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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1 毫秒
1.
危险犯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足以造成法定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危险犯的特征是 :以出现法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志 ;法定的危险状态必须是由危害行为造成的 ;危险状态都有相应的实害结果。具体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具体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犯罪。抽象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抽象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的犯罪。危险结果的认定应为一般人标准与科学标准相结合  相似文献   

2.
犯罪构成要件有四,本文着重探讨了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对于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两类危害行为以及犯罪地点、犯罪工具等都要做实质解释。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危险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危险结果发生。本罪的既遂形态是抽象危险犯,不是行为犯、实害犯、具体危险犯。在认定抽象危险状态时应坚持一般人标准。  相似文献   

3.
危险犯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停止其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危险犯的犯罪形态,其时间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对于“犯罪过程”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对于危险犯而言,其中止形态分为三种类型,即: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完成实行行为、法定危险状态尚未发生阶段的犯罪中止。不同类型的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空范围不同,即时间性条件不同,应区别对待。必须区分两个界限:即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界限,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界限,从而准确地把握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正确地定罪量刑,充分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4.
理论上认识的不统一,未能给惩治交通过失犯罪的刑法立法提供充分的指导,进而会导致不完善的刑事立法无法对日益增多的交通事故犯罪起到警醒和预防作用.文章通过对境外相关法律的比较研究,从社会危险性理论、风险社会理论和严而不厉刑事政策的角度,分析我国应引入过失危险犯理论的可行性.认为我国应依据过失危险犯理论,对刑法总则过失犯罪条款和分则交通肇事罪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同时指出应丰富过失危险犯理论指导下的交通过失犯罪立法层次,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5.
犯罪既遂、未遂是故意犯罪发展阶段中的停止形态,各国刑法对未遂犯处以与既遂犯不同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也不例外.我国刑法分则采取了定量、分阶段的立法模式,即对于具体犯罪,在犯罪既遂的基础上,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刑罚.从罪刑相适应、主客观相统一出发,应当将刑法总则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贯彻于这种立法模式中,而不仅仅是既遂犯与未遂犯在刑罚适用上的区分.  相似文献   

6.
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与停止形态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学界在危险犯研究中存在对“危险状态”的误解、对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不加区分或对二者的范围界定不清等问题,这使得对“危险状态”及停止形态无法正确认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犯应以“足以发生某种实害结果的法定危险状态”为既遂的构成要件要素,对该“危险状态”判断时应瞻前顾后,根据客观事实以科学法则判断。在具体危险犯实行行为着手后,由于主客观因素的作用可以导致危险犯形成中止或未遂或既遂形态。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规范中的违法收入、应得违法收入、可得违法收入与数额犯中的数额没有实质性差异。数额犯中的数额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构成要件要素中的结果。按照数额犯结果危险程度划分,取得型数额犯的既遂、未遂、预备形态分别对应已得违法收入、应得违法收入、可得违法收入。在犯罪形态上,将应得违法收入越位评价为既遂形态,会扩大数额基本犯与数额加重犯的处罚范围。对应得违法收入的解释,应以结果危险为标准,在不同类型的危险犯与结果犯中,贯彻层级解释思路。  相似文献   

8.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所蕴含的逻辑结果是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模式为既遂模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不应为既遂模式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罪规定了宽泛的法定刑,应当包含未完成形态处罚在内;我国刑法分则有关预备犯与过失犯的立法例表明其犯罪模式不应为既遂模式;认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非既遂模式不会对犯罪停止形态定罪量刑造成影响.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应为既遂模式带来的困惑:不利于认定犯罪未完成形态;会冲击犯罪构成及犯罪既遂的基本原理;导致对未遂犯等的定罪量刑失去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9.
危险犯中危险状态具备后,行为人又自动消除该状态的,学界在该情形的定性上存在危险犯既遂说、危险犯中止说和实害犯中止说之争。犯罪停止形态是一种犯罪因主客观原因停止下来,或者犯罪虽然尚未停止,但是行为人的行为成立犯罪既遂已经为不可逆转的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形成的犯罪形态,各犯罪停止形态之间不能相互转化。而实害犯只有是否成立的问题,不存在停止形态的划分。在上述理论基础上,应认为危险犯中止说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在比较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基础上,探讨抽象危险犯的特征、设置抽象危险犯的价值以及将污染环境犯罪、食品安全犯罪设置为抽象危险犯的问题。认为:随着风险时代的到来,公害犯罪成为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为实现对公害犯罪的有效防控,中国刑事立法应加强风险刑法的立法与实践,系统引入抽象危险犯的理论,并将污染环境犯罪、食品安全犯罪等犯罪行为设置为抽象危险犯。  相似文献   

11.
恐怖主义犯罪是针对于平民实施的,蓄意造成人员伤亡的,意图借此对现政府或国际社会施压达到目的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其犯罪构成在我国刑法学界已经达成共识。恐怖主义犯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在犯罪目的、罪过形式、危害行为表现形式、犯罪既遂类型方面存在联系。但是,两类犯罪的犯罪目的、具体行为方式、危害行为表现形式、国际刑事处遇方面也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12.
刑法中危害结果概念探析张翔飞【内容提要】'em在刑法理论上,通行的危害结果概念混淆了危害结果与犯罪结果、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之间的界限,因此,未能真正揭示出刑法中危害结果概念的本质。刑法中的危害结果应该是指刑法规定的某种犯罪所要求的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  相似文献   

13.
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特殊时期,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重新激活,对刑法第330条第1款的修订有其正当性基础,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更有利于规制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行为,有效惩治和预防犯罪。从客观方面来看,妨害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的防治也可构成该罪。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该罪应界定为故意犯罪,这可以从刑法总则对过失的界定以及该罪的罪状表述推断出来。对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认定,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方面,其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可以明显区别开来;对于该罪的刑事处罚,要考虑的是结果与具体危险可以适用同一法定刑,而且在目前疫情情况下可以从严处罚。  相似文献   

14.
体育竞技伤害行为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竞技伤害行为是体育竞技活动中最常见和多发的冲突类型.由于体育竞技领域素来有“行业自治”的传统,因此对该领域的法律介入,特别是刑事法律的介入存在很大的现实困境.因此对体育竞技伤害行为性质的认定,对于刑法介入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体育竞技伤害犯罪可以包括故意型和过失型,具有与普通伤害罪相比较为显著的特征.对于造成一定危害结果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的伤害行为,根据正当化行为理论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5.
预备行为实行性转化是预备行为之所以能入罪的原因,预备行为实行性转化是此罪预备行为转化为彼罪的实行行为。预备行为不符合此罪犯罪构成的要求,不构成此罪。实行性转化后的预备行为已经具备相应的构成要件中所描述的各构成要件要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构成彼罪,按照彼罪定罪处罚。预备行为入罪,行为人不是对自己预备行为的预备性负责,而是对自己预备行为的实行性负责。认清预备行为的实行性转化,有利于正确认识犯罪预备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来源。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多次犯,是指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因多次实施同种性质的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实施该种违法行为构成的犯罪。目前我国的刑法中有十多个罪名设定了多次犯的构罪模式,以司法解释为主,刑法学界对这一现象的认识尚未统一、研究也相对较少。多次犯的出现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刑事司法实践的产物,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无多次犯的明确规定,但此后的若干单行刑法及司法解释中开始出现此类型犯罪规定,1997 年《刑法》吸纳了前述单行刑法与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之后的多次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使得多次犯逐渐成熟与定型。在我国刑法中,多次犯因其具有严重侵害法益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在社会转型期防控犯罪的需要、固有刑法打击此类犯罪难度较大等因素而成为区别于结果犯、危险犯等犯罪类型的新的犯罪类型。  相似文献   

17.
厘清危险驾驶罪的法律特征,是本罪司法适用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对犯罪可以根据其法律特征,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行为犯和结果犯、危险犯和侵害犯,是两种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犯罪分类方法,危险驾驶罪兼具行为犯和抽象危险犯的特征。对危险驾驶罪不应作形式犯的理解,而应当以行为的危险性为标准对危险驾驶罪的适用进行实质性限定。危险驾驶罪可以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罚处罚,但应当严格把握其适用标准。危险驾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将“危险驾驶行为”作为从重处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并处罚金。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造成具体危险状态,以危险驾驶罪定罪的,在量刑上应当和一般的危险驾驶罪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8.
环境监管失职罪罪过形式的立法空白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定困难。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主观方面是单一罪过形式,有且只能有过失这一种罪过形式。较之一般犯罪而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构造稍显特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需承担两个层级的注意义务,一是对被监管者之危害行为或者其他外力因素存在的认知义务,二是对由此可能造成的法益危害结果的预见义务和对危害结果的回避义务,违反注意义务便有成立过失犯罪的可能。环境监管失职罪属于监督过失型犯罪,审判实践中应将其与出于故意心态的滥用职权罪区别开来,准确定性环境监管领域的渎职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9.
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中国经济犯罪形势十分严重,形成大案要案突出、犯罪类型多样化、作案手段隐蔽化、组织化程度高且与腐败相联等特点,呈现出国际化、作案手段高科技化、黑社会形式的经济犯罪加剧等发展趋势。文章针对我国目前经济犯罪的特点,提出了加强经侦队伍业务培训,提高侦办能力,加强情报资料收集和建立统一的经济犯罪情报资料信息网等预防打击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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