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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告御状”:汉代诣阙上诉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诣阙上诉制度是汉代司法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源于"谳狱"制度。诣阙上诉制度是对常规司法程序的一个补充,由最高统治者裁决,也是冤假错案获得平反的最后机会,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在封建专制政治下,真正能"诣阙"者廖廖无几,只是给人一种虚无飘渺的希望,带有极大的欺骗性。  相似文献   

2.
两汉四百年,法制建设斐然成章,既有益于当时,亦光耀于后世,显示了汉人深厚的创造力。汉代长治久安,政平讼理,官吏奉其职,老百姓乐其业,法制完善自是重要一因。惜汉律久佚,汉代法制之详难以尽知,今杂考三事,以见其一斑。一、诣阙“诣阙”或“诣阙上书”的说法,...  相似文献   

3.
直诉制度是指中国古代法律规定的控告人可超出一般受诉官司和申诉程序,向最高统治者或特定机构申诉冤情的一种非常规诉讼制度。它在古代平反冤狱,保证司法公正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唐朝直诉制度的理冤职能不强,主要是作为统治者广开言路、招贤能的一种途径。唐代对直诉所做出的种种规定,是造成此制度局限性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4.
老子思想集中反映在《老子》一书中。该书以民本为主旨,按照"道-王-民"的逻辑架构依次展开,通行本《老子》81章的内容排列大体与此呼应。在老子的逻辑框架中,民虽然处于被动、弱势或末端,但其利益、诉求、理想、价值目标,早已被老子逻辑地隐含在道论中,通过道对王的影响或作用,使之现实化和对象化。道具有本原性、神秘性、有用性和伦理性,道决定王之所为,王决定民之所化。王依道行事,"以百姓心为心""不以智治国""不以兵强天下",百姓才能自化、自富、自正、自朴;王背道妄作,"以智治国""以身轻天下""以兵强天下",则会民怨沸腾、民不聊生,最终难逃灭亡之命运:"民不畏威,则大威至。"因此,"民"是老子思想逻辑的重心,为"民"而鼓与呼,是《老子》一书的主旨。但老子把百姓的自化或解放,寄托在统治者的无为或诉诸统治者的"善心",未免过于天真,某种程度上削弱了老子民本逻辑的现实力量。  相似文献   

5.
秦汉时代,民众对法律知识有着广泛的了解,已经形成了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即便是在复仇风俗的影响下,不少人出于"私义"走上复仇之路,但是在完成复仇行为之后,许多复仇者主动选择就"公法",向官府投案自首,接受国家刑律的制裁;民众熟知许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规定,普遍懂得利用法律手段、诉诸官府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利益;与此同时,民众也有较强的法律参与意识,他们通过对执法官吏的毁誉评价、对重大案件的关注论议、集体或个人诣阙告诉、为人"讼冤"等各种途径表达自身对法律的诉求和执法官吏的期待。  相似文献   

6.
“元妃点戏”与元妃其人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元妃省亲时,点了出戏是《一捧雪》中的《豪宴》,脂砚斋因此批道,"《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一捧雪》是如何伏"贾家之败"的?《一捧雪》讲述的是件冤案故事,莫非贾家的败落也有冤情?《红楼梦》中的贾家又是如何影射江宁织造曹家的?本文想就此问题做些探讨。  相似文献   

7.
从战国中晩期到汉代初期,"名""法"并举的现象格外普遍,两者同样被视为现实政治中最高的、最为根本的因素,是统治者必不可少的两种统治手段。战国中晩期到汉初正是追求绝对君权的政治体制成长完善时期,为专制君主服务的带有普遍性、绝对性意义的法则、标准系统,是由"名""法"共同体现的,两者在性质上类似,在机能上有分工的不同,可以相互补充。  相似文献   

8.
刘太祥 《南都学坛》2008,28(2):9-16
汉代民众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疏通并拓宽政治参与渠道,参与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言论和活动两种形式,根据不同的政治参与主体、内容和作用具体表现为七种形式:奏章是各级官吏向皇帝表达政治见解的书面材料;召对是文人士子向帝王提出治国之道的口头语言材料;集议是百官集体讨论军政大事为皇帝提供决策方案;诣阙上诉是民众赴京向统治者表达政治见解的行动;谣谚是以百姓为主体表达政治见解的言论;清议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表达政治见解的形式;著书立说是文人士子创造文化精品的政治参与形式。汉代建立健全了文书传递制度、决策制度、文官管理制度、监察和司法制度、审计制度等政治参与保障制度,用功名利禄有效地吸引和疏导民众积极参与政治,形成了良好的政治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高频率的冤错案平反,被解读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第一个关键词”。2013年和2014年获得平反的23起冤错案,为考察这一群体救济权的实现状况提供了丰富的样本。从申诉控告权看,虽然冤错案平反依赖于偶然性事实因素的情况略微出现改观,但仍存在平反耗时漫长、涉诉法检主动纠错动机不足、既判力危机与审判障碍危机并存等问题。从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看,当事人取得国家赔偿的时间参差不齐,且耗时过长,申请赔偿额与实际获偿额差距较大,精神损害赔偿所占比例较低。要确保双重内容结构的救济权在冤错案平反与赔偿环节中获得更充分的实现,关键在于组织保障,即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平反机制。  相似文献   

10.
请行幸是臣民朝见皇帝的一种形式,以皇帝驾幸某地来完成,分为民间群体请幸三都、官员请驾幸京师及地方、臣民请行驻跸礼三种。民间群体请行幸的参加者多为父老、僧、道等,形式由诣阙上表和遣使以闻两种,内容包括请驾幸和请留驾两个方面。官员请驾幸京师及地方则有京内和京外之分,多有邀宠之嫌。一般来说,请行驻跸礼的主体为"所司",但遇到"封禅礼"这种高规格礼典,请行幸则要全民参与,形式由上表、献赋颂、诣阙请封等。在实际运作中,请行幸的效用甚微,其意义更多的在于"请"的礼仪表达,这种礼仪表达是君尊臣卑的反映,也是皇权崇拜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谏议"是专制君主政治的重要内涵之一,秦汉时期的《淮南子》对此有着深刻的反思和认识。《淮南子》认为谏议对统治者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在政治上能矫正君失,和辑君臣,促进王朝稳定发展。《淮南子》反对刚愎自用,拒谏妄为,主张统治者应理性求谏、善于听谏和积极纳谏,对自身政治行为有所约束和调控,构建良性的君臣关系,实现"圣王"之治。《淮南子》论"谏",在政治哲学上,受到黄老道家的决定性影响,而在政治权术上,道、法思想则有所相通;与道、法相比,儒家的思想影响略显逊色。《淮南子》论"谏"不仅在秦汉道家中最为深入,而且也成为西汉时期最具代表性的谏议思想之一。  相似文献   

12.
<太平经>是中国道教的第一部经籍,因文本艰深晦涩,现有注本及相关论著在一些特殊语词的理解上仍有不明之处,这对于道教研究和语言研究都是不利的.文章择取"乐欲""欲乐"忽忘""摇手""簿""前后会""小差""空穿""十百"等语词,利用传统训诂学手段加以解释,对现有注本在句读及释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辨正,可正前人之误读,亦可补大型语文辞书之阙.  相似文献   

13.
<对楚王问>、<风赋>是宋玉的作品.它们或发泄自己怀才不遇的牢骚,表达对世俗庸碌之人的鄙夷不屑,标举高雅脱俗的情怀;或揭露当时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表达"贫士"对上层统治者奢侈享乐生活的不满,都是典型的社会批评.形式上都运用了"主文而谲谏"的方式,讽刺批评含蓄委婉,耐人寻味.  相似文献   

14.
关于汉代循史的治民原则、措施及其实施效果,目前史学界少有文章具体剖析。而事实上,汉代循吏科学、勤奋、务实的精神,清正廉洁的作风,为民兴利除弊造福一方的胆识,移风易俗、传播先进文化的热情,不仅在当时竖起了一座丰碑,而且对后世为官者亦颇有启迪。有鉴于此,本文一方面具体论析了汉代循吏的治民原则:富而后教之,奉法循理,廉洁自律;另一方面详细归纳和论证了汉循吏治民措施的实施效果:且.户口增加,田畴广辟,人民得以温饱;2.政平讼理,百姓安定;3.促进了社会的进步;4.百姓爱戴、皇帝褒扬。  相似文献   

15.
《周易》与中国法文化有着一定的渊源与联系,讼卦更是研究中国传统讼观念的独特视角。通过讼卦研究讼的产生,讼的影响以及应对讼的方法可以加深对中国传统讼文化的理解。导致诉讼的原因既有客观上的经济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心理影响;讼卦认为讼行为总体上是"终凶"的,"不亲"的;具体而言,讼是无德的表现,讼能够引发社会的纷争,以下犯上之讼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但另一方面及时终止诉讼也可能带来吉祥,而讼卦中还体现了非常明显的清官情结。应对讼时,一方面要怀着警惕,谨慎的态度,另一方面则强调君子要积极进行准备以讼对讼的发生。总之,对讼卦的研究可以较为全面地审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的讼观念。  相似文献   

16.
明末天启年间,魏忠贤、客氏为首的阉党集团为了搜刮民财,打压社会清流,制造了不少冤狱,仅与徽州人士有关的就有"黄山大狱""汪文言封疆通贿之狱""吴怀贤圈点杨涟疏之狱"。这三件冤案,虽形式不同,但都涉及东林人士,本质上属于阉党集团与东林党之间的政治斗争。  相似文献   

17.
刑事冤错案件是刑事冤案和刑事错案的简称,突出强调的是我国刑事错案往往以刑事冤案的形式来表达。刑事诉讼文明是刑事诉讼程序实施过程中体现刑事诉讼进步和开化状态的标志,是刑事诉讼理念文明、制度文明、行为文明和载体文明的总和。在刑事冤错案件纠防的理论和实务中,很有必要导入刑事诉讼文明的相关理论和思维模式,牢固树立正当程序理念、切实贯彻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和严格规范侦查讯问程序。  相似文献   

18.
宋代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使得经济纠纷日增,而宋代法律条文非常繁杂,百姓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  己的权益,就必须知法懂法。虽然宋代统治者禁止百姓学法,但法律在民间的传播成为必然之势,传播的结果不  仅促使宋代出现尚讼的风气,而且推动了宋代司法建设的进程。  相似文献   

19.
华夏古典政制是德性政制,即道德与政制合一的制度,这种制度主要体现在周礼体系中。但到春秋时期,"位""德"分离,"德"失去了自身的根据,于是必须为"德"另寻根据。孔子将周礼之义概括为"敬",以敬区分礼仪与礼义,并在礼上加"仁",以"爱人"为"仁"。孔子既以仁德基于内在心性,于是相对于"位""德"合一来说,孔子的"位""德"仍然是分离的。孟子于礼下加让,以辞让之心为礼之端。孟子区分了现实世界中实有之位与依据每一人之德行所应有之位,前者孟子称之为"人爵",后者称之为"天爵"。理想的秩序是"人爵"应以"天爵"为依据。由此,孟子重新恢复了"位""德"合一,只是将原来的以"位"定"德"颠倒为以"德"定"位",从而将王朝政典建基于人心。孟子由此推导出新型的"德""位"合一的政治原则——仁政。汉代察举制即是本于孟子之学以"德"定"位"的政治制度,由此奠定了华夏二千年德性政制的基本格局。  相似文献   

20.
从《康诰》和《吕刑》看西周初中期刑罚思想的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周刑罚思想包括"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亲亲""尊尊"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周初的天命论仍然是一种神意论,"敬天"是统治者赖以统治民众的依据,"保民"几乎完全是出于维护政权稳定的现实需要;中期的"敬天"更具理性化与实用性,更多的是对天命的利用,"保民"中"治民"的成分越来越多.与周初相比,"德"的含义由君主的品德变为个体心性道德;"慎罚"向"中刑"转化;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的功能日益下降,"刑"的作用则日益凸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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