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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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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公信力反映了司法机关及其成员与社会公众之间良性互动、动态均衡的信任与相互评价的话语内涵.缺乏广泛的公众参与导致民众对审判公正性的怀疑,这是我国司法公信力长期无法得到有效生成的重要原因.网络环境下公众广泛参与形成的司法民主倒逼机制、开放性司法运作机制及司法公开-反馈-回应机制,对有效促进司法公信力的生成具有重要的价值功能.司法公信力生成的路径应当从实行裁判文书上网、推行庭审网络直播、构筑网络主流民意搜集、甄别和反馈机制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2.
王东 《理论界》2014,(10):88-91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基于对法律和司法实践认同基础上产生的对司法的信任和司法对公众的权威力。微博直播庭审作为微博传播与司法机关庭审工作相结合的创新实践,具有司法公开、司法参与、社会监督和法治教育的功能,也正是这些功能奠定了微博直播庭审的司法公信力建设特性,建构了司法公信力的多维度。具体而言,心理认同维度,促进树立法律信仰;制度实践维度,有效落实司法公开;价值目标维度,有力推进司法公正;司法主体维度,有助提高法官素质;文化环境维度,深入传播法治文化。  相似文献   

3.
司法判决的说理性不足,法官自由裁量的结果与社会道德价值相冲突,法官滥用、怠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在裁量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都会引发公众对法官自由裁量的公平性、合理性的质疑。裁量正义是建构司法公信力的内在基础。以裁量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官合理运用司法技术,强化裁量的说理性;推进案例指导制度和智慧法院建设,强化司法公开;实现司法裁量和社会正义理念的良性互动,强化法官裁量的正当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4.
系统论认为,一个系统是由许多子系统组成的,而各个子系统又各有其目的。假如把司法公信力建设看成一个整体的系统,那么可以说立法系统、决策系统、司法系统、行政系统、社会组织系统、监督系统则分别是它的子系统,这些子系统都在自身所处的范围内发挥独特的作用。在司法公信力建设方面,立法系统发挥基础作用,决策系统发挥领导作用,行政系统发挥支撑作用,司法系统发挥主体作用,监督系统发挥监督作用,社会组织系统发挥辅助作用,等等。这些子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便形成一种合力,一起促进司法公信力建设。传统上,一般将司法公信力建设当成司法机关“单打独斗”的事情,这种看法是偏颇的。司法是由法治理想转化为法治现实的关键环节,司法改革也是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关键步骤,而司法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构一种具有广泛公信力的司法系统,这一系统的最终形成,不仅昭示着司法文明的进步和完善,也标志着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实现与成熟。  相似文献   

5.
能动司法:政治愿景与司法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能动司法通过回归传统、司法为民、职能延伸、案结事了,为人们描绘出本土资源与外国经验、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解纷与管理、规则与实效相统一的中国司法自主道路的美好图景.它要求法官不仅要依法裁判,还要考量政治和社会的现实需求;不仅要实现形式正义,还要实现实质正义.能动司法的积极贡献在于,它试图对以法律规则为根据、形式正义为目标的常规司法提出挑战.但这毕竟只是一种政治愿景,而且司法可能面临两难处境,即法官不得不在政治与法律、灵活性与确定性、集体目标与个案权利之间左顾右盼.制定一个能动司法程序,使法外能动转为法内能动,也许是解决司法两难的一种可能出路.  相似文献   

6.
司法公信力的生成机制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司法公信力,是指社会公众对司法权的运行及运行结果具有的信任和心理认同感,进而自觉地服从并尊重司法权远行规律的一种状态和社会现象.具有公信力的司法反映了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和尊重程度,体现着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所应当具有的权威性.司法公信力的生成既有其制度基础和司法理念的要求,也有司法运行的主体素质和载体表现的要求,这是一个有机联系和相互协调的综合机制.  相似文献   

7.
司法公信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司法权威的重要标志,是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尊重、认同的心理态度和信仰程度.司法公信力的核心是一种评价信任,是司法公正的真实表达.当下中国司法公信力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司法自身而言,其首要因素是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司法官道德失范.遏制司法不廉,强化法院的自身反腐,必须倡导良性司法.良性司法,是指让司法美德或者司法伦理成为每一位司法官在裁判活动中最重要的品质和操守,它是司法权良性运行的客观表现,具有道德公正性、道德责任性、"合理、合法、合情"性、道德规范性、道德权威和法律权威的统一性等特征.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既是法院自身的期待,更是广大民众的迫切要求.为了实现良性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建立客观、科学的司法公信力的评价系统.  相似文献   

8.
通过对1803年发生在美国的司法审查第一案和2003年发生在中国的乙肝歧视案的比较,司法体制要想能够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承担起其应有的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推进依法行政的重任需要在四个方面加以改革。第一,要确立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之间的和谐关系;第二,赋予司法机关应有的权力,赋予其必要的司法审查权,让司法机关真正成为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第三,司法要准确定位,实现司法与行政的平等互动,改变司法对行政的依靠的心态;第四,司法体制内部也应当改革。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司法公信力减弱,本文通过司法公信力的界定及问题体现,追溯其价值论根源,通过司法权力运作价值功能重建,构建司法公开、公正、效率三方面的司法权力运行核心价值准则,提出具体重塑司法公信力的办法。  相似文献   

10.
王天华 《兰州学刊》2003,(3):133-135
司法公开作为一项司法制度安排 ,其基本理念在于 :通过司法公开将制度、过程、结果置于社会的公共空间 ,以公开为媒介形成同社会的信息转换 ,一方面吸收社会的权威资源 ,另一方面接受社会控制 ,以促进司法正义的法律价值的实现。本文拟从司法公开与对司法公开的控制两个方面来着重论述我国司法公开与控制的现实不足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对此立法完善的思考。  相似文献   

11.
伍光红  曲墨 《社会科学家》2023,(11):113-118
互联网时代对司法信息公开透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法院系统积极应时而动,搭建了数个网络司法信息公开平台,产生了诸多的司法信息公开新形态,如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新形态的司法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及促进法治宣传,但同时也存在泄露个人隐私、放大诉讼瑕疵引发舆情效应、增加诉讼成本等“双刃性”问题。因此,要完善网络司法信息公开的立法,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明确网络司法公开的标准,重视个人隐私保护,建立司法信息公开的异议申请和反馈机制,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并平衡司法机关经费预算。  相似文献   

12.
《江西社会科学》2017,(2):207-214
司法公开应当是"权、利、责"的有机结合。当下我国的司法公开,司法机关的"权"体现得相对充分,而公众与当事人的"利"的保障与司法机关的"责"的追究方面做得还相当不够。司法公开要落到实处,必须补强司法公开中"利"和"责"部分,构筑公众和当事人获悉司法信息的权利保障机制。司法知情权是公众和当事人要求司法公开的正当性源泉,其性质属于基本人权,作为一种道德性的权利,必须法定化才能使公众和当事人的司法知情权实在化。法律化的司法公开主要表现为司法全面公开和司法有责公开。  相似文献   

13.
曲晟 《江淮论坛》2012,(2):144-148
法律正义是基本正义,社会正义是更高标准的正义,两者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碰撞、矛盾时有发生,给刑事司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影响,这种现象除了是由法律正义本身的局限性决定的以外,还归咎于社会公众基础法律意识的缺失。本文致力于寻求融通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之径向,包括提高社会公众于法律正义的接受限度;理性对待公众舆论,合理引导民意走向;适度考量公众舆论,保障司法独立;确保司法透明、信息公开、判决说理等方面。  相似文献   

14.
《江西社会科学》2015,(8):160-165
司法公信力有其内在的形成机制,包括司法公信力主体构成的两面性,形成来源的核心性,具体内涵的统一性,形成方式的多元性。当前的诉讼社会下,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在司法实践中难以统一,司法的渐进性改革与社会期待形成差距,司法权威的缺失难以支撑司法公信力,司法腐败的存在危害司法公信力。针对这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原因,必须维护司法权威与引导司法信任并行;发挥司法公信力形成的两大主体作用推动司法公信力建设;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障公正独立行使司法权,多元提升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5.
胡江 《兰州学刊》2013,(12):187-193
当前我国的执法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不高,严重影响了执法司法工作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与宪法法律对执法司法工作的要求严重不符.同时,执法司法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这对对执法司法公信力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应当坚持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理念,严格确保司法独立,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大执法司法公开力度,加强民众参与和监督,积极应对网络时代新要求,从而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不高的现实难题,重塑执法司法公信力并提高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16.
"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法治任务。司法透明指数旨在配合司法公开的传统制度发挥作用,以更快更好地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权威与公信力。司法透明指数影响深远,但学术界对司法领域出现的这种量化性制度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甚至对它的效用提出了质疑,影响了司法透明指数的深化研究与推广适用。司法透明指数受到质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合理化论证。司法透明指数诞生的背景不清、理论支撑不明、现实契合性不详是使其受到合理化质疑的关键,确证司法透明指数的合理性,便成为司法透明指数深化研究与推广适用的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17.
追溯西方法政思想史,司法正义、法律正义、社会正义三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勾联。权力分立与制衡的观念构成司法正义的前提,古典的自然正义思想赋予了司法的正义属性,正当程序从程序正义上保障了司法正义的现实性。司法正义理念的有效整合需要反思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二元对立,发挥报复性正义与恢复性正义的互补机制,实现立法正义、执法正义与司法正义的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18.
程序正义:司法权威的基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司法权威来源于公信力和执行力,从而与程序正义密切关联。司法权威必须通过司法主体的权威、司法权运作过程中的权威以及司法裁判的权威表现出来。程序正义的主要构成要素是司法中立性、程序平等性和司法终局性。程序正义要求司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运作都具有合理性,每一个环节都要体现司法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9.
社会多元化因素日益增多,社会关系的调处就越加显得对权威机构公信力的要求和注重,然而当前我国却存在着某些权威机构公信力下降的态势,从而对和谐社会的建构不能充分发挥其有效功能.通过提升法律职业的公信力实现司法正义,是带动社会其他权威机构重塑公信力的有效路径.因此,克服法律职业思维的技术性冷漠,以增强司法的能动性促进法律思维与公众思维的融通,以重建和回归法律职业固有的价值内涵为目标,才能在保有法律职业公信力的同时,获得司法的权威和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推进.  相似文献   

20.
不同于普通民事司法正义,家事司法正义是一种特殊的司法正义.家事司法正义特殊性的根源在于家事司法价值的特殊性以及家庭法上的家事正义的特殊性.家事司法正义具有特殊的考量因素,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在满足当事人多元利益需求基础上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家事争议是家事司法正义的基本考量因素;实现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是家事司法正义的首要考量因素;维护家庭和谐是家事司法正义的应有考量因素.在家事司法过程中,为实现家事司法正义,我国有必要利用家事诉讼、家事调解、婚姻家庭咨询、心理咨询和治疗等四种机制处理家事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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