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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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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越权原则曾是早期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由于其在实践中产生了种种弊端,现在已为多数国家限制适用或废止。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及《公司法》与《合同法》在该问题上存在冲突。分析公司越权原则的缘起、发展以及与我国相关制度的比较,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  相似文献   

2.
《合同法》对法定代表人的越权代表行为效力的认定过于简单.为了正确认定越权代表行为的效力,首先需要界定能对法定代表人权利施加限制的范围,然后类推适用无权代理制度分析,按照表见制度与狭义无权制度的类型化来处理越权代表行为的效力.对越权代表行为效力不被追认时的责任分担,应当由越权行为人与恶意第三人在各自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3.
本文考察了英美公司法上“越权规则”从产生到终结的历程,从而揭示了世界公司立法发展的一个趋势,即由绝对保护股东的权益向保护善意第三人方向的发展,并结合我国在“越权规则”方面的立法发展现状提出了自己的希望。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越权定价的概念入手,分析了我国目前越权定价行为的种类,提出了越权定价具有违法性质严重、违法行为普遍、违法金额巨大、违法手段隐蔽等突出特点,揭示了越权定价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化倾向,认定我国越权定价行为具有滥用职权犯罪的法律特征,探讨了越权定价行为的刑事违法性问题。  相似文献   

5.
越权刑法解释的原因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越权解释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法制建设中的明显障碍。本文从多角度对越权刑法解释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加强学理解释研究、确立合理解释方法、完善审查监督机制是防治越权解释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6.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为一种股东退出机制,为那些陷入公司困境的少数股东提供了有效的退出途径.许多国家公司法均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我国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也确立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但是,现行立法仍应从指导原则、适用之公司类型以及解散事由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公司及其内在的制度性因素不是中国本土的"资源".1904年<公司律>的出台是晚清政府在主动和被动之间做出的仓促选择.外国在华开办公司、华商附股、"官督商办"公司及其后的晚清商办公司的实践,以及相伴发展的近代公司制思想为晚清<公司律>的出台作了物质和意识上的准备.为振兴工商应运而起的公司企业的发展,急需晚清政府提供公司法律制度的供给.西方列强要求晚清政府出台与西方工商法律接轨的法律制度和晚清政府废除西方列强领事裁判权的愿望成为清廷出台<公司律>的直接历史动因.  相似文献   

8.
董事长越权代表公司行为是否有效 ,相对人因该行为产生的利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笔者从实际案例出发 ,从论理和法律规定两个层面论述了董事长的代表权及限制 ,并提出了董事长的狭义无权代表与表见代表将引起不同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9.
罗荣华 《天府新论》2005,(Z1):236-237
两合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客观存在,对于满足不同层次的投资主体的要求和弥补有限责任公司的缺陷具有现实意义.然而,我国的<公司法>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虽历经几次修改,都没有突破这一窠臼.在<公司法>中规定两合公司,将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市场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1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已被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为我国一种新的企业形态.一人公司规模小、经营灵活,但缺乏内部监督,投资者容易滥用其公司独立人格进行避税,我国现有税法对此欠缺较好的规制方式.在税法中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一人公司避税行为进行防范与治理,既是对实质课税原则的补充,也保护了国家作为税收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应当注意该制度在税法中的适用时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1.
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在我国公司法立法史上确立了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然而,该制度还存在着许多缺陷:缺少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上一人公司问题;缺少一人公司股东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了较高的注册资本,却未规定资本充实与资本维持制度;缺少一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与制衡机制;对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和审计条款做出了重复规定,也没有对该条款做出特别规定;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2.
我国当前证券公司对外开放中遭遇的合资证券公司僵局问题是传统公司僵局理论的现代另类表现形式.其主要诱因,是证券公司开放政策对中方投资人掌握控制权的政策要求与贯彻政策的制度安排中允许外方小股东形成局部控制之间的冲突.这使公司僵局的破解不能局限在<公司法>设计的狭隘个案处理方法中,而应主要面向政策与法律的宏观协调过程,形成合资证券公司以中方股东控股与控制相统一为原则、以外方小股东局部控制乃至全面经营为例外的公司僵局防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一人公司的特征表现为股东的单一性、法人资格的独立性、组织机构设置的特殊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和资本制度的特殊性.这些也正是一人公司风险存在的根源,应通过制度设计予以防范.我国现行<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立法存在资本制度的内外冲突和组织制度安排的冲突等问题,应通过立法使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公司法>借鉴了企业法的原有规定,采用了公司"民主管理"的表述."民主管理"曾具有产权代表功能,现已发展为重要的公司职工保护制度.公司民主以公司成员的同质性为前提,以公司成员协商一致或按照多数决定原则决定公司事务为内容,包括股东内部民主、董事会内部民主及职工内部民主等形式.职工有权以依法选举董事或者监事的方式参与公司事务,但必须尊重公司集中管理的价值,不能代替公司股东和董事发挥作用.公司职工参与和公司民主管理是不同概念,应当限缩解释公司民主管理的含义或者废止公司民主管理的提法.在法律适用中,也可以从职工参与角度解读中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民主管理.  相似文献   

15.
股东表决权的主要功能及意义,即是透过民主程序,使得身为公司投资者的股东能适当监督公司的人事布局与经营策略,以确保自己对公司的投资不致落空.同时,股东也可以藉由参与股东会并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无论直接或是间接)制衡经营不善的经营者或淘汰更换公司经营者.藉助比较研究的方法,可以重新审视与检讨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表决权的制度,为我国公司自治的实现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6.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加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约束,维护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意义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首次规定了该制度.根据我国实践的发展,结合国外的相关立法例,在今后的立法中进一步规范并不断完善该制度,是促进公司制度日臻完善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7.
经营范围在我国作为企业必备的登记事项 ,在企业整个经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企业经营范围而出现的“越权规则”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对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从绝对无效到非绝对无效的认识 ,以及在我国立法上对企业经营范围无明确立法的现状 ,要求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探讨。对企业超越经营范围在我国的现状、国外对该问题的认识以及我国民法学理论对其的态度的分析后 ,对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的效力的认识 ,从根本上讲应将企业经营范围简单化 ,归结为任何合法的目的 ;从我国目前状况 ,视具体情况 ,可将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的效力分为行为有效、行为可变更或者撤销、行为无效三种情形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8.
公司作为一种营利性法人 ,必须在章程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我们称之为法人的权利能力。若公司超越其组织章程在其权利能力之外从事经营活动 ,则为越权行为。对于越权行为 ,法律确认其无效的原则即为越权行为原则。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 ,该原则对防范欺诈行为 ,稳定交易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 ,它渐渐成为一种没落的制度  相似文献   

19.
当前解决我国国民经济与证券市场深层次矛盾的关键是,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为类似于股票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并在沪深股市竟价发行后上市流通交易,与原有流通股一起共同构成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要改进国家对公司的控制模式,分离主动表决权与被动表决权,制定<国有股被动表决权行使法>.形成国家依法监管与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新型政企关系,找到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微观实现的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20.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虽然存在赔偿范围不完全、责任性质不清问题,但总体上还是统一的、明确的、系统的.然而,却有学者认为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不具体、对债权人保护不充分、举证责任分配不均等.公司人格否认是应对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独立和有限责任且经由法官判例而产生的衡平性规范,在法律技术上不仅抽象模糊,而且只是例外和补充.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要坚持慎重原则,二要把握现有公司法律,准确适用,三要参照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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