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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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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顾乐 《学术论坛》2008,31(2):93-99
伴随着罪刑法定主义的立法化,罪刑法定原则全面覆盖了中国的刑法解释理论.罪刑法定主义其解释学理念在于:一则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了刑法文本之本体论意义,从而即决定了刑法解释的目标与限度;再则罪刑法定原则对刑法解释提出"合法性"要求.然而,罪刑法定主义自身的价值困惑,罪刑法定原则带给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困惑,不仅阻却了罪刑法定理想的完美实现,亦使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解释领域的贯彻陷入困境.因而,反思罪刑法定主义之合理性、论证罪刑法定原则之可行性,就成为刑法解释理论探讨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起点.  相似文献   

2.
罪刑法定原则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刑法罪刑擅断主义的产物,已为大多数国家宪法或刑法确认并反映到一些国际法文件中,成为现代刑法最基本的原则。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刑事立法对罪刑法定原则长期付之阙如。新刑法在总结我国刑事立法经验的同时,顺应时代潮流,废除了类推制度,并对罪刑法定原则作了科学的明文表述,这对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及加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均具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情节犯作为我国刑法中特有的一种犯罪类型,因其立法表述上的“模糊性”而招致诸多批评。本文认为,无论从古典罪刑法定主义的人权保障精神,还是从现代罪刑法定主义的社会保护要求来看,情节犯与罪刑法定主义都不相违背。情节犯不仅不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冲击,恰恰相反,情节犯的存在正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正确诠释,并且情节犯的存在满足刑法谦抑性要求。  相似文献   

4.
论罪刑相适应原则冯钟鸣罪刑相适应原则即罪刑相当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立,是我国新刑*法确立的三大基本原则。正确的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对新刑法的贯彻和实施将产生重大的指导作用。*本文仅就三大原则中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发表一点个...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是世界各国刑法公认的基本原则,以人权保障为根本宗旨。我国为切实维护人权,维护自己在国际社会的法治形象,于1997年10月在新刑法中正式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它对于我国刑事法制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刑事立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要付诸实施,有赖于司法机关实际的执法活动。为此,必须做到严格司法解释、转变价值观念。  相似文献   

6.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为贯彻这一原则 ,首先必须清楚在我国现阶段刑法到底包括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即刑法的渊源。本文对此做了初步阐述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而罪刑法定原则的必备内容———新法效力不溯及既往却不能从我国刑法第三条的规定中自然得出。我国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存在着不足 ,而这种不足可能会导致今后立法上的权限不清 ,故应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以往对于国际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内涵的界定只涉及到实体意义,不涉及程序意义,是对罪刑法定内涵的误解。从其作为宪法原则的地位、本身内涵以及国际刑法二重性的要求来看,罪刑法定都应当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含义。国际刑法中实体意义罪刑法定的主要内容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程序意义的罪刑法定的主要内容是正当程序原则,包括程序的合法性和国际刑事审判机构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在司法实践中须被贯彻和严格遵守。为了避免罪刑法定原则被司法虚置和K越,全面反映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要素和实践意义,要处理好罪刑法定和司法解释的关系,科学界定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正确理解刑法中的相关条款,避免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界限。  相似文献   

10.
左勇 《社会科学家》2008,1(4):76-78
刑法的机能,又称刑法的作用、刑法的功能,刑法的双重机能--保护机能和保障机能是刑法价值的集中体现,二者体现着刑法的秩序价值和人权(自由)价值的对立和统一,罪刑法定原则也是为保护人权而设立.刑法双重机能和罪刑法定原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价值取向相同,是同一价值的不同视角,它们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为了更为充分有效地发挥刑法的双重机能和保障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与实施,刑法当前的任务是要解决刑法在制定和适用中存在的弊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刑法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1.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 ,完善了我国刑法典 ,这无疑对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 ,这并不意味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已经得到很好的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既需要人们观念的更新 ,又对刑事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 ,我们不能因为我国刑法已经确立了这一原则而有一劳永逸之感。  相似文献   

12.
王瑞君 《东岳论丛》2006,27(6):216-220
罪刑法定从思想成为实在法中的基本原则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与近代西方各国宪政理念和宪政实践同步的。一国宪政理念和宪政实践直接影响一国的刑法理念,由此影响罪刑法定原则在该国的命运。中国自清末改制到国民党刑法典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罪刑法定的命运就与中国社会的命运尤其是与宪政的命运相捆绑,而宪政秩序在中国社会的迄今缺席昭示着罪刑法定的坎坷命运远未终结。为此,在我国强调罪刑规范建构以民主、平等、人权等理念为宪政诉求,罪刑规范的司法运作贯彻理性司法的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罪刑法定原则法典化开启了我国刑事法治建构之旅.刑事法治基本模式有形式与实质的刑事法治两种.基于法治国思想中形式与实质理性的关系,理性构建刑事法治应在坚守刑法形式理性即形式罪刑法定原则前提之下展开对实质罪刑法定原则所蕴含的公平正义之追求;只有靠着刑法制度及正义理念的相互配合才能实现刑事法治保障人民权利的根本目的.我国刑事法治的构建模式对于准确理解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理论之间的关系以及确定刑法的解释立场与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董红  王有强 《理论界》2006,(11):80-81
罪刑法定原则既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又有着社会结构、文化和人性三方面的基础,这充分证明了罪刑法定理论的正确性。罪刑法定原则以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其核心是刑法对人权的有力保障,在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具体体现为对国家刑罚权的制约。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和实施有利于我国实施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打击犯罪的政策思想,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走向成熟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在保护人权和限制滥用刑罚权上的核心价值,国际社会首先在一些国际人权公约中确认该原则,并在涉及国际刑法规范的国际公约中融入该原则的理念和内容.后经过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在国际刑事司法活动中的实践,<罗马规约>最终以专门条款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这标志着该原则在国际刑法中得到完整的体现和深入的接纳,成为国际刑法的基础或核心原则.由于国际刑法在法律渊源、执行机制等方面与国内刑法存在很大的差异,并须兼顾罪刑法定原则在两大法系的不同表现形式和内容,国际刑法在确认和适用罪刑法定原则时,并非简单地等同于国内刑法,其具有自己的特性.  相似文献   

16.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这一重大改革,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进一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一、新刑法确立刑事基本原则是刑事法律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现行刑法制定于1979年,立法当时虽也以一定的立法原则为指导,但在当时的背景下,末能在刑法中规定刑事的基本原则。新刑法用三个条文专门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标志着我国在依法治国…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刑法学界在对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讨论中,有一种对资产阶级的罪刑法定主义绝对肯定的倾向,并要求把它立法化,以实现“彻底的罪刑法定主义”。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妥当的。 一、对资产阶级的罪刑法定主义只能批判继承 罪刑法定主义,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它的派生原则有:正式的法律是刑法的唯一渊源,排斥习惯法、命令和判例:禁止类推;刑法不溯及既往;禁止不定刑;反对法官立法等等。  相似文献   

18.
李文杰 《兰州学刊》2014,(2):197-199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生命,它贯穿于刑法的始终,是法治在刑事法领域中的集中体现。刑法分则中的所有罪名都应该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视角看刑讯逼供罪的现行规定,发现刑讯逼供罪的规定有违罪刑法定原则的两项内容:明确性原则和禁止不均衡的刑罚。笔者以此为出发点探讨刑讯逼供罪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9.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经历了长期而又艰难的考验与争论后,在中国立法史上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最终实现却依赖其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适用。目前,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适用中还存在着种种缺憾,为了克服罪刑法定司法化的障碍,其理想设计即是规则与解释和裁量的平衡适用。塑造其坚持在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代价中的人权保障与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的社会保护相统一的刑事司法品格,从而树立起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法治领域内的权威,使其名符其实地成为刑事法律中的帝王规则。  相似文献   

20.
论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定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酌定量刑情节在我国刑法中虽然不是明白直接具体的规定,但仍有其法律依据。将酌定量刑情节予以具体的法定化,既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也有利于司法统一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以量刑中的责任主义为考察标准,在立法中明确确立量刑时责任刑是预防刑上限的基本理念,之后区分影响责任的酌定量刑情节和影响预防的酌定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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