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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琳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7(1):19-23
长期以来在我国刑事审判中,定罪活动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量刑活动存在的问题受到了忽略。近年来量刑制度改革引发了人们对于我国构建量刑程序的关注。理论上,量刑程序在审理对象、程序参与主体和证据制度等方面存在特殊性。两大法系存在着合一和分离两种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关系模式。这两种关系模式都存在着优势和弊端。我国在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时,应该尊重量刑程序的程序特点,借鉴两大关系模式的优点,把握相对独立的实质。 相似文献
2.
孟军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22,(4):105-117
中国量刑制度改革有实体与程序两种路径。传统刑事司法存在重定罪、轻量刑现象,在量刑制度领域同样如此,有必要就量刑程序问题深入探讨。量刑程序制度改革在量刑规范化和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背景下展开,并融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实施。量刑程序包括定罪量刑一体化、量刑独立化和相对独立化几种模式,中国量刑程序模式经历了从一元化向多元化的转变。相较于法官职权主导量刑程序构造,吸收对抗制因素并保留一定法官职权调查职能的量刑程序构造更符合我国国情。量刑程序多元化、量刑程序构造科学化和制度综合化成为量刑程序制度改革未来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3.
闫诗萌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6):23-24,28
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语境下,对刑罚裁量过程中的量刑证据运用进行探讨显得极其必要和重要。量刑程序由于其运行机制的特殊性必然会逐渐进入刑事审判领域,并且成为独立的中心程序。同时,量刑机制的特殊性也决定了量刑程序在证据种类、证明标准、举证责任等其他方面具有其特殊的属性。因此,从刑事审判的视角,建构量刑证据的运用规则就成为理论和实务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熊亚文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4,(6)
在刑法以犯罪和刑事责任为基石范畴的现代化下,量刑的概念也随之现代化。刑法现代化下的量刑应是指刑事责任的裁量,其蕴含着"量刑对象是犯罪人"这一量刑基本理念。量刑理论对量刑程序改革无疑具有指导意义,量刑程序之设计应当致力于量刑基本理念的实现。从量刑对象理论视角来看,它要求量刑程序应独立于定罪程序,刑事审判应先解决定罪问题、后解决量刑问题。然而,《量刑程序意见》所确立的相对独立量刑程序并不完全符合如此量刑基本理念的要求,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当前的量刑程序改革陷入困境。鉴于此,在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中建立独立量刑程序模式,应是我国量刑程序改革所要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5.
邝海飞 《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2):75-77,85
量刑作为刑事审判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司法审判的落脚点,也是衡量司法公正与否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量刑环节出现的种种弊端迫切要求量刑程序独立于定罪程序之外,对其进行严格的规制。与此相适应,必须设立一种不同于定罪证明制度的量刑证明制度,以求使量刑结果更为公正合理。以独立量刑程序框架为背景,对量刑程序中的证明制度作探讨。 相似文献
6.
独立量刑程序如何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生长并发挥效用,是一个值得各方参与探讨的问题。英美法系国家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分离模式对我国量刑专门程序的构建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结合我国刑事审判实际及量刑程序缺失的现状,吸收和借鉴英关法系国家先进做法,构建中国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谭波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2):178-182
量刑程序改革一直是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重要内容。无论在理论探讨上还是审判实践中,量刑程序改革都备受瞩目。在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试点中,我国量刑程序独立改革依然没有收到显著效果。由于缺乏配套的诉讼规则,我国量刑程序独立改革不能简单地沿袭英美法系的做法,而应寻找适合本土实际的改革措施。具体来说,应当在保持现有审判模式的前提下辅以其他有效措施,规范法官的量刑活动,切实改变控辩双方地位不对等的现状。 相似文献
8.
现有法律制度下,中国法院"重定罪、轻量刑"的传统观念,导致律师界"重无罪辩护、轻量刑辩护"的现象普遍存在。量刑辩护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纳入量刑程序的法庭审理程序,依然矛盾重重,影响量刑辩护的有效发挥,不利于被告人合法权利的维护,也严重挑战了司法的公正性。因此,重新审视我国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构建科学的量刑辩护程序及配套措施,显得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9.
量刑程序有英美法系的独立量刑程序和大陆法系的混合量刑程序之分。20世纪中叶以来,大陆法系国家开始出现向独立量刑程序转变的趋势。独立量刑程序阻隔了纯粹的量刑证据对法官心证的不当影响,符合"先罪后刑"的诉讼逻辑,有助于正确评估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给予了控辩双方和被害人更多的参与量刑的权利和机会,因而更有利于量刑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实现。随着我国对量刑公正的日益重视以及证据规则的逐步完善,有必要确立这一程序。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普通程序简易审、缓刑听证等实际上已经开始了创设该程序的初步尝试。与定罪程序相比,独立量刑程序应具有程序简化、证据规则宽松、证明标准较低、法官积极主动等特点。 相似文献
10.
11.
量刑证据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朱琳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1):117-120
刑事审判包括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重定罪,轻量刑"的影响,量刑证据在我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相区别出发,对我国量刑实践中出现的辩方证据收集困难、同案不同罚、证明对象等问题进行梳理,最后针对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的区分、量刑证明标准、证明空间提出相关立法、司法建议以促进我国量刑证据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郭志远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108-108
[主持人语]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断曝光的刑事冤错案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公正审判,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关键。而要做到这些,重要的是正确认识与科学理顺侦查、公诉与审判之间的关系。我国立法上确立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关系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但实践中三者之间往往是配合有余、制约不足,一个案件的侦查证据材料形成后,甚至是“带病”起诉,直至审判,使得公诉和审判的监督制约功能缺失。这种流于形式的“流水线式”的诉讼模式,是酿成刑事冤错案的重要原因。要防止刑事冤错案发生,就要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厘清刑事司法规律,有效配置司法权力,优化侦查、起诉和审判三者之间的关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3.
比较法视野中的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之证明——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的具体运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康怀宇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
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的划分在证据法上的意义在于,对定罪事实必须进行严格证明,而对狭义量刑事实及某些属于犯罪事实的量刑情节,允许进行自由证明.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在可以运用的证据范围、证据调查方法和证明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对定罪事实的严格证明体现了证据法对于权力的制约功能,对量刑事实进行自由证明则综合考虑了减少诉讼成本、明确主要争点和扩大有利于被告人之量刑资料的适用机会等多种因素.作为对自由证明的限制,在量刑阶段,除了必须保障被告人对量刑资料与信息的知情权和异议权、获得律师帮助权等各项权利之外,审判还应该被划分为定罪与量刑两个互相分离的阶段,以防止不可采的品格证据所产生的不公正对定罪造成影响. 相似文献
1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为量刑辩护提供了发展空间,量刑辩护具有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定性、平衡各诉讼主体的诉讼利益、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利等重要价值。但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辩护的推行存在着困境,在量刑指导意见的完善、量刑协商机制的规范化、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落实、强制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与量刑辩护的专业化五个方面加以改进是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有效量刑辩护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5.
论刑事被害人参与的量刑正当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四江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6(1):121-124
量刑程序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人民法院进行量刑活动的步骤,是刑事审判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英美法系国家量刑程序的特点是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相分离,大陆法系多数国家没有独立的量刑程序,但评议和表决规则十分严密,比较注重限制法官量刑的自由裁量权。我国没有单独的量刑程序,被害人参与不够、透明度不高,影响了审判公正;我国量刑程序应该包括量刑公开、量刑答辩制度等。 相似文献
16.
雷连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65-68
以定罪与量刑作为逻辑划分的双三角诉讼结构,在保留控、辩、审三方基本诉讼架构的同时,突显了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的分离,实现了量刑程序的诉讼化,提升了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从诉讼对抗性、被害影响陈述、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等各方面来看,双三角结构下被害人量刑参与具有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谭燕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2,(1):11-14
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一样是刑事审判环节,具有独立性与依附性特征,而我国立法层面的量刑程序几乎是空白。我国在现有的司法环境下实行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符合国际司法潮流,这一程序也没有增加各诉讼参加人的负担,较易操作落实,且有相关的配套程序和实践基础,因此具有可行性。但在实践中应注意一些问题,如要清晰控辩审三方在量刑程序中的定位,使社会调查报告机制走向制度化、专业化,判决书中应对量刑的依据和理由进行阐述等。 相似文献
18.
石浩旭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0(4)
法官量刑裁量的合理性取决于法官接触量刑证据信息的时间、承担量刑证明责任的主体在证明中的力量对比和具体的量刑证据制度.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有不同的制度逻辑,我国法官使用相同的证据规则处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不利于量刑证据信息的获取和法官量刑裁量的作出,平衡量刑程序中控辩双方的力量、重置量刑证据制度、充分保障法官接触量刑证据的时间和量刑证据信息占有量是解决量刑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19.
李训伟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6):582-585
规范化量刑是对量刑这种司法活动或制度的一种改革,是指使得量刑合乎约定俗成或法律明文规定的标准。规范化量刑不仅要求量刑公正而且要求其具有透明性,这就要求增加控辩双方关于量刑的话语权和将量刑工作纳入法庭审判;做到规范化量刑首先要遵循规范化量刑的必要原则,坚持量刑程序公开、检察监督、罪责相称的原则,其次要采取一些科学合理的量刑方法。只有做到规范化量刑才能坚持科学的量刑观,才能保证刑罚权的正确行使,才能树立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20.
量刑建议权是量刑程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已经得到了充分重视,但当事人的量刑建议权却被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所忽视。当事人的量刑建议权的设置有利于提升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增强量刑程序的理性化、实现量刑裁判的实体公正。因此,有必要建构实现当事人量刑建议权的运作机制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其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