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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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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享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出于排斥竞争或者控制市场的目的,依赖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对相关市场的其他竞争者或者交易对手进行不公平交易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应当从形成市场支配地位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个方面进行。腾讯公司强制性要求软件用户在360产品和QQ之间进行选择,其行为本身是一种限定用户交易行为的法律性质,即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规制需要从完善现行立法与加强行业自律等两大方面同时进行。  相似文献   

2.
从分析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入手,考察和分析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理基础及外国对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实践基础上,并结合我国相关法律,特别是《反垄断法》规制的现状指出不足和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享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出于排斥竞争或者控制市场的目的,依赖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对相关市场的其他竞争者或者交易对手进行不公平交易的行为。腾讯公司强制性要求软件用户在360产品和QQ之间进行选择,其行为本身是一种限定用户交易行为的法律性质,即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规制需要从完善现行立法与加强行业自律两大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4.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有相继提高ATM机跨行取现手续费标准的经营行为。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原则禁止经营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首先要判断经营者是否处于市场支配地位,是否存在滥用行为,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滥用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由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我国应不断完善有关法律规定,以使通过私人诉讼遏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成为可能。通过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可以更好地维护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消费者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5.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禁止制度是反垄断法的核心制度之一。所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不适当地甚至违法地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在一定的领域内实质性地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具体包括掠夺性定价、瓶颈垄断、垄断价格、歧视、搭售、拒绝交易行为等具体类型,其构成需要同时具备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四个要件。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主要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等制裁措施。  相似文献   

6.
腾讯360案是我国反垄断法颁布以来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的一起网络竞争案件,该案反应了网络竞争的特殊性给我国反垄断执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网络经济所具有的网络效应、消费者的锁定效应和双边市场的特征以及网络市场竞争和传统物质市场竞争的区别都使得腾讯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有所不同,腾讯停止用户QQ服务具有一定的"正当理由",因此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7.
反对限制竞争协议、控制企业合并、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的三大规制目标。行政垄断是我国企业支配地位形成的特殊原因,也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难点。根据我国支配地位企业滥用行为的情况,应分别对超高定价、价格歧视、掠夺定价、搭售、拒绝交易等滥用行为进行重点规制。对滥用行为的制裁主要依靠反垄断法的严厉措施。笔者对我国反垄断法立法中如何规定禁止滥用行为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指出中国电网企业因其自然垄断地位在市场上极可能产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中国行业规制法的缺位使得《反垄断法》成为在这一领域适用的法律根据;但《反垄断法》在规制电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时存在一些问题;在借鉴欧美等国相关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进行了探讨,提出应对中国电网企业的拒绝交易、垄断价格、差别待遇以及其他限制竞争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严格规制,以完善《电力法》。  相似文献   

9.
试论我国对滥用优势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有的规制滥用行为法律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在反垄断立法结构下的规制滥用行为立法中解决。立法应遵循一定的保护目标,对支配地位的界定可以采用以市场份额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作法,对滥用行为的规定可以采取“概括 例举”的方式。  相似文献   

10.
腾讯360案是我国反垄断法颁布以来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的一起网络竞争案件,该案反应了网络竞争的特殊性给我国反垄断执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网络经济所具有的网络效应、消费者的锁定效应和双边市场的特征以及网络市场竞争和传统物质市场竞争的区别都使得腾讯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有所不同,腾讯停止用户QQ服务具有一定的"正当理由",因此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11.
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国际经济交往越来越密切,然而,在交往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却较为泛滥。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作为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之一,我国施行不久的《反垄断法》对其做出了明确规制,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却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与挑战,相关立法规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相似文献   

12.
零售商收取通道费在我国已成为零供矛盾的焦点.2006年制定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通道费行为的规制存在不足.依据我国最新的<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应当以供应商对零售商是否存在"依赖性"为标准来考察收取通道费的零售商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而从实体和程序两个角度来考量收取通道费行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相似文献   

13.
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使得供电企业拥有了市场支配地位,而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以及监管体制的不尽完善又使得供电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时有发生。供电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电力市场的有效竞争。为了维护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的有效竞争,必须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14.
企业可以利用主市场上的地位,取得附属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从而将支配地位从一个市场上扩大到另一市场。为限制这种行为的发生,竞争机构在评价市场竞争状况以及企业在该市场上的地位时,不得不考虑到相邻市场上的竞争状况,以及相邻市场间的影响,才能认定企业行为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这就是反垄断法中的杠杆原则。在我国反垄断法已经颁布的背景下,有必要通过研究杠杆原则,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滥用知识产权在反垄断领域主要表现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联合限制竞争的行为。本文通过分析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探讨我国《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施,并提出一些利用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学术数据库商的经营活动涉及知识传播的公益与投资营利的私益之间的平衡。学术数据库并不天然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但是学术数据库商可凭借“独家授权协议”、行政政策等方式获得市场支配地位。以中国知网为代表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学术数据库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实施不公平高价、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以及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使得公益与私益失衡,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竞争秩序,反垄断法应介入予以规制。根据个案中学术数据库商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情况,可采取行政处罚、取消不当行政政策、拆分为公益与商业数据库并建立开放获取措施等方式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7.
随着奇虎诉腾讯垄断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件是否适用反垄断法的争议越来越广泛。此文试图从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基本分析框架出发,分析得出本案中腾讯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对腾讯公司的行为需负的法律责任做出认定。最后就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适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8.
“百度竞价排名案”的判决结果长期备受学界争议,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新型互联网经济中存在的双边市场特征,以及内在的不同定价模式和交叉的网络外部效应给双边市场中相关市场的界定带来的挑战.需求替代、供给替代等传统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在新型互联网经济条件下遭遇瓶颈,SSNIP测试的适用在互联网双边市场中也有其自身的局限.在涉及网络双边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免费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可以免费市场来考察相关市场竞争状况,以免费市场的份额判断相关网络平台企业是否有支配地位,明确新经济形势下相关市场的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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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零售企业向供货商不合理地收取进场费及返点的行为使零供矛盾不断激化,其行为的违法性及规制问题在学界也始终存在争议。在大型零售企业的市场地位认定中,传统的单边市场模式已无法将市场支配地位与优势地位进行清晰区分。将双边市场模式引入反垄断法领域,为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行为的认定和规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论架构。双边市场中,客户对平台的依赖性使平台企业具备了市场优势地位,平台企业不合理收取进场费的行为则构成对优势地位的滥用。我国应加强监管,完善立法,把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尽可能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不断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与实践。  相似文献   

20.
经营者集中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所针对的三大类垄断行为,它与企业合并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导致法律人格的变化,而前者因市场经济力量的集中对市场竞争产生威胁;我国经营者集中的实体控制标准采钠了德国的市场份额标准,但美国的市场集中度标准仍有用武之地;我国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豁免事由虽有规定,但过于原则和抽象,应该具体化,以改善其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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