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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学继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
长期以来,我国内地学术界在论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缺陷时,主要是说它存在诸如反帝反封建不够坚决、没有明确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问题等等。其实,所有这些都是法律本身以外的政治问题,而非宪法本身的法理问题。从法理层面来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存在不少缺点,它之所以很快被袁世凯撕毁,其本身存在的法理缺陷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值得我们认真加以总结研究。 相似文献
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宪法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彭毓花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9(2):60-62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 ,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推行民主政治、发展资本主义和实行社会改革的法令。其中最重要的成果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本文论述了《临时约法》的宪法原则 ,即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文章还论述了《临时约法》在中国近现代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袁兵喜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7):21-25
辛亥革命不但结束了清朝统治,随之倒下的还有存在了两千年之久的帝国制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诞生,标志着近代中国开始了自己的宪政试验田。《临时约法》确立的主权在民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法治原则及正当程序原则,为近代中国第一次开创了依法治国的先河。 相似文献
4.
张剑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4-16
辛亥革命前夕,由于满清政府的专制、无能和反动,古老的中华帝国遭到西方列强的瓜分,面临着亡国的危险。严复翻译的《天演论》,把"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理论引进中国,在国人中引起强烈的反响,促进了辛亥革命理论的产生。1911年10月10日,辛亥武昌起义爆发,紧接着许多省份、包括河南也发动了起义,从此结束了长达2 000多年封建专制王朝的统治,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成立,它颁布的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清政府的《钦定宪法大纲》有着根本的区别;男子剪辫子、女子放足以及服饰的变化是这个时期重要特征;另外,教育与出版业的变化也表现出民国的新气象。为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我们组织了一组文章,反映辛亥时期的社会变革,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5.
袁兵喜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8):21-25
辛亥革命不但结束了清朝统治,随之倒下的还有存在了两千年之久的帝国制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诞生,标志着近代中国开始了自己的宪政试验田。《临时约法》确立的主权在民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法治原则及正当程序原则,为近代中国第一次开创了依法治国的先河。 相似文献
6.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文化透视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陈晓枫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9,(6)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因具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备受推崇,它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然而“临时约法”的制定者并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实际,终使之成为一纸空文,但从宪法文化上看,“临时约法”的命运反映的是更广阔的文化传统对于“大典”和“朝纲”的处理法则。 相似文献
7.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4,(4):123-127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随即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为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文本,奠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基础。袁世凯就任总统后于1914年按自己意志颁布《中华民国约法》,以高度集中个人权力。袁世凯倒台后就副总统黎元洪的继任和新旧约法存废问题,南北双方展开激烈论证,最后北洋政府被迫承认民国元年约法。当时无论是南方革命派还是西南军阀,甚至北洋政府内部人士都更加倾向于旧约法,反映了民国初年各政治派别对新成立的民国和反封建革命成果的一种认同。 相似文献
8.
曹祖平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6(3):62-64
"约"是基督教《圣经》中深具意味的一个关键词,约法思想构成了《圣经》文化的根本。《圣经》约法思想是建立在神人立约基础上的上下约法,这种约法与东方宗主权条约的文化模式如出一辙。《圣经》中的"盟约"既具有道德的属性,又是一种法律的戒命,契约所具有的主体平等、基于合意等的原则使它成为一种普世的道德、自觉化了的法律,具有将自律与他律融合为一的文化功能。《圣经》约法思想是希罗商业文明、日耳曼军事文化与东方希伯莱宗主制度的综合反映,是后世西方契约性社会结构深远的文化基型。 相似文献
9.
法政大学中国留学生与《鄂州约法》的制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天瑜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5):43-48
清朝末年,朝廷及各省督抚的倡导,学子们对域外新知的渴求,造成了留学日本的热潮。在赴日留学生中又以学习法政者尤多,且进入法政大学就读者最为集中。法政大学为中国留学生提供的法学教育为中国输送了大量法学人材,这些人材对国内的民主宪政思想以及《鄂州约法》的制订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0.
李建江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51-52,191
南京国民政府所制定的《中华民国海商法》是基于三民主义的立法精神,为追求扶助劳工的价值目标而设计的独特船员制度。在该制度下,对船员保护甚多,而令船舶所有者承担过重的义务。过分倾斜的制度设计最终也将不利于船员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在横向国家权限的规定上,虽体现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但三权之间并非均衡而带有议会独大和总统有权无责的特征。议会独大主要表现在国会对总统、内阁和法院的权力多所限制,而总统、内阁和法院却很难制衡议会;总统有权无责主要表现总统享受广泛的权力,包括公布并监督法律执行权、人事任免权、武装统帅权、宣战权、缔结条约权、宣布戒严权、宣告免刑减刑及复权、停止国会会议权、解散众议院权、立法否决权等等,但当发生政府集体性政治事件内阁替总统承担整治责任。这种做法体现了时人在议会、总统与内阁关系上的积极探索,虽然还存在很多问题,但仍体现了限制行政权力的宪政理念。 相似文献
12.
民国后期新疆省临时参议会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健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2(3):88-92
民国后期,新疆省临时参议会的成立既是国民党政府迫于全国人民压力、方掩饰其一党独裁而设立的,也是为了进一步控制新疆而做出的政策调整。党性色彩浓厚、协助政府是新疆省临时参议会的特点,尽管如此,它还是在发扬民意、推进民族文化建设、减轻民众负担、规划本省经济方面起了一定的客观进步作用。 相似文献
13.
《临时约法》变总统制为内阁制,但对内阁制特有的不信任投票权却没有具体规定。《临时约法》设计者将不信任投票权和弹劾权混同,目的是以国会制约政府权力,自身又不被解散。可在国会真正需要行使不信任投票权时,或因弹劾手续烦琐不能奏效,或因没有法律依据而无所适从,不仅不能制约政府,反而因无法可依而相当被动。 相似文献
14.
王利中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4(1):18-21
自西汉时期开始,中央王朝在新疆组织的屯垦延续了两千多年,通过屯垦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祖国的统一。民国时期,出于国防安全以及经济开发的需要,一些学者提出了在新疆开展屯垦的建议,也有一些人从气候环境、民族关系等角度提出了新疆屯垦所面临的一些困难,更有学者规划了在新疆开展屯垦的具体步骤。不少认识较为深刻,对于今天不无借鉴。 相似文献
15.
薛玉琴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12-122
制定一部良善的宪法,是民国初年民主宪政实验的首要问题,各种政治力量围绕制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与斗争。作为原立宪派的代表人物,总统府高等政治顾问、研究宪法委员会成员之一,马相伯参与了民初宪法的研究与讨论。他从历史、国情与学理出发,阐述了宪法制定的立场和主张:在国家结构上,主张采行单一制;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赞同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给予地方自治权力;在政体方面,主张实行总统制,加大行政权力,建立强有力的政府;此外,他坚决反对定孔教为国教。这些观点与主张虽然并不完全从属于原立宪派,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派对于宪法问题之立场与意见。这种过于理想化的思想与主张最终不自觉地为袁世凯进行专制集权统治所利用。马相伯的这一段政治经历为深入考察民初制宪之争提供了一个重要视角和个案,从中反映出制宪之争对于民初政治之影响。 相似文献
16.
东南大学民国时期的军事教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陆华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3):30-34
东南大学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 (190 2~ 1937.7.7)的军事教育走过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军国民教育”思想指导下 ,三江、两江优等师范学堂时期 ,设有“兵式体操”科目 ,并一直延续至国立东南大学时期。国立东南大学改组为第四中山大学后 ,军事教育开始从体育科目中脱离 ,成为一个独立的科目。国立中央大学成立后 ,至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而西迁重庆前 ,基本上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系统的军事教育和军事管理模式 ,为后来的继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7.
陈艳丽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71-78
评价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最基本的两条原则:一是要尊重客观历史事实,二是要正视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对辛亥革命的评价亦不例外。可以说,鸦片战争与《南京条约》是近代中国多灾多难的开端,若以20世纪为视点,《辛丑条约》则是中国多灾多难的一个表征焦点,认为辛亥革命是中国多灾多难的观点是有违社会客观史实的。偶然性中寓含着必然性,辛亥革命的成功绝非想象中的"轻而易举",更非人类历史所罕见。基于立法者认知水平和当时社会条件所限,民国初年制定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尚不成熟,甚至还存有较大疏漏,但界定其为"恶法"并将后革命时代的大分裂归咎于此"法",显然也是与历史事实相违背的。纵观20世纪的中国历史,多灾多难肇始于八国联军侵华和《辛丑条约》的签订,绝非以辛亥革命为开端。 相似文献
18.
谢维雁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114-123
毛泽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包含了宪法具有纲领性、宪法是总章程、宪法具有过渡性等宪法观念,是共和国制宪者的集体意识且最终成为国家的宪法观。这些观念经学者们过度演绎或误读而体现出宪法国家主义、宪法工具主义和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对中国的宪政与法治建设产生着消极的影响,以致宪政至今仍只是一个有待实现的理想。要实现中国宪政与法治的实质性进步,必须破除这些传统但却不当的宪法观念,使宪法成为真正的法律并推动宪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