固定的事物,忽视其本身意义变迁的动态过程,从而引发对于生产性保护中文化本真性等问题的争议。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开发的实践过程中,其意义的转换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对木版年画意义变迁的动态过程和“意义混乱”现象进行考察,来探讨生产性保护中的“意义重构”问题,认为只有建构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重构为生产者、消费者和文化精英所共享的、整体性的新意义,才能在生产性保护过程中产生“合力”,让“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成为现实。 相似文献
6.
李莉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21,40(1):25-33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始终存在市场困惑,主要表现为迎合市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存在认识困境;市场吸纳容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多样性之间存在包容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角色与市场角色之间存在错位现象。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困惑的原因在于对“资本”的认知有失偏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特质认识不足,以及市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多元主体话语博弈的对象。理性看待资本、确立市场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思想,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特质、探索多元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模式、甄别不同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情况以及灵活转变政府角色,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
各国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范围的界定存在明显的差异,但其物质形态大体包括符号形态、信息形态和权利形态。针对非物质文化财产的物质形态保护面临的危险与挑战,提出应更新保护观念,建议在“管理”“弘扬”“保存”和“保护”上下功夫,完善非物质文化财产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张祝平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4(6):75-83
民间信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有粘连,或直接孕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成,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提供滋养的源泉。 21 世纪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中国迅速全面铺开,为传统民间信仰的当代存续提供了正当性的理据,也拓展了民间信仰价值彰显的社会空间。 然而,在“文化求纯冶价值理念的支使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往往成为“净化冶文化遗产的过程,以至于民间信仰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冶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他者冶。 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整体性保护,必须正视民间信仰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冶传承的意义,也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民间信仰文化的流动性、自主性特征,以科学的历史观和文化观建构当代中国民间信仰文化生态系统。 相似文献
9.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实践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乡村文化振兴不可或缺的内生力量。过去数年全面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的实践证明,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了乡村产业的发展,对实现农民增收产生了积极作用,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作助推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融合机制时,要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旅游开发的多元监管制度;要深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核心基因,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构建“三位一体”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模式;要创新社区居民参与机制,拓宽居民多元参与渠道;要推动“点面”相结合的“农+旅+非遗”融合等机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杨红朝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54-58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以文化权利为其法律基石,相关国际公约亦奠基于文化权利基础之上。基于基本人权的视角,作为客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样态、文化价值和人权意义等方面具有文化权利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权利保护主要包括:对自身文化享有权的保护;对文化身份权和文化尊严权的保护;对文化生存与发展权的保护和对文化活动参与权的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权利保护是国家文化主权特殊表现形态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民族传统体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方式和重要组成部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过程中,民族传统体育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与发展是对文化多样性的继承与发扬.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传承特征进行分析和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族传统体育进行界定,进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能够将民族传统体育发扬光大,将传统... 相似文献
12.
鲍展斌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7,(2):77-81
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对待文化遗产具有辩证统一性,兼顾历史性和时代性,倡导社会与人全面发展的和谐性,坚持文化遗产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原则。科学认识争议性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价值,要做到历史与现实的价值统一,精神和物质的价值结合,传承到创新的价值提升,糟粕变精华的价值转化。麻将在申请非遗保护中最具争议性,用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来分析麻将,从文化哲学高度论述该争议性非遗的传承与发展问题,用文化生态学方法论考察其生存境遇,推陈出新,化腐朽为神奇,对我国争议性非遗的保护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3.
随着近年来国家和社会对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也由传统的口传心授向多元化发展。尽管随着时代的转变,传承人的主体地位依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关键,但促进传承内容与形式的多元化,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一直是非遗发展的永恒主题。因此,积极营造非遗的文化生态环境,探求非遗文化认同和活态性保护模式,增加传承人身份认同和传承的自为意识无疑是提高非遗存续力的重要手段,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当前社会文化环境下非遗传承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4.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生态场的恢复、整合和重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勤建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4(2):52-56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赖以生存的环境缺失给保护工作带来极大困难.而科学地恢复、整合或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场,则是破解此难题的一把金钥匙.所谓生态场,即是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特有的自然和人文的整体性场景,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产生和传承的生存环境、生产方式、生活智慧、文化人格等诸多因素组合而成的立体空间.它们的合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生的首要条件,也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奏.为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场,基础尚好的,使其得以恢复;已分散的,就将其整合梳理;已遭破坏的,就要在一定的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因的重建.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英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7(6):57-65
我国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方面,基本形成体系,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程度远不及对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与保护.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参见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Declaration of Istanbul).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遗产生态发生了变化,一些文化遗产尤其是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的减少.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6.
罗静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
毕摩文化是彝族民众创造的彝族本体核心文化,它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项特征,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应当将其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并构建合理的法律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7.
李俊霞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0,(4):142-147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是传承民族文化、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文化基础,是增强文化实力,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相似文献
18.
陈莉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9,(1):118-122
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进展,不仅使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卓有成效的保护,而且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契机,推动了传统文化回归的热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文化观念,使人们开始逐渐反思现代工业文明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重新找到了被淡忘的传统文化记忆,也使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得到了传承和弘扬。 相似文献
19.
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高度——从“文化自觉”走向“文化自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方李莉 《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4):1-7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是在全球一体化的过程中出现的,这是人们意识到文化多样性存在的重要性,同时对自己民族国家传统文化反思及寻根的结果。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际上是不同国家"文化自觉"的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区别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一个形而下的、具体的文物,它首先是一种观念,是一种认识,是一种形而上的意识形态。观念和意识形态是流动的、变化的和活态的,严格说它不是遗产,也不是过去了的产物,而是还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传统文化。如果我们能认识到这一点,并有意识地去认识它,纪录它,研究它,传承它,发展它,并让它成为当今文化的一部分,成为当今文化发展的基础,以及当今文化创新的资源,成为中国"文化自觉"中的一种教育方式,那么有关它的保护工作就有可能成为中国文化复兴的一个起点,也可能成为中国创意产业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相似文献
20.
顾希佳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9(4):1-8
浙江潮是天下奇观,属自然遗产。与潮相关的建筑遗址是历史文化遗产。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则有一系列与浙江潮密切相关的文化传统:观潮的节日庆典和习俗、弄潮竞技、修筑海塘的传统手工技艺、计算潮汐的传统知识、钱塘江传说故事、塘工号子等。将它们看作一个整体,予以整体性保护,是一个难题,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