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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政是以宪法为龙头依法治国的政治方略。为落实、监督、保障和促进我国宪法、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必须建立保障宪法实施的机构和违宪审查制度。本文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讨论了英国式、美国式和欧式的司法审查模式、宪法保障机制与我国宪政制度存在的背景、制度、法治语境异同,阐述了我国宪政建设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2.
违宪审查机制在解决法律纠纷和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纪宏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8(2):23-34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依法治国是最基本的治国理念,法律在解决各种纠纷和矛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要严格实行法治原则,必须保证法制自身的统一性。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往往是导致社会纠纷和矛盾激化的重要因素,所以,为了确保法律在解决各种纠纷和矛盾中的基础作用,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保证法律之间的协调和统一,其中,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是保证法制统一的重要措施。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在宪法和法律中已经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但是,由于缺少具体的程序和机制的保障,违宪审查制度还没有在维护法制的统一性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违宪审查机制的建设是我国当前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3.
"母法"观念释读--宪法与法律关系新解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谢维雁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128-133
"母法"是理解中国宪法问题的一个关键性概念,其含义是宪法为普通立法提供依据."母法"观念妨碍了宪法至上的实现,对我国目前的宪政与法治建设特别是宪法修改也存在消极影响.本文认为,应确立"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的原则,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确保宪法至上. 相似文献
4.
WTO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离WTO司法审查原则的要求尚有相当的距离。从行政诉讼的目的之一即人权保障着眼,行政诉讼需提供具有完整性和实效性的权利救济制度;从行政诉讼的手段即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出发,其转变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合法性”的丰富蕴涵。WTO规则在国内的实施,迫使我们建立完备的司法审查制度,主要是建立两种可行的审查机制:一是推行行政诉讼体制改革,确立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建立违宪审查机制,负责审查违宪或违法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相似文献
5.
宪法司法化是宪政的基石,中国宪法的司法化无成例可考,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对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践进行了理论剖析;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概括了外国违宪制度的相关类型和发展趋势,据此提出从宪法引用、违宪审查两个方面均应司法化的观点。分析了中国宪法司法化在法理上、制度上的障碍,提出了“法规审查备案室”到“违宪审查委员会”再到“宪法法院”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宪法司法化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6.
曾令良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88,(2)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一种国内法制度,由来已久.它是国家司法机关对国内法律、法令、行政法规、行政行为等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制度,亦称违宪审查制度.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先后建立了这种制度.不过,也有另一些国家则是由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这种违宪审查制度的. 相似文献
7.
张章盛 《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7,(8):36-39
违宪审查是指公民认为某个现行法律、法规或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的行政行为可能违反宪法规范而起诉至司法机关或专门机关,司法机关或专门机关由此对该现行法律、法规或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是否违宪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决的过程.我国目前的违宪审查制度就法律层面而言,规定得十分原则和含糊,缺乏可操作性;而我国的违宪审查机构也缺乏明确性.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现今的违宪审查制度进行学理上的分析和探讨,以对我国建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之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一些粗浅的论证,并提出笔者的观点和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对宪法司法化问题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司法化包含有宪法的司法适用与违宪审查两个层面的内容 ,其司法适用具有不同于普通法律适用的特点 ,司法违宪审查则是关系到现有宪政体制的构架的根本性问题。宪法司法化只有走出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悖论才有可能得以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9.
CAO Jian-hua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8,(4)
违宪审查的司法化建制在广为普及的同时,由于法理基础的缺陷,其正当性问题在各国违宪审查制的实践中一直被质疑。在当代语境下哈贝马斯等人的程序正义宪法观和宪政工程论则为违宪司法审查之正当性提供了新的法理阐释及制度化引导,从而对当代违宪审查制在司法审查范围、程序效力等方面的完善以有益启发。 相似文献
10.
违宪审查制度是二战后传入韩国的。但因韩国人民对宪政的积极探索,在短短的60多年中,韩国先后修改了9次宪法,并进行了4次违宪审查制度,尝试了宪法委员会制度、司法审查制度与宪法裁判所制度,最后于1987年总结了之前的经验,确立了现行的宪法裁判所制度。该制度为韩国的宪政发展与基本权的保障做出了重大贡献,它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宪法监督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违宪审查制度在美国而不是在其他国家出现,是由美国的法律传统决定的。美国作为普通法国家接受自然法学说,而按照自然法高于人定法的判断,依据宪法审查人定法不过是对自然法与人定法关系原理的扩大使用。普通法法律至上学说的自然延伸是宪法至上,其间接的结果就是以司法权审查违宪的立法。在美国宪法缔造者们的笔下,权力制衡的政治原则早就推演出司法机关有宣布违反宪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之权的结论,马歇尔的创造不过是对制宪者们的逻辑结论的实践。普通法传统赋予法官的特殊地位,也使法官有条件创立新的制度。而以普通法的传统为构成要素的美国民族精神,则为违宪审查制度的创立提供了文化基础。 相似文献
12.
彭澎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3(5):56-59
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其主要功能之一是为了保障人权,而人权保障要真正得以实现则依赖于宪法和宪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其中违宪审查是现代宪政国家保障人权不可或缺的基本制度,违宪审查是实现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功能的重要途径.违宪审查和人权保障相互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学理关联,只有通过实施宪法、确立违宪审查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13.
曾令良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2)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一种国内法制度,由来已久。它是国家司法机关对国内法律、法令、行政法规、行政行为等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制度,亦称违宪审查制度。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先后建立了这种制度。不过,也有另一些国家则是由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这种违宪审查制度的。 相似文献
14.
宪法的有效实施是宪政得以实现的重要表现。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宪法监督和解释的法定机关,是我国的宪法审查机关。宪法的实施,不仅指宪法的司法适用,还包括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因此,首先要确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实施的监督者地位。其次要建立适当的衔接机制,即备案、批准同确认违宪之间的传递机制。同时还应明确各种规范的冲突解决机关,即在宪法之外,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的违反,各级有权机关可以行使相应的违法或违规审查权,以用于保证宪法、法律等规范的实施。另外宪法的有效实施还要注重人民法院的作用,法院对有效实施的相关措施可提起确认的请求,并向有关制定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从而达到宪法实施这一目的。 相似文献
15.
黄奇中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3(3):273-279,310
中国现行的刑法解释体制包括统一解释和法律适用解释两部分,其中统一解释体制是一种多元并立、各国家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从合宪性的角度来看,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的刑法解释符合宪法规定,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以及高级人民法院的刑法解释都属于违宪解释。而从宪政理念的角度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刑法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误读,人大常委会不应成为刑法统一解释机关。最高法院统一解释刑法符合宪政原理,但应坚持被动的、结合个案的释法模式。在具备司法(法官)独立制度的前提下,应赋予法官以法律解释权。 相似文献
16.
黄建文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82-86
在行政执法中适用最多的地方政府规章,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对于地方政府规章是否应当进行违宪审查长期以来却存有争论。文章认为对地方政府规章不仅应当进行违宪审查,还应当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政府规章违宪审查的主体,同时应当完善地方政府规章违宪审查的启动程序、听证程序、司法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7.
我国《宪法》规定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宪法监督,《立法法》制定了违宪审查条款,目的是运用政治程序或是准法律程序进行宪法监督。但就目前来看,这种制度缺乏程序性保障,不能有效地制裁违宪行为,使得宪法监督往往流于形式。“无诉讼即无宪政”,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的司法化是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8.
韦红霞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9(4):118-120
法律监督是一个重要的法学基础性课题,而宪法监督模式研究又是法律监督理论的核心。如何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也是世界各国宪政建设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审查一般法律或行政法规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通常称为违宪审查或合宪性审查,以保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和地位。相比欧美国家而言,我国现在还欠缺完善的宪法监督体制。通过比较研究西方的宪法监督模式和我国宪法监督的差异,无疑对完善我国的相应制度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外国宪政与司法审查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行宪政的关键在于首先制定一部合乎正义的宪法,然后要切实保障宪法作为根本规范的最高效力,对国家各种活动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和监督。正是基于这个目的,司法审查制度成为落实宪政精神、推动社会变革与法治发展的主要驱动和矫正装置。任何制度都存在不足,为了克服司法审查的缺陷,有必要使用合理的宪法解释理论,建立起司法审查制与宪政互动的框架体制。 相似文献
20.
走出违宪审查的迷思——当今中国宪法进入诉讼的路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肖华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3(4)
当今中国法学界关于宪法进入诉讼的讨论被凝结为"宪法司法化"的术语,并进而将"宪法司法化"等同于"违宪审查".然而,在现行政治体制与权力配置框架下,我国法院不可能拥有违宪审查的权力,因此让宪法进入诉讼的路径是行不通的,但这并不意味我国宪法在司法实践中真的"无路可走".相反,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法院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只要我们能够走出"违宪审查"的迷思,宪法进入诉讼的路径不但存在,而且还很宽阔.借鉴域外的相关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当前中国宪法进入诉讼的具体路径包括合宪性解释、发挥宪法的第三者效力、行使法规的选择权、提请违宪审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