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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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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商业贿赂与相关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出发 ,分析了商业贿赂与回扣、折扣、佣金及附赠等相关行为之间的关系 ,并认为回扣并非一定构成商业贿赂 ,且不以“账外暗中”为构成要件。另外不仅回扣行为能够构成商业贿赂 ,折扣、佣金及附赠等行为也可能构成商业贿赂。  相似文献   

2.
账外暗中是回扣型商业贿赂中关键性要件,其定义的模糊性使得其与佣金折扣、劳务、商业惯例的区分认定复杂化。账外暗中条款不是对回扣型商业贿赂的正面认定,其是一种“程序性”的规范。它只是一种工具性认定,本身不具有评判回扣型商业贿赂法律规制原理和价值保护的作用。另外,未解决回扣型商业贿赂的内涵和外延问题,其违法性的认定应当引入实质性标准和增加列举性条款,解决司法实践中认定和适用上的难题。  相似文献   

3.
贾勇 《社区》2004,(13)
商业贿赂是一种法律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回扣”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商业贿赂的主体不仅包括经营者,也包括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职工,也就是通常所称的采购与销售人员。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  相似文献   

4.
商业贿赂行为在药品、医疗器械的交易中表现日益猖獗,从“暗箱”操作到公开给与、索要商业贿赂,在某种程度上已成医药行业营销惯例。“医药回扣”为祸之甚,关乎国家经济安全、百姓切身利益。其产生和盛行源于综合的、复杂的社会原因。要真正解决“医药回扣”问题,不仅要尽早健全我国商业贿赂的相关立法以弥补法律规定的缺陷,还应着眼于社会综合治理及相关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核心提示: 不到10天时间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两度就治理商业贿赂作出部署。此前,一份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通知已经下发。商业贿赂无处不在:小到出租车拉客的“回报”、医院中的药品“回扣”,大到外资公司向官员行贿。而此次行动,反商业贿赂被纳入了反腐败的体系。通知要求,建立多部门的合作机制以改变多头监管造成的漏洞,而日前提请人大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也加大了对此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6.
杨光 《今日南国》2006,(8):11-12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现在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更多行业的商业贿赂仍躲在阴影下。“比起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来,建筑业的商业贿赂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位建筑业资深人士对记者道出了建筑业商业贿赂的种种黑幕,“建筑业的商业贿赂不但普遍而且数额巨大,工程项目动辄上亿元,涉及的回扣至少有几百万之巨。建筑工程项目中从招投标到材料采购,几乎每个环节都有商业贿赂的影子。一些施工企业为承揽工程,大肆行贿,而一些掌握工程建设大权的人员更是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工程建设资金。”  相似文献   

7.
商业贿赂作为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些年来在我国逐渐蔓延,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竞争机制,滋生了腐败现象。虽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法规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在立法上存在明显的不足,缺乏一个定性准确、适用明确、结构完整的商业贿赂行为法律规制体系。建议: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明晰折扣与回扣的根本区别,并对折扣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规定商业活动中中间人的佣金额度,规范市场给付佣金行为;完善对附赠行为的规制;完善商业贿赂的民事法律责任;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行政制裁,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的立法。  相似文献   

8.
商业贿赂是一种影响恶劣的腐败行为。近年来,在华跨国公司也出现了以回扣等商业贿赂的形式参与竞争的事。天津得普公司行贿一案就是典型一例。对此,司法部门一定要加强打击和监督的力度,坚决严查严办。  相似文献   

9.
什么是商业贿赂?美国的《布莱克法律辞典》的定义是“: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指竞争者通过秘密收买对方的雇员或者代理人的方式,获取优于其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第二条第二款对商业贿赂作出法律界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一些经营者为了争取到将来的交易机会或是为了取得交易中的竞争优势而采取了种种不正当的竞争,商业贿赂就是一种现阶段普遍存在…  相似文献   

10.
本文对广义的商业贿赂犯罪和狭义的商业贿赂进行了研析,认为应确立狭义的商业贿赂概念,以区别于公职贿赂犯罪概念.我国现行商业贿赂罪包括商业行贿罪和商业受贿罪,其中"贿赂"的范围以财产性利益说为基准,但应扩及部分非财产性利益;其犯罪构成的"谋取利益要件"必须予以保留;回扣、手续费行为,不管其主体如何,应定性为商业受贿罪;医生收受"红包"应当以职业道德规范去调整,不应定为受贿罪或者商业受贿罪.本文还就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商业受贿罪是发生在商业活动领域中,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认定商业受贿罪的成立,必须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贿赂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12.
商业贿赂作为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些年来在我国逐渐蔓延,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竞争机制,滋生了腐败现象。虽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法规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在立法上存在明显的不足,缺乏一个定性准确、适用明确、结构完整的商业贿赂行为法律规制体系。建议: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明晰折扣与回扣的根本区别,并对折扣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规定商业活动中中间人的佣金额度,规范市场给付佣金行为;完善对附赠行为的规制;完善商业贿赂的民事法律责任;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行政制裁,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的立法。  相似文献   

13.
从犯罪学或刑事政策的角度,探讨对我国反商业贿赂之由来、商业贿赂现象之原因以及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途径。研究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情世故”、我国垄断行业太多、追求最大化利益、供求关系不平衡是产生商业贿赂的社会、制度、心理、市场原因。而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借鉴国外反商业贿赂经验,综合治理,多管齐下。  相似文献   

14.
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医生及其医疗行动进行分析后认为,医生不是普通贿赂犯罪的主体,但能成为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医生收取药商回扣的行为是受贿,但收取病人红包的行为则不是受贿。最后,还阐述了医疗贿赂产生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5.
回扣,作为商业贿赂的一种主要形式,对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并不陌生,而局外人却有一种神秘感,因此,本文对回扣的本质特征、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16.
由于商业贿赂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反商业贿赂已成为现阶段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准确界定商业贿赂的范围;二是要取消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为他人谋取利益”;三是要从提高商业行贿罪法定刑,明确商业贿赂罪起刑点的数额,以及完善对商业贿赂罪的财产刑与资格刑的设置等方面重构惩罚商业贿赂犯罪的罪刑体系。  相似文献   

17.
“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力度空前加强,与之相对应的是在经济领域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商业贿赂的治理监管需要企业内外部形成合力,企业对商业贿赂内部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内部审计。房地产行业通常被认为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本文以房地产上市公司世茂集团作为案例对象,检验企业是否有通过内部审计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观意愿。研究发现:当员工的受贿行为严重危害公司利益时,会使得企业重视对商业受贿的内部审计,特别是大公司代理成本更高反受贿动机更强烈,代理理论可以解释企业反贿赂内部审计的根本动因。企业对合法与成功的追求也会形成声誉上的“软约束”从而增强企业反贿赂内部审计的动机,制度同构理论提供了辅助解释。文章最后讨论了如何强化企业反商业行贿的审计动因。  相似文献   

18.
导游回扣与索要小费问题的症结与解决途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旅游市场导游私拿回扣、索要小费问题根源于旅行社和导游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扭曲。从法律角度看,导游私拿回扣属于商业贿赂行为,而索要小费则违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则。解决导游私拿回扣、索要小费问题的关键是要建立合理的导游报酬机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运行规则,找出合理的方式,调整各方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19.
治理商业贿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然而目前的讨论过于注重国家的反应,甚至将治理商业贿赂的希望寄托于刑事手段这一最激烈的国家反应方式。博弈论分析揭示了商业贿赂这一“潜规则”的成因以及破解,对于商业贿赂的治理而言,国家反应实为治标的权宜之策,而社会反应才是治本的长久之略。  相似文献   

20.
市政工程建设常常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能否治理好市政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近年完成投资30多亿元,没有发生一起商业贿赂,奥秘在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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