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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江西社会科学》2015,(7):80-84
互联网和金融行业的融合,推动了传统金融业务的创新,催生了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和网络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给金融行业带来了许多新的风险,比如法律合规风险、技术风险、资金安全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为此,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制度,完善包括民法、刑法等在内的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征信体系建设,加强资金安全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融合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促进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创新发展,但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当前学术界主要从非法学角度对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划分,并没有从法学角度对其进行广覆盖、深视角的划分。依据法学视野下的“主客体关系”分析方法,可以将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体系划分为主体风险与客体(行为)风险,前者包括经营者适格性风险与消费者适格性风险,后者包括经营者不正当竞争风险与消费者信用违约风险。通过充分借鉴域外不同法系国家(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韩国)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的法律规制经验,从法律规制体系与法律规制路径层面,全面构建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3.
以金融科技风险为切入点,系统分析金融科技发展给金融风险、金融监管及经济增长带来的影响,运用合成指数法及TVP-VAR模型考察金融风险、金融监管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时序性变化态势。研究发现:金融风险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复杂、交叉相关性,当前金融监管能有效化解传统金融风险,却不能有效覆盖金融科技变革所带来的金融风险,金融科技风险仍是未来防控的重点。应健全金融科技审慎监管框架,积极推进监管科技,建立混合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协调金融监管与宏观经济政策,严控金融科技风险。  相似文献   

4.
金融市场上的法律风险,其横向可能波及的行业范围,纵向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均不亚于其他金融风险.山东金融市场法律风险的存在形式也是我国金融市场法律风险的反映,主要表现在:上位法操作性弱,下位法任意性强;重视市场准入,轻视金融运作;金融监管乏力,执法要素不平衡等方面.对此,山东应积极推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金融立法,从金融监管机构设立、监管重点、公众参与监督等方面完善金融执法,并从金融纠纷立案、公检法司协调司法、法院积极参与等方面完善金融司法.  相似文献   

5.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具,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丰富资本市场的结构和金融服务体系。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具有融资、市场激励、民间融资正规化、金融创新等制度功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可以类型化为市场化风险、高风险结构以及程序风险。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机制、完备的法律法规以及严格的法律监管可使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管理具有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金融的多网交织成长与风险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是基于Internet而形成的资金融通活动的总称。新的网络金融机会必然伴随着新的风险,新的风险主要不是互联网安全和金融网两网各自独立的风险,而是两网交织外加商务网、社交网等多网结合构成风险倍加的特殊性风险。近几年来,一些学者因应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对其背后的风险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与重视,但也存在将一般金融风险机械套用到互联网金融中来的过于简单化地处理问题。不论从短期看还是从长远看,这种思路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成长都是有局限性的。  相似文献   

7.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意义毋庸置疑,但其在应用中也会存在市场信用风险、法律风险、财产损失和隐私泄露风险等伴生风险,不利于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会对金融市场造成不确定性影响。当前不少国家如英国、新加坡、瑞典、美国等都开展了探索和研发数字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的实践,并尝试以“监管沙盒”模式、探索搭建多平台模型等方式破除发展瓶颈。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视角来看,我国防范法定数字货币应用的金融风险,应健全法定数字货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体系,完善法定数字货币金融消费者的信息保护和救济机制,完善法定数字货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8.
陈莲 《南方论刊》2012,(4):35-37
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尽管短期内我国不存在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但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我们应该提高警惕,加快金融改革步伐,理顺金融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从制度的建设和市场的完善上,严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尤其是2012年的风险防控重点应抓住五个重点。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金融生态环境。市场需求是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决定性因素。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应该是互补关系,二者竞争的关键在于谁能够获取更多的信用数据,从而最终赢得客户。互联网金融目前发展参差不齐,对传统金融业的冲击并不大,但对传统金融运行将产生深远影响。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主体在融资、支付与结算等领域内的重大创新,必将给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互联网金融面临的特殊风险主要有技术风险、业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一方面,监管部门不能缺位,必须正视其风险;另一方面又不能越位,实施过度监管。对互联网金融出台监管措施目前尚需要一定时间的观察期,以充分了解行业生态和动态。  相似文献   

10.
张晓璐 《南方论刊》2022,(5):52-53+69
随着代表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大规模发展孕育,而对于这一新兴力量的监管模式必然是要进行改革和创新的。论文在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理论考察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国分业监管模式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出要制定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主体和强化央行在监管体系的作用等建议,优化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进而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相似文献   

11.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需要突破;另一方面,监管层必须严格防范过度创新可能造成的风险。因为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方式和管理办法可能带来更多的金融风险,监管机构不得不采取动态管制措施以约束金融机构过度创新,从而形成金融管制和金融创新的交替上升过程,双方在监管—违规 (合规) 创新—罚款 (监管)的均衡路径上重复博弈,因而的确存在“双赢”的可能性。当互联网金融适度创新水平低于临界值,创新活动出现高风险时,互联网金融适度创新的临界值与过度创新的罚金正相关,与监管成本负相关;当监管力度大于临界值,监管有效时,监管力度的临界值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额外收益、适度创新成本正相关,与适度创新的社会收益、过度创新的成本和罚金负相关;当互联网金融的适度创新水平和监管力度均等于临界值,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双赢”。当前亟须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创新制度、规则和法律建设,做好风险预防和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  相似文献   

12.
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风险防控对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当前数字经济的背景下,深入研究金融科技发展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对促进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完善风险监管政策、防范整体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2010—2020年176家商业银行的非平衡面板数据,运用Python网络爬虫技术构建商业银行金融科技指数,实证分析金融科技发展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体风险与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研究表明,金融科技既能显著降低商业银行自身个体风险,又能抑制系统性风险。此外,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存在异质性,金融科技发展降低了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增加了系统重要性银行系统性风险。机制分析发现,金融科技对银行个体风险的影响通过杠杆率渠道和风险承担渠道产生作用,而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仅通过杠杆率渠道传导,风险承担渠道机制的作用效果不显著。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力对中国的金融、社会乃至政治具有重大影响,然而,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特性和我国法律规范的缺乏催生了对其监管的难题。根据其特性和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创新其监管模式成为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选择。由于互联网金融是市场的产物,其具有逃离正规金融监管的倾向,因此必须选择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公私合作监管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监管。  相似文献   

14.
银行新业务与法律风险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姚文 《学术论坛》2004,(5):73-77
近年来商业银行拓展的新型业务不仅刷新了交易的各个层面,也对法制的诸多环节提出新的要求。金融创新与法律相对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是银行法律风险的成因之一。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首次将法律风险纳入银行风险范围之内,是希望各国商业银行都重视法律风险。为了与国际接轨,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我国也要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落实法律风险的监控工作。  相似文献   

15.
金融与技术的创新发展及深度融合,成为当代社会变迁的重要驱动力量,带来很多新的治理问题。本文结合金融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讨论互联网金融风险与政府治理机制转型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互联网金融给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带来了一些基本挑战,即创新的迭代性与响应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网络的连通性与责任的地方性之间的矛盾、交易的涉众性与稳定的压倒性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构成政府治理的结构背景,引发和形塑了政府在治理技术、治理体制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回应方式和内在困境。背后的深层问题,实质上是新的风险特征与政府治理机制之间的匹配问题,即互联网金融风险在隐蔽性、跨域性和转化性三方面的综合特征,与政府既有的风险识别机制、风险隔离机制、风险处置机制不相匹配。因此,政府治理机制亟待转型,需要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向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16.
"网络金融"即以互联网为媒介,开展诸如网络银行、网络证券与网络保险等和网络交易相关的金融业务服务活动。网络金融在支付、结算、融资及产品领域内都对银行业的传统经营管理带来了冲击。银行的业务被不断蚕食,金融替代效应日益显现,银行面临客户流失严重和资产业务竞争加剧等问题。银行业应提升自身业务发展能力,升级传统业务,创新多样化服务方式;加强与非银行的网络金融组织合作;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加强安全性建设,重视风险防控,以应对网络金融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7.
民间借贷关系中隐藏着较高的社会风险,传统路径的民间借贷社会风险防控主要依靠“政策-法律”的调控和监管,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故应研究新的防控路径。“二维空间”视域中的民间借贷社会风险防控新路径是探寻“政策-法律”与市场和民间社会之间的整合、互构,以利于形成高效防控民间借贷社会风险的机制,架构系统性的防控对策。  相似文献   

18.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解析及监管应对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通过对我国 P2P 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的探究,认为网络借贷平台存在民事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和金融法律风险。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格局,提出通过明晰监管结构、完善个人征信体系、规范中间账户管理、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或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等监管措施,增进行业自律来完善我国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  相似文献   

19.
金融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着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而金融系统本身的顺周期性则扩大了这种风险的可能.金融危机的爆发表明以微观审慎监管为主的金融监管方法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控和预防无能为力,在金融微观审慎监管已无法从全局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局面下,迫切需要金融宏观层面的监管以弥补微观监管的漏洞.金融宏观审慎监管除了要体现逆周期性外,其管理方法、操作工具乃至政策配合都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20.
风险收益匹配是金融消费者投资决策的基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降低了交易成本,并提升交易效率。不过,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产品市场机制失灵、金融监管的失效往往造成风险收益的失配。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强化风险收益匹配性监管及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对限制互联网金融过渡创新、实现金融市场均衡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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