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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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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党委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人大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证,党委对检察机关的领导,主要政治路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方式是活动监督和工作监督两种.  相似文献   

2.
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可以分析人大和“一府两院”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调整人大与“一府两院”的行为,从而提高“一府两院”经济社会政策及其行为的理性和效率,遏制“一府两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这种调整实际上就是博弈的结果。只要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解决人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可以达到合作博弈与非零和博弈中的双赢。  相似文献   

3.
人大对政府执行政策的行为实施监督是其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能。但现阶段我国人大对公共政策执行活动的监督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而不能有效发挥其监督功效。因此,可以从强化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识;理顺关系,强化人大监督功能;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完善人大监督的法制建设以及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离不开理论支撑.为深化有关人大制度的理论研究,进一步厘清人大制度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此处对人大制度的若干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展开讨论.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人大制度概念广义和狭义划分、"人大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理论依据重构、人大制度的"议行合一"问题、人大监督与被监督问题以及人大制度与执政党领导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5.
党与人大的政治法律关系是:党领导人大,人大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党,党接受人大的监督。但在理论和实践中,我们往往片面强调“党领导人大,人大接受党的领导”,而对“人大监督党,党接受人大的监督”认识不清、重视不够。科学分析人大对党的法律监督进行法理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操作性,以期增强党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  相似文献   

6.
现在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尤其是在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头脑中对人大的监督作用仍然存在某些不正确的观念和看法。有的认为,人大的工作就是搞好立法,“搞不搞监督无所谓”;有的认为,有了党的领导和监督,人大的监督不过是“走走形式”;还有的认为,人大监督使政府“多了一个婆婆”。给政府工  相似文献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包括出资人监督、政府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几个层面。这些监督的性质、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都不同。因此,不能寄希望于依靠某种监督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应该探索企业国有资产综合监督体制。出资人的监督应该以股权的私权本质属性为基础,重构出资人的组织结构,转变出资人的监督方式;政府监督应该区分股权监督和行政监督,在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中应该创新审计监督的方法和扩大审计监督的范围;人大监督应该在人大常委会下设立专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整合人大各机构的监督力量,加强人大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日常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应该通过法律规定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应该构建社会公众行使监督权的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8.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监督制度,表现为按照一定形式和程序对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各项具体监督制度。这些监督制度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预算监督等内容。然而,由于当前党政领导交叉兼职、党政职能严重不分的乡镇领导体制,导致政府行政权的行使绕开人大监督。因此,为完善乡镇人大监督制度,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走出党政联合行政的误区,杜绝党委包办一切、绕开人大监督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文章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对行政监察实行“人大领导”、“垂直领导”、“与纪委合并”等主张进行了细致的剖析,指出了这些观点的错误所在和合理成份。文章认为,我国行政监察机构内设于政府,并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是合理的,但还不尽完备,为此,文章提出两点改进建议:第一,行政监察机构改为委员会建制,加强综合领导和协调功能;第二,行政监察机构的领导由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兼任,密切政府决策与监督的有机联系,提高行政监察机构的地位。  相似文献   

10.
县级政府(指广义的县级政府,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指以县称谓的政府,一般不包括县级市、区等城市化水平较高地方的政府)是我国行政序列中与农村关系非常紧密的一级。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下,树立新的理念,重构县级政府职能,加大对农村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力度,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监督制度,表现为按照一定形式和程序对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各项具体监督制度。这些监督制度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预算监督等内容。然而,由于当前党政领导交叉兼职、党政职能严重不分的乡镇领导体制,导致政府行政权的行使绕开人大监督。因此,为完善乡镇人大监督制度,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走出党政联合行政的误区,杜绝党委包办一切、绕开人大监督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人大怎么大     
人大监督法院存在法理困境,从强调“人民主权”和面对现实的司法腐败日益猖獗上讲,我们希望加强人大对于法院的监督。不过,如果我们认同法治具有“本土经验”,也承认具制度在法治不完善的情形下具有相对合理性,那么我们会看到,我们国家与西方法治国家在制度上有差异,西方国家强调的是“三权分立”,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是最重要的价值,而我们国家是基于“人民主权”基础上的“议行合一”制度,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向它负责,因此,无疑,至少在现阶段,人大监督法院,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具有相对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我国人大制度已经运行了60年。理性地看,人大制度和人大运行,特别是宪法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对人大制度的根本性质、其权力位阶、其与人民、选民、执政党、政府之间的关系尚未理清。依照宪法,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人民是最高权力主体,人大(及其代表)应当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的运行,依据民主选举基础上的权力集中制,而不是“议行合一”,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不能直接包办行政权力或者干预司法权力。而事实上,宪法所确认的人大权力还没有完全到位;执政党的领导权不能取代人大的决定权和监督权;为避免“自己监督自己”,应当减少人大代表中党员官员的构成比例,同时,人大立法的重心应调整到政治立法、人权与权利立法方面。  相似文献   

14.
人大监督本质上是法律监督,不存在离开法律的工作监督,而法律监督也不能脱离监督对象行使职权的具体工作;应当把人大监督划分为规范性行为的监督和具体性行为监督两大类,而规范性行为监督也是我国人大监督的一个薄弱环节.人大监督是一种国家监督,对执政党行为的监督不同于人大法律监督的范畴.人大对司法的监督要涉及具体案件但又不能介入其中。这正是人大既要监督司法,又不越权干涉司法之界限所在.  相似文献   

15.
人大监督范围的广与狭,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效能的发挥问题。我国人大的监督范围过于狭窄,无论就其监督对象还是其监督内容都存在着盲点或盲区,这也是腐败问题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我们应扩大监督对象范围,加强人大对党派团体、国家银行的监督。在人大监督权限方面,应重点强化人大的财政监督权,管好国家的“钱袋子”。同时,应增设人大弹劾权,贯彻和落实人大罢免权,管好国家的“纸袋子”。  相似文献   

16.
崇尚自由价值观的美国媒体同样信奉自由理念。在与政府关系方面,媒体因其监督政府的第四部门或“看门狗”角色而被赋予“无冕之王”地位。即使尊贵如总统也无法逃脱媒体揭露其丑闻,可见自由理念已深入人心的媒体在内政外交决策过程中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然而,伊拉克战争决策表明媒体在对内报道上的公正与大胆并不表明在对外报道时同样客观和无私;与其说媒体监督了政府决策不如说它受制于政府影响并最终服务政府的战争决策。所以,媒体与政府关系并非简单的对立或合作,即使自由如美国这样的社会媒体的独立和监督也是有限度的。本文选取伊拉克战争这一美国外交决策上的重要历史时刻为案例,通过对伊战期间美国媒体涉伊报道的研究,揭示媒体与政府外交决策关系实质。  相似文献   

17.
人大预算监督中暴露出的监督法制不够完善、预算信息不够公开等问题,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技术层面,而是与我国宪政有着密切的联系。应该深入分析人大预算监督与宪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转变完善人大预算监督的思路,以深入发展政府信息公开为着力点,建立一整套与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密切相关的机制,从宪政推进的层面寻求人大预算监督问题的根本解决。  相似文献   

18.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担负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形式变为国家意志的重大责任。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行使好自己的职权 ,必须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党的领导和监督的关系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支持“一府两院”搞好工作与监督行政、司法工作的关系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权力与监督的关系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我国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种关系基本上是可行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应尽快制定《人大监督法》,在明确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上下级之间应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更好地发挥宪法所赋予的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20.
监督政府和法院、检查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几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宪法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人民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抓好监督工作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并对这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有力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批评”(陈丕显《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一书序)。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采取措施,强化监督职能。最近,李鹏同志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在完善法制和工作监督方面的作用”。据此,本文试就加强地方权力机关监督职能的问题谈点肤浅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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