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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制度,对企业重整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此项新制度的实施尚缺乏充足的实践经验,仍有一些理论与实务问题有待立法完善加以解决。针对重整计划批准的条件、新价值例外原则和债权人风险补偿机制等问题,应该在重整计划批准条件中规定对物权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和出资人权益的具体保护措施;在股东权益调整中确立新价值例外原则;对于重整失败风险过高的企业建立对债权人的适当风险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2.
龚伟 《山东社会科学》2012,(12):158-161
具有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是选择正式破产还是选择重整,相应的策略选择的动机是什么?这些动机在各方博弈过程中是如何形成的?新《企业破产法》对这些动机选择及策略行为有什么影响?通过博弈均衡可以看出,在我国控制权市场上,破产重整计划的制定、批准过程存在上市公司具有先入优势、法院强制批准作用不明显、重整收益分配不均等问题。对此,在破产重整法律设计时必须强化公司义务,引入"绝对优先原则",增加信息透明度并寻求专业机构对破产财产、重整预期收益进行评估,不宜允许法院在强制批准时修改重整计划。  相似文献   

3.
张钦昱 《社会科学》2020,(2):123-132
数量单一、缺乏竞争的重整计划草案易难产或被否决,危殆重整程序的正常运行。应当将作为最终控制人的债权人、或有控制权的出资人一并纳入适格制定权人范畴。以重整计划的契约属性审视,当前管理人作为制定权的适格主体受到质疑。管制色彩较浓的重整程序应当为债务人及管理人垄断制定权设置时限,直至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利害关系人。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管理人等利害关系人与公司重整命运休戚相关,给予它们以重整计划草案制定权当在情理之中。  相似文献   

4.
梁小惠  姚思妤 《河北学刊》2020,40(6):131-138
民营企业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正面临着走出困境、实现转型升级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多重挑战,迫切需要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的爆发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则更为突出。破产法作为重要的商事法律,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市场资源配置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世界银行对各经济体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其中,重整制度作为破产法的灵魂集中体现了破产法保护和拯救的价值功能,是挽救困境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最为有效的法律制度。浙江金盾系破产重整案用事实证明,完善的重整制度不仅可以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而且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供给。  相似文献   

5.
6.
倪志强 《兰州学刊》2005,(4):146-147
本文从民事再审制度的基础之演变,指出其缺陷主要在于对基本权利保障机制、检察监督权的认识存在不足,而且缺失再审诉权理论.再审制度基础的混乱导致整个民事再审制度陷于矛盾与冲突,只有重建再审之基础才能有民事再审制度的真正完善.最后提出至少应该在从保障公民宪法上之申诉权的角度认识民事再审,监督权在民事诉讼中的正当行使,引入再审之诉权理论等方面,重构民事再审制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德国破产法上的破产计划制度赋予了当事人充分意思自治的权利,并通过其预设的各种机制确保破产计划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尽管德国的破产计划制度与我国新破产法中的重整计划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通过对德国破产计划制度的解析,能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尤其是其中的重整计划制度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8.
梁爽 《理论界》2011,(4):56-59
行政计划和基于行政计划的计划行政,被认为是现代国家行政的最新发展,是现代行政的重要特色之一,对二战后日本取得瞩目的经济成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行政计划规划裁量的空间非常大,因此,对其进行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制,以及加强行政计划的司法审查,对于公民权利的保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日本行政计划的制定程序遵循公开制度、民主参与制度与咨询制度;在行政诉讼上由于大多认为行政计划不具有处分性而不属于诉的对象,但在2005年行政诉讼改革后,通过处分范围的扩大,承认了计划过程中的处分性,大大地扩大了行政计划诉讼的受案范围,对我国行政诉讼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10.
唐璨 《江淮论坛》2012,(6):121-126
《行政强制法》从法律规范形式以及种类上对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予以限制,有利于规范行政强制措施依法设定。但该法也存在一些局限,应进行相应的修改:如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创设规定得不够严密,赋予行政法规的设定权过于宽泛,对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机关的赋权规定违法。  相似文献   

11.
无人驾驶汽车技术在过去十年里飞速发展,自动驾驶立法成为立法研究的热点问题。无人驾驶汽车产业拥有庞大的商业前景。美国与中国无人驾驶汽车立法体系均存在内部冲突。在围绕无人驾驶汽车的责任认定原则、开放准入制度、法律监管原则、安全测试标准四个方面对中美两国具体情况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无人驾驶汽车事故的保险制度重构和事故责任划分方法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我国海事强制令制度的法律分析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琼 《学术界》2006,(5):155-159
海事强制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所独有的海事保全制度,它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保全制度是一个突破、创新和完善。海事强制令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或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一种积极主动的可避免侵害的诉前和诉中的预防措施。本文论及了我国所设立的海事强制令制度的内涵及必要性,我国海事强制令制度在实施中所出现的问题,以及对海事强制令制度司法程序的完善阐述了拙见。  相似文献   

13.
个人破产制度是一种维护市场秩序的社会手段,折射出一个国家的法律、历史、政治、文化环境并随之发展。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呼唤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破产制度。这一制度的构建应选择先采取商自然人主义的个人立法,从制度设计的层面上引进宽恕的法文化,再逐步调适推动传统文化的变革,进而建立起适合我的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渐进之路。  相似文献   

14.
临时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开始至正式的破产管理人履职之前的过渡性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机构.中国2006年《破产法》并未增设临时管理人制度,是否该在中国现有破产法律制度中增设临时管理人,对此各界一直存在争议.而我国的管理人制度中其实已经包含了临时管理人的功能,在现行破产立法体系下,已丧失借鉴引入临时管理人制度之实益.应当采取完善制度设计的方式,来弥补现行制度在管理人的选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15.
中国在不同时期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实践证明,严格限制其流转的立法内容陈旧,立法资源缺失,与物权价值冲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实现法的价值和追求物权理念的需要。为了保障宅基地使用权有效流转,应将村委会确定为管理和经营主体,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建立流转强制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6.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改变传统小农的生产经营方式,发展农业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华中抗日根据地开展了制订兴家计划的工作。在实践中,虽然此项工作遭遇了诸多困境,产生了一些不足,但是中共边探索边总结出一套改进与提高的方法,包括宣传释疑、注重策略、干部先订、因户施策、提供贷款、劳动互助、生产竞赛。最终,兴家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彰显的意义更大。这是中国共产党通过自身组织全面扩张、渗透进农民家庭,开展生产动员,制订兴家计划,改造家庭伦理,进行精准扶助,把分散的小农经济组织化与计划化的一次伟大尝试。  相似文献   

17.
私治自治既是传统民法重要的法律原则,也是一种法律技术和研究进路。然而,它的局限性是非常明确的,在不动产研究领域,如果不能以客观态度看待公法与私法的关系,难以形成科学的认识。因法律行为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规则,在民国初年经历了从契约主义到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的变迁,从表面上看,这只是公示方式的变化,实质上却是公法对于私法法律关系形成过程的渗入、控制过程。这说明,在私法自治的空间里,公法强制的因素已经融入并与其一起构成私法规则的整体。  相似文献   

18.
在风险频发的社会背景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确可以通过保险赔付在相当程度上确保对受害人的有效救济,从而实现分配正义的目标;但立法者的考量往往应不限于此,还需考虑采用特定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相较于其它替代性救济制度,是否能够以更小的社会总成本来实现上述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所针对的风险的预防和治理。本文采用法律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先分析使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在法学与经济学上的原因,进一步比较分析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同其它替代性制度的优缺点,认为应通过制度优化来解决采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以更小的社会总成本来实现风险的预防和治理。  相似文献   

19.
破产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机构,破产法对其组成、职权范围、议事原则等方面作了相当大篇幅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破产债权人会议制度仍然存在自相矛盾及难以操作的地方,对于表决机制的规定亦不够具体、明确,亟需完善。本文将通过分析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寻找出固有的制度瑕疵,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从表决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统计方法等几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完善破产债权人会议制度。  相似文献   

20.
环境犯罪行为比较研究——以刑事立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犯罪行为的范围与设定模式是环境刑法研究中的核心问题。从环境刑法与环境行政法规的关联程度、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的程度要求、环境犯罪行为涵盖的范围以及环境犯罪行为的立法体系选择等方面入手,各国对环境犯罪行为做了不同的规定。比较考察我国环境犯罪行为的规定,则存在立法形式单一、行为类型设定简单、涵盖范围狭窄以及行为体系零散、归属错位等问题。我国环境犯罪行为的立法完善应该从注重立法形式的多样化、注重行为类型的阶梯化、适当拓展环境犯罪行为的涵盖范围、合理确定环境犯罪行为体系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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