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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行政赔偿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向暹 《社科纵横》2009,24(11):52-55
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本文简述了我国行政赔偿法律制度的发展概况,阐述了我国行政赔偿法律制度的特点,并从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赔偿程序等八个方面指出了我国现行行政赔偿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和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赔偿法律制度的途径和措施。  相似文献   

2.
行政法上的行政侵权赔偿与行政补偿在产生原因、承担责任、救济方式、目的和法律规定形式上都不同,其赔偿责任是由行政侵权行为引起的,责任性质属于行政法律责任,而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本身。我国行政赔偿立法应确立违法与严重不当的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包括物质、人身和精神的损害赔偿;主要以支付货币的形式履行,还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对财产权的赔偿数额应以当事人的实际财产损害为标准,而具体行政行为被法律确认为侵权性质的时间应是合理评估损害物价值的有效时间。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同其他行政诉讼一并提起,也可以在某些必要情况下由受侵权损害人单独提起,可以适用调解。行政侵权赔偿还涉及行政机关内部行使追偿权的内部行政程序。  相似文献   

3.
行政求偿是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日本国家赔偿制度虽然否定了公务员在行使国家、公共团体授予的公权力时因其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个人赔偿责任,但同时也肯定了国家或公共团体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公务员进行行政求偿.日本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与中国在地域、国情、民俗、习惯等方面比较接近,所以对日本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行政求偿的性质、对象、成立要件等进行认真分析,可以为中国行政求偿制度的确立及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4.
文章择要介绍祖国大陆及澳门、台湾地区行政赔偿法的特点,着重从归责原则、行政侵权赔偿范围、请求赔偿途径、无过错责任、追偿权和求偿权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指明祖国大陆与澳门、台湾地区在行政赔偿方面的异同点。  相似文献   

5.
市场交易的频繁、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使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竞合的现象,当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竞合时受害主体如何救济自身的权利目前法律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此种情形下,受害主体可否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等相关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达成共识.在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竞合的情形下,如果作为实现债权保证的抵押权无实现可能,民事救济则形同虚设,法院判决成为空文.因此,在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竟合的情形下,抵押权无从实现应是当事人已经穷尽了民事救济途径的判断标准,此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应予准许,因为救济制度创设的初衷在于如何实际的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使其权利具有现实性,而非仅仅是虚无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公共利益的保护单纯依靠行政机关,在行政机关违法或不作为而侵害公共利益时,没有建立依法追究行政机关责任的机制,公共利益的受侵害得不到救济。这表明司法最终原则没有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得以有效贯彻。行政诉讼制度产生于民事诉讼制度之后,一般是从民事诉讼制度中逐渐分立出来;公诉制度是刑事诉讼的特有制度,如何使其与行政诉讼制度相结合,建立起一种新的行政诉讼制度,以保障公共利益受侵害时能得到救济,是近年的一种理论探索趋势。当一种违法或不作为的行政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人对此提出异议,或者无法向当事行政机关以外的机构提出异议时,违法或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当然不能得到纠正。在这种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得不到有效救济的情况下,国家就需要设立一个公共利益代表机关对这种违法或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以司法作为衡量行政行为的善恶。检察机关依其性质就是这样的公共利益代表机关,不仅有权依法对这一违法或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而且有义务对这一违法或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在这一诉讼中,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机关是原告,做出这种违法或不作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相似文献   

7.
国家求偿制度具有派生性、时间续后性和对象特定性。它经历了复杂的发展过程 ,在当代已进入行政主体和公务员并列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国式规则和由行政主体承担赔偿义务之后向有过错的公务员求偿的德国式规则阶段。我国采用的是德国式的求偿制度 ,同时采用了国际上公认的主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规则。  相似文献   

8.
白旭川 《社科纵横》2006,(11):82-83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考察,国家赔偿责任主体的多元化是国家赔偿责任的发展趋势之一,在此背景下,就产生了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概念之间的冲突,笔者认为,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二者不是种属关系,而是部分交叉重叠关系。关于行政赔偿与行政追偿的关系,笔者认为,追偿不是国家赔偿的附属责任形式,而是一种独立的内部行政法律责任形式。同时,追偿不是具有赔偿性质的行政责任而是具有惩戒性质的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9.
试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王丽云李英杰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对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方式规定了两种:一是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二是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一并提起诉讼是指受害人向人民法...  相似文献   

10.
王立国  吉丽 《学术交流》2006,(11):70-72
目前,在我国行政赔偿制度与司法实践是非契合的,分为三种类型:第一,行政赔偿缺位性非契合,表现为:抽象行政行为致害行政赔偿的缺位性非契合,公共设施的行政赔偿缺位性非契合,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赔偿的缺位性非契合,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缺位性非契合,侵犯非人身财产权的缺位性非契合。第二,行政赔偿错位性非契合,表现为:行政事实行为的行政赔偿错位性非契合,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错位性非契合。第三,行政赔偿不充分性非契合,表现为:侵犯人身权行政赔偿的不充分性非契合,财产权损害行政赔偿的不充分性非契合。通过对以上我国行政赔偿制度与司法实践的非契合现状进行分析,指出行政赔偿制度进行立法完善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结我国惩罚性赔偿规定于近二十年间的演进规律,创设了一种比较典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实质上是公法私法二分体制下以私法机制执行由公法担当的惩罚与威慑功能的特殊惩罚制度。其适用应以公法上惩罚制度秉执的过罚相当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两种惩罚性赔偿制度,无论是各自单独适用或一并被适用,还是它们分别与罚款或罚金制度同时适用,皆会引发惩罚适当性问题,因而需要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新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时会与《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发生竞合。  相似文献   

12.
行政主体负有防止危险的责任.如果行政主体履行这一责任时存在不作为,导致损害发生,行政主体应该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对于行政主体究竟应承担多大的国家赔偿责任、真正的危险制造者是否可以逃避民事赔偿责任、行政主体与危险制造者之间是否存在赔偿责任的分配等问题,需要从国家赔偿的功能和危险防止责任的性质角度进行透视,还需要从行政主体与危险制造者之间的关系上给予厘清.那种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赔偿的方式是不妥当的.应允许受害人在行政主体与危险制造者之间进行选择.如果行政主体承担了全部责任,则应承认行政主体向危险制造者的追偿权.  相似文献   

13.
对行政问责制度的科学评估可以深刻地揭示其价值和功能,为制度设计提供客观标准和量化依据,是改进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的重要工具和科学手段.行政问责制度的评价常常涉及多个因素或多个指标,评价是在多因素或多指标相互作用下做出的一种综合判断.借用数量学的方法并根据行政问责制度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先设计出行政问责制度的评价指标体系问卷调查表,然后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来计算行政问责制度评价指标体系的综合分值,更能够体现出行政问责制度评估效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14.
违约损害分为所受损害与可得利益,司法实践当中二者获得赔偿的程度并不相同.在我国,所受损害一般都能较为顺利地得到赔偿,而法院却很少判决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原告实际得到的赔偿通常只是其要求的一部分,使得非违约方的损失不能得到完全赔偿.这一局面的形成既有实体法上的原因,也有证据法上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在实体法上对于违约可得利益的性质及其赔偿规则加以探讨,另一方面也需要研究违约可得利益在证据法上的特殊性.就后者而言,我们认为违约可得利益的根本特点是相对确定性,由此决定了应当区分违约可得利益损失的事实与数额,从而适当降低其数额的证明标准.另外,德国与日本等国的<民事诉讼法>关于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的自由心证制度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5.
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存在四个方面的缺陷。首先,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诱使家长追求一个虚无的赔偿目标,造成了我国本已紧张的司法资源更趋紧张。其次,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过度增加了学校压力,影响了学校办学效果和办学声誉。再次,现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制度使学生成为直接的受害者。最后,社会也受到深深的伤害:一是,学校在伤害事故赔偿中倒闭,所在社区的教育和社会发展面临困境;二是,学校陷入赔偿泥潭不能自拔,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所在地区的教育和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6.
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是指在一国行政程序构建中,通过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的主体资格进而影响行政程序进行的一种法律制度。该制度可以使行政程序更加公正化和民主化。但是,由于中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还没有制定出来,所以学者们对该制度的研究还有所疏漏。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具有身份的特定性,是对已进行的行政程序的参与,是对行政行为有所主张的参与。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使得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程序中多了一个新的当事人,其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因素对行政程序起作用,从而使行政程序最大限度地接近于司法程序;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将会促使行政程序更好地和社会机制相契合;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还能使公民权利保护更全面化。确立行政程序当事人制度、行政行为介入制度、行政过程开放性制度是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7.
违约救济是在有效合同一方没有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受害方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或通过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的法律制度。法律确立违约救济制度,目的是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以维持和保障经济行为的顺利完成及宏观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因此,违约救济制度对每一个民事主体的利益(或损失)进行调整或分配的功能是否有效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现行违约救济制度存在的缺陷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违约救济制度包括违约责任的确认、违约责任的追究和免除、违约责任的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  相似文献   

18.
制度史表明举报奖励制度已由最初的保障民主监督权发展到同时服务于一定的行政目标.晚近行政举报奖励制度被越来越多采用,成为行政主体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但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文章通过行政举报奖励制度与举报制度、行政奖励制度关系的研究明晰其制度定位,通过对其作用机理的研究明晰其特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并回应行政举报奖励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协调问题与自身合法性的保障问题,旨在为行政举报奖励制度的有效和规范应用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9.
行政问责制度的构建已经成为了我国行政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的重要实现途径,被认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新亮点。问责制可以分为同体问责制和异体问责制,异体问责制度是问责制度的关键,它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有权机构或人员对政府的问责,其目的在于通过外部的约束让行政官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本文通过对异体问责制度的分析,结合美英等国的问责制度,提出了我国异体问责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中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喜珍 《社科纵横》2005,20(4):97-98
本文首先从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这个视角,阐释了行政补偿的内涵,接着对中国目前的行政补偿的立法现状作了分析,从行政补偿的主体、行政补偿的范围和标准、行政补偿的原则、行政补偿的程序和救济程序五方面指出了其存在的缺陷,最后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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