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在村民自治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很不协调,这严重制约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和乡镇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导致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不协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建议将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大衔接起来;明确划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改革乡镇政府政绩考核制度;改革基层选举制度;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以到顺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村民自治背景下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是村民自治中最突出、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本文主要探讨村民自治背景下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的实际情况、产生乡(镇)村关系不协调的根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两者关系达到理想状态的措施。  相似文献   

3.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国社会急剧转型,中国村民自治的规范性文件对村民委员会的制度定位已经不能适应村民自治实践的需要.选取村民委员会制度定位这一视角,从村民委员会职责定位、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村民自治组织内部的关系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就村民委员会的制度定位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乡村关系,主要是指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本文根据乡村关系的关联性,将乡村关系分为领导型乡村关系、指导型乡村关系和自治型乡村关系。前二者属于强关联的乡村关系,后者属于弱关联的乡村关系。强关联性和弱关联性的乡村关系又因为村庄治理资源和自治因素的差异而对不同村庄的村民自治具有不同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村民自治中的乡村关系及其出路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村民自治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就是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在村民自治以前,乡镇政府与村一级的关系比较简单,容易处理,而在实施村民自治以后,过去乡镇与村之间关系的模式就需要重新调整,因而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成了村民自治中的一个新问题。当然,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乡镇政府是广义上的乡镇政府,在中国特定的政治体制下它也包括乡镇党委。 一、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 会关系的现状与问题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同以前的村级管理模式相比较所发生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村民委员会应对村民负责而不再对乡镇政府负…  相似文献   

6.
乡村关系冲突现象剖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 ,包括《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内的一系列成文法律都已确认了村委会的自治性质 ,并规定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工作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确认和维持无疑是村民自治正常、规范运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但现实中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简称乡村关系 )又存在着不规范、不协调甚至相冲突的一面 ,严重制约着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和乡镇行政职能的有效履行。本文拟在对若干乡村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着重概括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关系冲突的主要表现 ,并对其成因进行剖析。乡村关系冲突的主要表现乡村…  相似文献   

7.
基层政社权责关系治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地区政社权责嬗递历经政府向社会尝试放权、政府向社会扩大放权、政府向社会收缩放权3个阶段。整个过程呈现出行政吸纳自治的实践样态。乡镇政府负担在行政吸纳自治的政社权责嬗递中形成,主要表现为工作任务量大和工作人员思想压力大。政策文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为乡镇政府权责扩大、社会权责缩小提供了实现载体,而基层事务宽泛化、政策刚性扩大化、监督考核过密化和政社权责模糊化是造成权责转化、负担加重的深层逻辑。为乡镇政府减负应坚持国家社会二元合一的价值理念,在渐进解决基层事务宽泛化、政策刚性扩大化和监督考核过密化等体制性问题基础上,将破解政社权责模糊化作为切入口,以村民自治能力为准绳重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体系。与此同时,通过党建引领和健全“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的融合治理方式为村民自治提质增效。  相似文献   

8.
我国村民自治的角色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自治中各个主体--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乡镇政府和村民进行了角色定位,但由于制度和观念上的原因,这些主体在村民自治实施的过程中往往超越或缺失自己的职权,形成角色错位,进而导致了中国村民自治中的各种问题,所以村民自治强烈要求各个主体角色归位,因此必须不断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改善农村的思想文化环境,并继续加强村民委员会自身和村党支部的建设.  相似文献   

9.
“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的村民自治权力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以"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来审视村民自治权力关系时,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村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问题能够得到较好的阐释:集合意义上的村民作为宪政体制与村民自治制度设计下的当然权力主体,因自身的知识水平、民主意识、信息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的缺陷,将乡村自治的权力委托给村民委员会行使。集合意义上的村民是委托人,组织形态上的村民委员会是代理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形同制度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村民委员会受托对村庄的公共事务进行决策与管理。  相似文献   

10.
通过实地考察和思考,认为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应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定位为村集体事务决策和执行机构;“两委”权责中关于党支部权责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变为党支部只把握政治方向及在党内活动,不干预村民委员套的具体事务,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应明确规定其具体内容为计划生育、征兵、公共设施及遵纪守法方面的监督。  相似文献   

11.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民继家庭承包经营和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伟大创造。它以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近年来,陕西农村的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要使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得到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确处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严防家族组织和家族势力渗透和干扰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12.
随着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我国村民自治建设进入了规范化阶段,乡村之间的权力关系因此也得以确认。但现实生活中乡镇政权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仍然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交织状态。作者以鄂西黄村的实地调查来了解当前乡村权力的真实现状。  相似文献   

13.
试论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亿万农民的创举,只有二十年左右的历史,在实践中还存在若干问题,主要有两委关系不清、乡村关系不明等,这些问题主要是由有关法律规定的诸多缺陷造成的:村民委员会在宪法中的定位不准,容易引起人们误解;《村组法》对村民委员会与村党组织的关系、与乡镇政权组织的关系规定不明确,不利于村民委员会正确行使权力,规定村民自治的各种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矛盾,造成法律适用的困难。要想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法律上改革、完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4.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组织载体,其主要职能是村民自治。但是,从村民自治的实践来看,其职能经常发生偏离,主要表现为附属行政化和过度自治化两种倾向。造成村委会职能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建议合理划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范围;完善相关制度;转变理念,以解决村委会的职能问题。  相似文献   

15.
山两省当前农村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存在与法律法规存的偏离,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过度干预和村民自治过度膨胀。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对立的制度和权力供给体制、我国传统的压力型的政绩评价体制和失衡的乡镇财政体制所导致的。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鄂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对村民自治制度下少数民族农村治理精英与非治理精英的心态、行为及与乡镇政府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以乡镇政府为代表的国家力量对少数民族农村村民自治的影响和控制力还非常强,治理精英与非治理精英在村庄政治中自主活动的空间不大,村民普遍缺乏参与热情,但乡村精英的影响正与日俱增.  相似文献   

17.
随着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我国村民自治建设进入了规范化阶段,乡村之间的权力关系因此也得以确认.但现实生活中乡镇政权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仍然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交织状态.作者以鄂西黄村的实地调查来了解当前乡村权力的真实现状.  相似文献   

18.
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群众创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形式,实行二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制度因素的制约、经济因素的困扰。使目前的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出现了乡镇政府越权行为、两委关系失调、宗族势力渗入、贿选、村务公开“虚化”等异化现象。为使村民自治走出异化怪圈。应透视步云、雅安现象,两面看贿选,加强制度供给,促使村民自治在健康的道路上发展进步。  相似文献   

19.
新形势下农村基层“两委”关系的摩擦类型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民自治是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为填补土地集体所有者主体缺位而产生的乡村新型组织形式,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由于法律和制度规定模糊,实际运行中出现了"两委"关系不顺、运行机制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村委会主任和支部书记争权力大小,村委会与村党支部两套领导班子不合,由于宗族、派性的渗入而导致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管理权力的冲突等三种类型。为解决这些问题,有的地方探索出"三配套"、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两委合一"、"两票制"等实践模式。这些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理顺村"两委"及其与乡镇政府的权力运行关系。要保证村民自治的规范化运行,除了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调整,还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转变乡镇政府的观念和工作方式。  相似文献   

20.
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直接影响着乡村治理绩效。村民自治以村民为主,在乡村自治中村民具有参与者、受益者以及评判者角色的主体地位。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发展,村民自治主体明显缺位,出现村民对本村事务关注度下降、自治组织工作乏力、自治组织职能定位模糊等问题。促进村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构建物质利益联结体,建立乡村人才吸纳与培育制度,明确乡村自治组织职能,规范乡村自治权力运行,最终形成以村民为主的共商、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