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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机构应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形法第335第应增加一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2.
张跃华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6):81-86
我国新旧刑法规定,一般累犯构成的刑度条件是:前罪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为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文章认为,该规定及我国刑法理论对此的解释存在片面、牵强和不合理之处,建议取消我国刑法对一般累犯前后罪的刑度条件限制。 相似文献
3.
郭纹静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4):72-77
我国现行刑法对公司(单位)犯罪的刑罚采用了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这种单一的刑罚配置模式不能适应对公司(单位)犯罪的预防和抗制,也不符合国际社会打击公司犯罪的立法趋势。鉴于此,我们欲从公司犯罪刑罚配置的现状考察为出发点,进而论述我国对公司犯罪的刑罚进行重新配置的必要性,最后,提出公司犯罪刑罚配置的新构想。 相似文献
4.
累犯构成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为人所实施的前后两罪均为过失犯罪能够构成累犯,但是,当行为人在犯前罪追诉时效完成后又犯新罪、前罪被外国判处并执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再犯罪、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再犯新罪与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等情形下,则都不能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5.
孟庆华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5):599-603
针对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主体方面的诸种观点,在评析的基础上,提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不是单位犯罪,而是自然人主体中的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相似文献
6.
单晓华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1(5):137-140
刑法对贷款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只规定了自然人主体,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这些犯罪的主体。对于经单位集体决策,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贷款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信用卡诈骗,所骗得财物归单位所有的情形应如何处理,学界认识不一。这种情况下,上述罪应当作为自然人犯罪处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现行逮捕证明标准存在诸多方面的不足;可考虑对逮捕证明标准作以下改进,把刑法规定的犯罪分为可捕罪与一般犯罪,可捕罪逮捕证明标准为"合理相信",指有充足证据使人合理相信犯罪嫌疑人涉嫌应捕罪;一般犯罪的逮捕证明标准为"犯罪暂时真实",且能绝对优势证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有逮捕必要。 相似文献
8.
盗用燃气类违法犯罪相较于一般盗窃违法犯罪具有其特有的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此类行为的犯罪构成时,不仅应注意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注意具体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或者构成二罪;对单位盗用燃气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提供窃气设备的行为,区分提供者是否明知接受者将设备用于盗窃燃气,不知者不构成犯罪,明知者以盗窃犯罪共犯论处;盗用燃气量的计算应区别盗用手法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犯罪数额应按照认定的盗用燃气量乘以盗用当时当地执行的燃气价格计算确定;对于危害到公共安全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盗用燃气行为应同时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 相似文献
9.
数罪并罚原则适用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庆华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1(4):67-72
本文主要对数罪并罚的并科、吸收、限制加重等原则从公正、功利等方面予以评析 ,认为吸收、限制加重原则弊大于利 ;而并科原则虽然利弊皆存 ,但因其具有刑罚公正、符合平等性以及范围较为广泛等特性 ,应当扩展其适用范围 ,对数罪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等刑种 ,均可适用并科原则确定所执行的刑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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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寿险欺诈犯罪是保险诈骗中最为突出的一种,具有危害多重性、主体多元性、行为隐蔽性、资金流失性等法律特征。寿险欺诈的行为特征决定其存在数罪并罚问题;教唆或强迫被保险人自杀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法人进行寿险欺诈必须实行“双罚制”,既要对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要依法判处罚金刑。 相似文献
12.
间接故意犯罪的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艳红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56(6):749-754
间接故意犯罪中的“放任”是一种不计后果和不希望的心理态度 ,并具有附属性与转化性 ;明知结果必然发生而放任的是直接故意而不是间接故意心态 ;间接故意犯罪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 ,不存在犯罪未遂、既遂等犯罪形态的划分问题。 相似文献
13.
阎二鹏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5):108-111
目的犯是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要素的一种犯罪形态,特定的犯罪目的是主观的超过要素。中国刑法分则中存在规定目的犯的多种形式,目的犯中的目的在本质上是特定的犯罪目的,它与直接故意之内的目的是不同的。目的犯的构成要件是一种主客观不一致的构成要件。研究目的犯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犯罪,更有助于反观中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使其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4.
原因自由行为是为给那些由于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然后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处罚依据的一种理论。然而,这一理论从一引进来就引起了学者们的激烈争论。对于这一理论,如何认定其着手,学者们意见分歧,本文认为在解决着手的认定之前,首先应当明确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罚对象。原因自由行为中原因行为的可罚性。能否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赋予原因行为具有实行行为性,这是解决原因自由行为着手认定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5.
纵莉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9,30(4):73-75
在对犯罪主观因素的考查中,间接故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其认定因素中的“明知”和意志因素中的“放任”的理解,应该建立在对危害结果的不确定认识即“可能性认识”上,反之.如果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确定态度就超出了间接故意的范畴。由此也可推知,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贾济东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5(3):114-118
关于渎职罪的罪过形式,目前我国刑法学界有以下几种学说:单一罪过说、复合罪过说、混合罪过说和模糊罪过说等.本文对上述各说进行了概述和评析,进而提出,在司法实践中应采取单一罪过说的立场,即:刑法分则渎职罪章所规定的个罪的罪过形式是单一的,要么是故意,要么是过失;且多数为故意,少数为过失;其中,滥用职权型(包括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型渎职犯罪是过失犯罪. 相似文献
17.
论单位自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沈莺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4):91-94
单位自首在 97刑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 ,造成实践操作的困难。讨论何为单位自首 ,谁能代表单位自首以及单位自首如何处罚 ,有利于司法实践准确认定单位自首并据此对单位及责任人员合理量刑。 相似文献
18.
曾虹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1):27-29
案例一,被告人辩称,放在火车茶桌上的包的主人不在场,而将其拿走。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此辩解不能成立,不属于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所以,不构成盗窃罪,而仍构成抢夺罪。案例二,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在主观故意内容、客观行为、客体等方面都有区别。刘某强行搂抱、亲吻妇女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不构成强奸罪(未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