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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公认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欧盟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多国家参与的碳交易体系,其双层治理结构为我国建立一套系统的碳交易治理体制提供了借鉴.由于我国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碳排放总量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因此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在全国范围内按照碳排放量划分不同的区域,在中央和地方实行纵横交错的网络化碳排放权交易治理体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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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碳交易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碳交易的基本法律规则尚未确定的问题,结合国际社会对碳交易的实践经验,拟就碳排放权法律属性的认定、碳交易市场规则的完善、碳交易场所的设置与监管等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提出了完善我国碳交易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以供国家机关完善相关立法作参考. 相似文献
3.
张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8)
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国际气候谈判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促使我国由参与国际 CDM项目转向培育“本土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虽然碳排放权交易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支撑,但是中国的碳交易依然面临“有价无市”的局面。利好的是,“后京都时代”中国碳交易法律政策环境正逐渐优化,碳交易本土法制环境初步形成。行政管制和政府干预是碳交易公平和碳市场秩序的基础,我国应当构建以行政管制为特色的碳交易法律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4.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被公认为在低碳经济下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其立法问题已成为法学领域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为了保障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法》势在必行。我国已有的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为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应在原有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从交易原则、交易制度、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内容、交易程序、法律责任、救济途径等方面展开立法研究,从而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我国碳交易法律规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仅《京都议定书》第12条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是适用于我国的碳交易机制.我国目前规范碳交易市场的仅有少量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尚无真正意义上规范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高层次的法律.作为一种新型交易形式,我国目前对碳交易及其法律规制的研究并不深入.依实践之需,我国现行碳交易法规政策应当改变以政策为主的规范形式,确定碳排放交易法律规制基本框架;以强制性立法的方式将自愿交易纳入规制对象,并完善配套相关政策、法制,切实促进碳交易发展. 相似文献
6.
碳排放权交易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社会化环境制度创新安排.文章对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化发展历程进行回顾,深入探讨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相关核心机制设计问题,以期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政策性发展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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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模式下的碳排放权效率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碳排放权问题的产生源于空间排放资源的稀缺性,根据交易费用理论,发现碳排放权制度存在效率问题.通过降低相关交易费用可以提高碳排放权效率,通过分析碳排放权的功能与效率的关系,得出碳排放权明晰的基本路径--排放权的私有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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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总量控制为主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已在全球二氧化碳减排行动中产生显著效果。但作为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中的碳排放大国,中国选择以降低碳排放强度为目标建立产业间碳交易市场,逐步控制以至降低排放总量,既符合碳排放的国际公平、历史公平原则,更是当前或今后一个时期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通过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三大产业碳排放强度的测算,设计了二、三产业不同企业间基于碳排放强度的交易机制理论模型。按照一二产业购入、三产售出碳指标的交易原则,得出在碳交易前后均衡产出、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的变化数据。结果显示,各产业碳排放强度均显著下降;高排放企业的产能受到抑制;政府的管理途径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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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珍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
在碳排放权交易中,碳价主要由市场形成,但政府在特定情形之下依法、科学调控碳价,是碳交易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碳价发展困境及其调控动向,揭示了政府依法调控碳价的必要性与重要路径。从理论上说,政府依法调控碳价的基本路径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政府定价、限价等方式调节碳价水平,二为借助间接的立法调整与直接的市场调节手段来调控配额供求。以欧盟为鉴,中国碳交易试点对碳价调控进行了前瞻应对、积极探索,丰富了碳价调控的理论与实践,但在法律依据、调控条件、具体实施等方面仍存不足,需从法律框架构建、具体调控路径设计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完善。 相似文献
12.
碳排放权担保是碳交易的重要方面及绿色金融的新型内容。碳排放权具有交换价值,符合适格担保物的核心判断要素。碳排放权派生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以大气环境容量资源为客体,含使用收益权能,具排他优先效力,总体契合用益物权基本特征。碳排放权担保应采抵押权路径,实行登记要件主义,并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实践之。碳排放权价值评估方法宜以市场法为原则、成本法为例外,其担保价值实现方式应排除碳排放权回购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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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金融的发展策略与路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人类走向生态经济文明的切入点,低碳经济已进入各国的发展战略,碳金融作为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备受瞩目。碳金融是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是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转移碳交易风险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也包括碳保险、碳基金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及碳交易币种的确定等制度安排。碳金融发展的经验比较与路径分析表明,中国虽然是全球碳交易主要的供给方,但处于碳金融产业价值链的末端,低碳金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应以合并共赢、立足国内的发展策略,以相关立法、统一的碳交易体系、多角度的金融创新、激励政策和中介机构的培育来推动碳金融发展。 相似文献
14.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碳排放交易系统(ETS)如何影响高碳排放行业,如制造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增长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研究话题。双重差分法是近年来识别碳排放权交易与制造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关系的常用研究方法。以2014年开始试点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为准自然实验,研究显示,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能够显著促进我国制造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进一步研究发现,碳排放权交易能够通过筛选外商对内直接投资(IFDI)的质量,进而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积极作用。稳健性检验表明,在考虑双重差分法设定条件、平行趋势检验、反事实检验、更改倾向得分匹配方法等后,碳排放权交易对我国制造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积极作用依然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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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论丛》2017,(5):111-117
碳排放权交易是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出现的市场化减排手段,一国通过设定排放上限,以较低的减排成本实现其减排目标。自《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连接已经成为国际碳市场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其重要性,纷纷与其他市场建立起交易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国际连接。成功的市场连接会带来高于成本的预期收益,可以更低的减排成本实现减排目标。中国已经开展了7个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旨在2017年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如何有效地推动试点间的相互连接,进而推动全国碳市场的形成,构建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连接的能力,是当前中国碳市场面临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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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生命线。然而,从目前生态环境部公开的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件中可知,相关的监督机制难以发挥出应有的约束和震慑作用。从法律角度来看,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相关责任主体主要有重点排放单位、咨询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这四个主体在弄虚作假案件中涉及相应的行政违法、民事违约、刑事犯罪,但由于相关法规在此方面的规定严重不足,导致这四个主体最终实际承担的法律责任则有较大差别。究其原因,在于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制度存在理论基础有缺陷、立法体系不完备、制度建设不完善,以及司法救济不足四个方面的问题。为了保障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需要构建系统、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系。因此,应创新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体系的基础理论,构建完备的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立法体系,推进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体系的制度革新,实现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体系的司法保障,从而通过法治化路径推动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的创新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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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同时还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考察碳交易和碳金融不仅要从动态的角度来进行,更要从战略资源、战略商品的高度来看待碳交易。文章在明晰碳交易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首先对碳交易秩序进行分析,然后把碳金融放在宏观经济结构的背景下,而非仅仅对碳交易提供金融服务的背景下,对碳交易和现代金融业进行阐述,从而找到现代金融业和碳交易之间的框架结构以及应采取的措施。总体而言,应在保护碳排放权的产权利益的基础上,以全国集中的碳交易所为中心,引导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各方面金融机构,依据市场信号自行设计符合碳交易市场的金融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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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碳排放交易制度构建条件与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排放交易制度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创新工具,是低碳经济建设的重要制度基础.近十年,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出现了区域化趋势;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努力,为构建省域碳碳排放交易制度创造了日趋成熟的条件.建立省城碳排放交易制度应遵循渐进方式:先着手制度设计,后按规划顺序推进;先突破自愿减排,后践行强制减排;先发展基础交易,后创新衍生产品;先启动省域市场,后接轨省外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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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面临巨大的减排挑战,同时也面临碳市场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顺应节能减排领域对碳交易市场化的法律需求,发挥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创建、交易规则形成、市场规模扩张、交易平台构建、交易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制度优势,是当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的基本途径。同时也是充分利用我国巨大的减排潜力所形成的交易影响力,在国际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发挥我国在低碳发展中"后发优势"的重要保障。因此,探讨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对碳交易市场创造、交易技术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交易平台、碳权保护等市场化环节中的基础性促导和保障作用,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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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进一步加剧,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越来越受到关注。我国作为世界上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承担的减排压力相当大。国际节能减排措施主要有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本文在介绍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国外实践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两者的特点,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不同时期我国应采取不同的减排手段:在短期我国宜先开征碳税,促进企业技术更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但长远来看,碳排放权交易措施应成为调控主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