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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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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判断标准的理论歧向与体系建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致使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困难重重,运用盖然性、疫学、经验法则理论来推定因果关系,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实现法的正义价值.但是,这些学说仍然存在适用范围较窄、对法官素质要求较高以及需要判例支持等问题.中国应确定以正义、秩序和效率为主要价值目标,以相当因果关系为基础,以因果关系推定为原则,遵循较低的盖然性证明标准,构建"一横一纵"式包含各种标准和方法的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判断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2.
大规模产品侵权的出现,突破了传统因果关系法则的范畴,如坚守传统将导致众多受害人难以获得赔偿。为此,学者提出"必须采取一种超越传统侵权法的因果关系理论",但对于如何超越,具体展开论述者鲜见。提出在"特定受害人之损害是否由具有同质性的产品造成"方面,引入盖然性说与经验法则;在"侵权人的识别"问题上,借鉴整体证明理论、替代因果关系与市场份额责任。通过以上理论的运用为大规模产品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提供一种新的思路,缓和因果关系举证责任,以保障受害人能够顺利获得赔偿。  相似文献   

3.
随着立法的修订及新司法解释的出台,环境污染行为致生重大损害的因果关系认定及责任归属问题亟待厘清。条件理论仅为空洞的逻辑规则,事实因果关系的确定应当根据“合法则的条件说”进行判断。当有证据证明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高度盖然性时,即可肯定存在具体的因果关系,这一认定不违反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基于被容许风险理论、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和个人责任原则,多主体在行政许可范围内排放污染但累积性地造成损害后果的,损害结果不得归属于合法排污行为。单位实施严重致害型污染环境行为的,除追究单位责任外,损害结果还应归属于直接实施污染环境行为的一般雇员以及作出决策或存在监督过失的管理人员。  相似文献   

4.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关涉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行使的冲突,在构成上不要一味地以纠正正义理论强调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还必须以功利主义理论考虑行为人利用环境资源为社会带来的利益,故应以行为违法性作为构成要件,并援用忍受限度论来判断之.考虑到侵权责任法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损害已实际发生,以损害结果而非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来认定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与民事责任更为契合.此外,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遭遇消极抵制,缘于立法存在的“皱折”,需要通过司法予以“熨平”,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损害事实与污染行为之间因果关系具有相当程度的盖然性,在此基础上,法院可以作出因果关系的推定.如此,平衡双方的利益,更有利解决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  相似文献   

5.
侵权法中的机会丧失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会丧失理论即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导致受害人获得利益或避免损害的机会丧失时,加害人应对此种机会的丧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学说。它是对传统侵权法理论的修正和补充,并对损害、因果关系等侵权构成要件的传统学说造成了一定冲击。该理论在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德国、法国等国的司法实践中多有运用,但关于其适用及其适用范围尚存诸多争议。我国机会丧失案件并不少见,但却没有采纳机会丧失理论。本文在介绍机会丧失理论的内涵及各国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它在侵权法上适用的法律和政策方面的主要争议,并提出可供我国司法实践借鉴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生态环境侵权,是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借助生态环境媒介对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所造成的损害。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生态环境侵权有其特殊性。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域外国家提出了诸多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如盖然性说、疫学因果关系说和间接反正说,并且进行了相应的立法实践。我国对于生态环境侵权中因果关系推定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以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来代替,但两者大有不同,实践中虽然有所尝试但并不成熟。因此,我国首先需要在立法上对因果关系推定制度予以规定,同时建立多级证明标准,对因果关系推定的适用条件加以限定以及对适用范围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7.
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由于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按照传统的因果关系证明规则,受害者很难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这使得环境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目标难以实现。因此,在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中,采用盖然性证明标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及因果关系推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在相当因果关系学说基础上,对医疗损害中因果关系的特点及多因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建议在认定因果关系的审判实践中,遵循相当性原因之充分考虑原则、过失不可替代因果关系之原则、丰富价值判断之承载原则和概率表示法之可行性操作原则。这些原则的适用,将有助于法官在审判实践中更公正、合理和准确地裁量医疗损害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9.
跨国污染转移是由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一种复杂现象,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研究跨国污染转移法律责任制度,遏制跨国污染转移行为,是具有现实紧迫性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跨国污染转移行为以及环境损害的特殊性,其归责原则应为无过失责任,举证责任需相应地转移,"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和流行病学因果关系理论应该得到支持。国家理应对跨国环境污染转移承担责任,私法主体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略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探讨了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与证明要求的区别,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过去所实行的证明标准存在诸多弊端,应当从立法上确立"高度盖然性"之标准,并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反恐刑法立法具有前置性、抽象性、复合性和片断性特点,分别对刑法谦抑主义、法律专属主义、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以及司法判断方法提出了挑战。不应当以既有刑法理论对反恐刑法立法一味地进行批评,而应当依据反恐刑法立法的特点对既有刑法理论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为反恐刑法立法的正确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为此,刑法谦抑主义应当从立法论回归解释,为出罪判断提供理论基础;法律专属主义应有例外,把地方性反恐法规作为恐怖主义犯罪司法判定的重要依据;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应由封闭走向开放,实现刑法与行政法及地方立法之间的有效合作;同时,应当超越"在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建立"在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12.
论述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一直以来都指导着我们国家的起诉活动,暂缓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体现,其属于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建立暂缓起诉制度不但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平衡刑事诉讼中的各方利益;而且能够满足刑罚的非罪化和轻型化要求;同时还能够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达到合理整合社会资源的目的;指出暂缓起诉与当今世界刑事政策"轻轻重重"的发展趋势及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内在要求一致。暂缓起诉作为一种程序性的刑事制度,在未成年人犯罪暴力化和低龄化的今天,进一步分析暂缓起诉制度的特征和制度构建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3.
阐释了漏判的内涵及其识别依据,详细剖析了现行司法解释关于漏判救济之规定,指出了该项司法解释之本旨与失范之处,在此基础上,就漏判应有之救济途径提出了看法。  相似文献   

14.
我国侵权领域抽象使用损失可赔偿性尚存争议,究其原因为损害的“差额说”导致。“差额说”由莫姆森(Mommsen)于1855年发表《利益说》一文提出,认为损害为受害人在损害事故发生后所有的财产数额与其在假设损害事故不发生的条件下应有的财产数额的差额。因受害人并未支出替代物费用,自然没有产生财产差额,故无损害的发生。莫姆森“差额说”的理论源头为罗马法上的“利益(interest)”概念,对抽象使用损失可赔偿性的否定来源于对罗马法上差额状态的误解。所谓“差额”关注的是物上利益的整体状态,而非简单的财产数额计算,因此“差额说”的真正内涵应当为侵权事件发生前后的利益变化。抽象使用利益的损失应当为一种财产性利益损失,原因有三:第一,抽象使用损失的范围可以凭借主观计算方法确定,物的抽象使用价值可以凭借“商业价值理论”获得财产价值属性,且其确定性要求并非绝对,仅需达到“相对确定”标准即可;第二,应当同等评价营利物的使用损失和自用物的抽象使用损失,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阻碍了权利人实现物上的使用利益,造成了受侵害人合理期待的落空,所谓财产的本质与意义不仅在于其本体,更包括利用该财产以达成人生的目的;第三,财产性利益损失的概念更加周延,避免了损害赔偿范围的盲目扩大,对抽象使用损失加以限制更契合中国特色《民法典》权益保护的理念。德国法早已承认抽象使用损失的可赔偿性,并通过司法实务建构出一套完整的规范系统,并以“规范的损害”概念填补传统“差额说”在使用领域赔偿上的不足。“规范的损害”是与“自然的损害”相对的概念,提出损害的定义不拘泥于法律规定,而是根据受损权益在法规范评价上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否具有可赔偿性。根据《民法典》设立的“获利返还”制度,加害人代受害人实现了物的抽象使用利益,这一利益根据法秩序应归属于受害人,因此这一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因此抽象使用损失的可赔偿性符合法规范的评价。我国《民法典》亦受德国法影响,采取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和具体列举损害赔偿项目的结构,因此德国法上“规范的损害”概念对我国有可借鉴意义。与我国损害赔偿体系融合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规范评价的限制因素,即须满足“受损物为维系个人生活必需之物”和“可感性”要件。本文之目的即在介绍德国法上相关制度构建,并结合中国特色损害赔偿体系,为国内实务与学说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行政不作为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不作为违法是行政违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行政不作为违法进行司法的最终救济,能够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重构民事执行程序可以尝试以当事人主义为基点。要突出三个基本理念:遵循司法被动原则,强化当事人申请义务;遵循程序公正原则,强化当事人举证义务;遵循司法自治原则,强化当事人处分权。同时在构建新程序框架过程中还应注意执行权定位、体现程序正义并凸现其独立的内在价值以及执行工作的最佳平衡点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司法实践面临着生物多样性相关立法分散、规制目标不明确的现实困境。法院在审查生物多样性行政不作为案件时,对生物多样性损害的审查欠缺针对性;在对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的判断中,法院的司法审查内容不全面、审查强度不一致,通常倾向于采用结果标准,以生态环境损害的实然结果作为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的标准,这种高强度审查方式客观上违背了职权法定原则。因此,对于生物多样性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完善,应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司法证据,以保证全面且有针对性地审查生物多样性损害;应采取过程性审查方法,对行政不作为中的裁量行为进行全面检视来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同时以司法尊重原则为导向合理调整司法审查的强度。  相似文献   

18.
罪犯服刑期间,做出减刑裁定后,又发现漏罪或犯新罪的,原减刑裁定是否继续有效引发了学界论争与司法实践分歧,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经历了从完全否定到分情形细化认可的演变。文章通过梳理与检讨学界学说,并检索近年来引用相关司法解释的案例,发现司法实践的处理情况为严格依司法解释部分否定原减刑裁定效力;之后从罪刑法定原则、刑事裁判既判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肯定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角度对原减刑裁定效力进行分析,进一步得出原改变刑种的减刑裁定效力不应受漏罪、新罪影响而失效,削减刑期的减刑裁定不应受漏罪及过失新罪影响而失效,应根据罪犯故意犯的新罪轻重决定是否使其失效的结论。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美国宪政的一大特色而为美国人所骄傲,但司法审查制度也面临着"反多数主义难题"。我们应考察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历程,通过分析美国宪法学家为解决司法审查与民主之间的矛盾所提出的各种主张,从而为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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