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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老司城,2010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惊世大发现。据文物考古专家介绍,完全发掘后的老司城庞大遗址,将具有惊人的视觉冲击力,其观赏性、真实性、完整性,为中国现存城市遗址中所罕见。这座盘山而踞、临水而围的神秘王城,被当地土家族群众称为"老司城",原本是湘西永顺土司王的"司治",为当时湘西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之所以称为"老司城",是为了区别于清朝土司王司衙署迁移后的"新司城"。坐在灵溪河畔的鹅卵石河滩上,头顶天空一碧如洗,脚下河流清粼粼,耳边有鸟鸣和河流的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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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的再造与重构是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进程中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恩施土司城的个案研究表明,“文化景观再造”在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土司城不属于遗址所在地的开发,它的文化定位和旅游形象是地方政府按照自己的意图建构起来的,集中展示了土家族的历史渊源、土司制度和鄂西南本地的民风民俗,为民族文化遗产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传承场”,实现了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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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近,国家文物局公布了最新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湖南省永顺县老司城遗、通道侗族自治县与绥宁县的侗族村寨,凤凰县的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榜上有名。随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这个关键环节被突破,老司城正带着600年的土家历史传奇走向世界。永顺县的老司城遗址,将代表湖南,向世界文化遗产的桂冠发起冲刺。600年传奇老司城老司城遗址是国家考古专家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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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一词究竟如何界定,学界至今仍然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但将“土司”一词在明、清两朝的演变细细梳理一番,则“土司”一词在不同时期的所指亦有脉络可寻.嘉靖时期“土司”一词刚刚从“土官”一词中衍生出来,使用次数很少,是明朝以来民间对于兵部或吏部所管辖的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土官机构或首领约定俗成的泛称.万历至明末,“土司”一词开始普及,其所指与嘉靖年间大体相当,但也有个别例外.清朝以来,“土司”一词普遍泛化,往往与“土官”一词混用.无论是文职土官,还是武职土官,亦或藏族、维吾尔族部落首领均可称为“土司”.由此导致在《大清会典》中,吏部既管辖文职土官,也管辖文职土司;同样兵部既管辖武职土官,也管辖武职土司.清代“土官”、“土司”两词虽可混用,但吏部与兵部的管辖职责却是清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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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在湖南湘西召开的首届"中国土司制度与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就"土司学的理论与方法"、"中国土司的历史与文化"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永顺老司城土司遗址与土司历史文化"进行了重点关注,为老司城申遗注入了文化因子。此次会议提出了引入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拓展研究领域,形成土司研究的大视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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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至明嘉靖中期没有“土司”名称,嘉靖四十一年才出现“土司”名称。嘉靖、隆庆时土司是对武职个体的专称,在四川、贵州少数地方使用。明嘉靖至万历时,土司、土官区别明显,土司主要指属兵部的武职带“司”的职衔、衙门和官员,土官指属于吏部的文职。万历至天启、崇祯时,土司扩大为武职、文职的统称。清承明制,只是兵部所辖武职称土司,吏部所辖文职称土官。明代湖广、四川、贵州、云南、两广使用土司名称,东北诸夷、西北诸夷和属番的同类职衔没使用土司名称。清乾隆时,土司使用范围增加了甘肃、青海、西藏的土司。因此,把元明清王朝在民族地区以各族首领为世袭土职的统治制度称为土官土司制度更准确,称为土司制度不准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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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家族自称毕兹卡,主要聚居在湘鄂渝黔边相毗邻的武陵山区。土家先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由于老司城是土司治所,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所以,土家族民族文化在这片区域得以较好地保存下来。在今天的老司城,我们既可以看到王城遗址、溪州铜柱、土司印信等厚重的物质文化遗产,又能体会到如打溜子、摆手舞、哭嫁歌等鲜活生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司城的土家儿女们用他们质朴的服饰、醇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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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我生于湖南省永顺县老司城一户贫农家庭。老司城位于永顺县城东15公里处,在湘西历史上曾是彭氏土司统治“五溪蛮”的首府,也是我国独一无二的土司“小王国”的古都。这里原设“溪州”,唐末五代改称“永顺府”,宋元置羁縻州,明清改称永顺军民宣慰使。从公元910年的梁开四年到公元1728年的清雍正七年“改土归流”,废除土司制度,这座都城迁移到今猛洞河畔的灵溪镇新置永顺郡府为止,老司城历经唐、宋、元、明、清五个朝代,彭氏土王沿袭35世28代,前后共589年。在鼎盛时期,土王曾管理20州范围,故有“城内三千户,城外十八家”的繁荣景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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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王朝国家、地方政府与各地土司利用土司制度治理土司及土司地区称为“三位一体”的土司制度治理。明清政府治理土司及土司地区的举措有三:中央政府规定土司官秩;中央政府颁布土司承袭法规;中央政府管控土司权力。地方政府治理土司及土司地区的举措有四:落实土司制度治理的规章和决策;提出土司地区制度治理的对策建议;协调王朝国家与土司地区社会关系;更替土司地区基层社会权力。各地土司对其辖区治理举措有二:土司机构保持正常运行,执行国家的成文制度;土司族内统治阶层等协同运行。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探讨土司制度治理,不仅有助于深化土司制度的研究,而且对民族地区国家治理现代化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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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桑植土司是指元明清时期,封建王朝在今桑植县域所建立的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一系列土司建置。土司的设置与沿袭,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土司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不仅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了土司时期的社会政治与经济发展的面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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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土司制度设立之初,其辖区与经制州各有畛域,互不侵犯,即所谓“蛮不出峒,汉不过境”,土司政区的地理沿革相对稳定,大多沿袭传统地域。但随着明代后期中央王朝与西南边地民族关系的紧张及其土司之间土地的侵夺,土司辖区时有扩张与盈缩;土司政区的起源与形成有三种,世袭领地、朝廷赐封与战争扩张。明清时期西南的强势土司大多侵占吞并周邻地盘形成领地纠纷。如明代播州、容美、酉阳土司甚至公然侵夺卫所屯堡。土司之间的领地纠纷往往由地方经制州长官的仲裁与调整,而土司的领地扩张与领地纠纷引起的民族地区冲突也是明季至清代前期中央王朝大规模施行“改土归流”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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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主办,由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河池学院、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来宾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广西忻城县人民政府联合承办的“第四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14年8月19—22日在广西忻城县隆重举行。本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是“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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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文化遗产理念的土司文化定义,实质上说,“土司制度文化”的核心内涵是其认知基础,这是中国土司文化历史存在的史学学术根基,不容漠视;而中国土司文化所具世界遗产普世价值的阐释,正是我们现在探讨土司文化定义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以狭义土司制度文化为其历史文化的本体属性,同时纳入中国土司文化所具世界遗产普世价值的文化遗产学阐释,应该是广义土司文化定义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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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渡河上游的莫尔多大神山为中心的地区,历史上称之为“嘉莫察瓦绒”,简称“嘉绒”、“察瓦绒”或“察柯”。最晚至明代,这一地区的人便被称为“嘉绒人”。元明清以迄本世纪中叶,该地区由受中央王朝先后册封的十八个土司分别管领,通常统称为嘉绒十八土司。 本文就今汶川县境内岷江河谷地区历史上嘉绒十八土司之一——瓦寺土司的世系及其历史沿革作一考察,以就教于有识之士。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