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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仅责任法》颁布之前,由于我国民事法律对此没有相关规定,再加之理论研究滞后,致使配偶另一方身份法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以充分保护。《侵权责任法》将属于民事利益范畴的身份利益纳入调整范围,为更好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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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增加的未来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不属于损害,但个人为了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应当赔偿的财产损失。因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而造成的财产损害,既包括合理的维权成本与下游损害,也包括因侵权行为导致信息主体丧失了对个人信息进行商业化利用的损失。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精神损害分为两类:一是同时侵害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人格权而造成的精神损害,二是单纯地因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而给自然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对于后一种损害,即便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也可以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第2款。在《国家赔偿法》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前,国家机关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赔偿责任性质上属于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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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侵权具有特殊性,如加害人的不确定性、侵害对象的社会广泛性以及因损害后果的发生通常借助于环境要素这一媒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同时,也导致社会治理环境成本提高等.仅依靠无过错责任原则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将无法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济.所以,通过建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对损害进行赔偿救济,成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将环境侵权产生的损害视为社会损害,通过设立环境责任保险、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以及其他配套措施等制度,给予受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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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法律上对因国家侵权(包括行政侵权)造成行政相对人精神损害做出了经济赔偿的规定。在行政赔偿中增加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时代发展的需要。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法官的适当自由裁量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禁止滥用原则,数额适当原则,关注个体公平的差异性原则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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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青 《高等函授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8)
食品侵权严重侵害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遏制食品大规模侵权,必须加重食品经营者的民事责任,用惩罚性损害赔偿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但是我国侵权法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过于抽象,没有发挥出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应有的价值功能,理性反思我国食品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立法缺陷,有利于改进食品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真正发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遏制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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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婚姻法创设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现实生活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已有的法律规定愈益凸显出对受害人有效救济的不足。为此,我国很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构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本文拟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来对我国的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初步设想,这对完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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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婚姻法创设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现实生活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已有的法律规定愈益凸显出对受害人有效救济的不足.为此,我国很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构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本文拟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来对我国的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初步设想,这对完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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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内侵权的受害方往往是妇女,其受侵害的重点是人身权、财产权。要顺利贯彻实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行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对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保护妇女权益的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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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侵权事件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赔偿基金兼具效率与公平两大价值,在处理大规模侵权案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本文以研究赔偿基金的性质、法律地位和相关制度的设计为切入点,分析赔偿基金引入我国实践的难点,提出赔偿基金引入我国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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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侵权法在理论依据、体系构造、归责原则、损害赔偿等方面与近代侵权法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工业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责任保险、社会保障制度的广泛推行,现代侵权法也面临新的挑战.我国侵权法的制定,因应侵权法的发展趋势,应当首先在宏观上着重解决侵权法的立法目的、侵权法与债法总则的关系、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如何规定、侵权损害赔偿与责任保险、社会保障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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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最为主要的保护对象当为财产权以及包括人格权在内的人身权。对人身权、财产权以及人身和财产利益的保护,既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虽然救济或补偿的功能是侵权法的主要功能,但侵权法同时也可以具有惩罚和预防的功能。惩罚性赔偿制度正是实现侵权法的惩罚和预防功能的手段。受害人在提起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时,在客观上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秩序,加倍赔偿可以视作对受害人这一行为的一种奖赏和激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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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游、体育和其他大规模集体教学活动在我国现行的学校侵权法律责任承担模式下容易因为安全问题取消或者减少。虽然学生安全保险制度能解决学校的赔偿责任,却不能预防风险发生。怎么整合符合现实国情的学校侵权法律责任系统?重构监护人权利与责任,建立家校联合会制度,保障学校应有的教育功能,真正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合理可行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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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问题,涉及到各界利益的平衡问题,起草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08年4月21日在人民大会堂宾馆召开了第一次侵权责任法专家讨论会,广泛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起草工作中的一些重大法律问题,如侵权责任法的性质问题、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问题、侵权行为的类型问题、侵权责任形态问题、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等。对于法学界重点关注的《侵权责任法》应当规定哪些突出的侵权行为,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应当是什么等问题,笔者根据与会专家所探讨的这五方面问题,分别做出评述。由于《侵权责任法》是一部人民性和科学性极强的民法部门法。只有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制定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科学的《侵权责任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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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旅游业得到空前发展 ,然而旅行社民事侵权事件也时有发生。此类事件 ,轻则影响旅游者心情 ,重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甚至人员伤亡 ,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旅游质量 ,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作者从旅行社和导游之间的法律关系出发进行论述 ,反对“代表论”和“代理论”的观点 ,认为导游在执行职务时导致他人权益损害 ,旅行社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由此提出导游“执行职务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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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认为 ,我国目前的“国际贸易学”教材和学科没有核心概念 ,不利于该学科发展与建设 ,主张把“贸易利益”作为“国际贸易学”这门学科的核心概念 ,并依据大量理论文献和当代国际贸易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国际贸易的要求与趋势 ,论证了这一见解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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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国被害人补偿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凌潇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1):59-62
本文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了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历史渊源、理论基础和制度模式,讨论了我国建立被害人补偿制度对于贯彻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可行性,以期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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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反映出法秩序对于损害事故能否获得赔偿的选择性倾向,在本质上成为侵权法为民事主体设定的行为标准。我国过错侵权责任三要件说与四要件说争论的焦点在于违法性能否成为过错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由于法律传统、司法体制与思维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两大法系过错侵权责任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形成显性与隐性两种不同的规则违反确认模式,不同模式的形成往往取决于具有地方性的差异化背景因素。在侵权法中引入违反"注意义务"规则,表面上克服了因承认违法性而导致的理论困境,但"注意义务"自身的模糊性和变动性也使侵权责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在我国侵权法受到大陆法系私法理论与法律制度深刻影响且侵权立法未对违法性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通过司法途径对违法的类型加以规定,进而构建"广义的、显性规则违反确认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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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论视角下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之类型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界定为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逻辑起点。将个人信息绝对权化,违反《民法总则》第111条规范目的,不符合“权益区分三标准”,阻碍信息的自由流通,并背离比较法上的主流趋势,应予否定。个人信息的本质是一个法益综合体,法益的保护宜采用德国式的类型化路径,有“违反保护性规定的侵权任”和“故意背俗致损的侵权责任”两种,前者在个人信息保护上具有更大优势,应作为主要保护路径。以行为作为主要基准将有关个人信息的保护性规定类型化,具体分析每一类型确立的行为标准以及违反时的侵权判定、责任承担、抗辩事由等,能够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