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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6 毫秒
1.
为了研究中世纪商人法的真正形貌,文章主要采用历史研究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等,对商人法各种史料进行了考察,认为在中世纪时期,商人社会无法发展出一套具有普遍性、系统性的和完全自治的法律体系;国内外国际商法学者对中世纪商人法的认知存在着证据支持不足问题;构建新世纪的跨国商人法规则,并不需要借助并不存在的中世纪商人法乌托邦来证明其具有"历史正当性"。中世纪的商人法不可能成为现代国际商法的模范和依托;构建新的统一商法体系应该考量现今的国际贸易形式和国家法律制度现状,将工作的着眼点放置在对各国国家法的比较和协调上,商人社会所谓的自治性民间规则只能起到有限的辅助作用。  相似文献   

2.
辨析宪法(宪政)与民事权利、商事权利(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既可以从价值、逻辑层面展开,也可以把宪政发展的历史进程作为解说的依据.对于西方宪政(宪法)的发展而言,中世纪城市的复兴与城市的治理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因此,历史性地描述中世纪城市宪政的形成与商人追求之间的关系,对于理解宪政(宪法)与民商法之间的关系便具有了一定的经验性意义.从中世纪城市的复兴与城市的治理来看,职业商人对商事自由的需求是中世纪城市宪政形成的基础性原因,职业商人所使用的工具则包括在商人的职业意识与职业能力主导下所形成的商人法、商事组织的构造与管理能力以及根源于西方历史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而商人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得以展示与发挥的空间则是中世纪的商业城市.  相似文献   

3.
正宁波大学郑曙光教授、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胡新建副教授合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出版。该著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商法从欧洲中世纪走来,经过近代成文法,再到现代的新商人法,其演进发展中波诡云谲、变幻不定。该著重点回答三个问题:(1)商法发展到现代阶段,其制度体系与规范体系是如何得以演进的,  相似文献   

4.
现代商法浪漫主义者认为,早在11、12世纪,中世纪商法就已经形成一种独立的法律体系,这种商法具有普遍性与跨国家性,是独立于世俗政治力量之外的自治性法律体系。然而怀疑者则认为,无数的史实证明,中世纪的商法完全是区域性的地方法,尽管存在统一的趋势,但在中世纪结束之前从未形成过一种统一的法律体系。同时商法的发展也很难摆脱世俗政权的影响,所谓的自治、跨国家的中世纪商法只是商法浪漫主义者的一种想象。  相似文献   

5.
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相对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章礼强 《南都学坛》2003,23(4):77-81
商法有形式商法和实质商法之分。商法的独立性表现在商法与民法在主体、取向、形式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与经济法、劳动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等存在着更多的区别。商法独立的相对性体现在:商法与民法同属私法;互联网使商法与民法趋于统一;现代社会不存在专门商人阶层;商法与民法在调整对象上具有不可区分性;在基本追求、调整方法上有相同之处;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都适用于商法。我国不需要商法典。将实质商法总则归到民法典相应各篇中,将相对独立的实质商法放在民法典之外作为民法的特别法。  相似文献   

6.
现代商法与古代商法区别在于商人身份是否为一种特权,商人身份的特权性质是古代社会中的现象,并非决定商法存亡的本质属性,商人在任何社会条件下都是一种身份。直接有效调整商事关系的是商事法律规范而非抽象的商法典,商法发展的现代潮流是对于完备且封闭僵化的商法典的突破而非民商合一。公法因素作为商法的手段在商法体系中出现并未导致商法公法化。私法不可能完全排斥强制性规范,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性质属于私法,具有技术性,发挥构建功能,形成交易的统一条件,便利效率追求;商事立法中为了操作方便往往将行政法规范与商法规范放进同一部法规中。  相似文献   

7.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商法产生于中世纪商人法,罗马法中无商法.该观点源自对商法范畴在历史语境下具体分析的阙如,其论据主要为罗马法律词汇中没有表示商法部门及区别于一般私法制度的概念和术语.通过分析原始文献可以发现这些论据是不成立的.裁判官为了因应罗马国家的扩张,在告示和相关司法活动中创造出一系列专门规制此等特殊法律关系的规范,昭示了实质意义上的商法的诞生,银行法为其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业活动在公元前4世纪便已在罗马出现,在商业化时代获得重大发展.为规范这些具有特殊性的活动,罗马法学在司法管辖、组织机构、账簿出示、抵销等具体制度中回应了实践的要求.在从商业化时代向优士丁尼时期的转变过程中,银行业经历了衰落与复兴,并在相关法律规范中映射了这一过程.  相似文献   

8.
现代商法与古代商法区别在于商人身份是否为一种特权。商人身份的特权性质是古代社会中的现象。并非决定商法存亡的本质属性,商人在任何社会条件下都是一种身份。直接有效调整商事关系的是商事法律规范而非抽象的商法典,商法发展的现代潮流是对于完备且封闭僵化的商法典的突破而非民商合一。公法因素作为商法的手段在商法体系中出现并未导致商法公法化。私法不可能完全排斥强制性规范,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性质属于私法。具有技术性,发挥构建功能,形成交易的统一条件。便利效率追求;商事立法中为了操作方便往往将行政法规范与商法规范放进同一部法规中。  相似文献   

9.
论中世纪的商人及商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要探讨了欧洲中世纪社会商人、商人法产生发展的经济、宗教、政治、文化整体状况,以及商人法得以发展完善的条件和取得的成就。  相似文献   

10.
试论商行为     
<正> 世界上不少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增强企业活力,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商品经济,不能没有商法。商行为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仅就商行为的有关问题作一论述。 一 商人营业上的行为被称为商行为,它是商人为了确立、变更或终止商事法律关系而实施  相似文献   

11.
现代商人法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越来越被广泛的应用,对于现代商人法的性质,学界迄今不能达成一致.文章认为现代商人法只不过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它无法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现代商人法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起到的是一种补充和调整的作用,它被当作一个法律选择过程来考虑似乎更合适.  相似文献   

12.
商法通则的法律意义与基本架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主体对商事法律规范的特殊需求——实践主义至上、法律的确定性、法律革新性与进步性、法律的相对稳定性是商法独立性的内在依据,商事关系相对于民事关系的特殊性是商法独立性的外在表现。在直面商法独立性这一核心问题之后,必须回归商事立法模式本身,民法典模式、商法典模式无法解决现行商事立法现状产生的不足,商法通则是解决其不足的必由之路。在对主要国家商法典立法体例与基本架构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商法通则应采折中主义立法例,通则的基本架构应包括总则、商人、商事登记、商号及营业转让、商业账簿、经理权、商业辅助人、商事代理人、商行为一般规定等内容。  相似文献   

13.
美国商事立法对于商事习惯法法源地位除了予以明确承认外,主要是通过模糊的标准性条款赋予其默示的法源地位。商事习惯法获得法源地位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尊重商人意思自治是其主观理论基础,尊重商人行为模式是其客观理论基础,尊重商人逐利本性是其经济理论基础,完备的法院和律师系统是其制度保障基础。构建适应我国国情又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商事法治,必须以科学的方式确认商事习惯法的法源地位及层次。  相似文献   

14.
本文阐述了民法商法化的起源和定义,简要分析了民法商法化的具体表现,意义。并以民法商法化为切入口,分析了民法与商法的界限,对民法和商法的立法模式作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有一部分学者不认同我国古代存在独立的商事法律制度。本文以两个部分,分别阐述了我国古代商事法律制度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以及我国古代商事法律制度的独立性及其渊源,以期澄清现代社会对我国古代商事法律制度的误解。  相似文献   

16.
现代商法是以资本经营为核心的国际化企业商事活动的新国际商人习惯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现代企业法,具有其独立的法律地位。现代商法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它具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价值位价,源于价值理念上的差异,现代商法的制度设计应该充分体现其所弘扬的价值目标。合理构建商法理论的框架,科学制定现代商事规则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城市法、商法与海商法是伴随中世纪城市兴起 ,商业和海上发展而形成的三支特殊法律体系 ,体现了新的经济关系与阶级关系的要求 ,是近代资本主义民商法的重要渊源。城市法是一种地域性很强的特别法 ,以特许状、行会章程和城市权力机关立法为主要法源 ,1 5世纪后 ,随主权国家的逐渐形成失去独立的存在条件而融入其他法律之中。商法与海商法是具有国际法性质的法律 ,以商事习惯和判例为主要法源 ,经历了从共同商法到国家商法的发展历程。  相似文献   

18.
宋代商业市场管理法律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代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相对比较发达时期,与此相对应,其商业立法也较为完善。为了建立相对比较平等的商品交易秩序,在宋代有"均输法"和"市易法"。其目的都是为了打击大商人,限制大商人与官僚操纵垄断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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