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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传毅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6(3):91-94
确定法治的治国方略和具体措施 ,是人类进步与文明的表现 ,也是人类苦苦思索和价值选择的结果。法治的理论基石为民主治国论、权力控制论、法治优越论。民主治国、权力控制均离不开法治的确认与保障。法治优越于人治是人类历史的经验教训和总结 相似文献
2.
“德主刑辅”思想是我国古代的治国方略 ,源远流长 ,绵延不绝。它对完善我国当前治国方略有着二重借鉴意义 :消极的借鉴意义是要反对德高于法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积极的借鉴意义是要坚持德法相济 ,社会主义德治与法治并举 相似文献
3.
龚怀林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1):9-11
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方略。法治与民主不可分割,但它并不等于具有工具主义特质的法制。但囿于我国的国情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民主革命反封建的缺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失误;商品经济的薄弱以及文化教育的落后等等。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不可盲目乐观。 相似文献
4.
张秀英 《太原师范专科学校学报》1999,(1)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论断。这一论断是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是我党治国方略的重大进步。 相似文献
5.
李英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
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是在借鉴其他国家依法治国经验教训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需要而提出的一套完整的民主法治理论,其思想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它关系到我国立国之本、强国之路、治国方略等一系列根本理论问题,是我们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行动指南,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刘瀚!法学部主任法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1,(1)
上个千年的最后一个百年,我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新千年的头一个百年,我国将发生意义更为深远的巨大变化。其中重要的根据之一是:我们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从一定意义上讲,推翻帝制是治国方略的一种变化,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治国方略的一个更大的变化。上个世纪最后五年,我们正式提出并在宪法上确定现在的治国方略,可以说是对几千年来治国方略经验教训的一个总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治国方略经验教训的一个总结,也是治国方略实行根本转变的标志。这一治国方略,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 相似文献
7.
邓建民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5(9):114-118
“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在我国正式确立 ,经过了中共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积极探索。毛泽东为首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基本治国思路是人治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共领导集体开创了中国社会反对人治、厉行法治的全新历程 ;以江泽民同志为首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 ,通过宪法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在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是一个前后相继 ,继往开来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加强宪法监督 建设法治国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法治已成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法治的灵魂是依宪治国,而宪法监督则是依宪治国的关键。所以,加强宪法监督,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彭程甸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4(1):6-10
江泽民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需要出发,继承与发展邓小平法治思想,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江泽民法治思想的核心和最高成就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法治思想的具体内容包括加强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改革、普法教育、发展法律服务业. 相似文献
10.
欧健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4(2):10-12,15
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晶,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历史选择.江泽民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需要出发,在继承与发展毛泽东、邓小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江泽民法治思想的核心就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对我国实现法治化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1.
毛泽东的法制思想坚持了立法的人民主权原则,强调认真守法、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但他对法制 概念及价值的片面认识,间接促使了“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从民主法制层面对文化大革命进行的反思,加速了中国 民主法治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2.
德法并举的社会控制新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洪涛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4(1):16-20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施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首选的治国方略。然而,人们在强调法治的同时,却又弱化了道德对社会的引导调节作用。加之,新的社会道德体系还未充分建立起来,使得道德对社会的引导调节功能弱化的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阐释了德法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期在当前大力实施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强化道德对社会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加速新的社会道德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13.
唐勤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2(2):34-37
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在国际共运史上 ,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并从跨世纪的战略高度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 ,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前提、原则、任务 ,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 ,对新时期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从儒法治国方略看中国古代政治的人治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儒家的德治与法家的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略。“德治”笃信“为政在人”重在人之“德”上,其本质是人治。法家“法治”名为法治但仅限于“君下法治”,法对民不对君,君主脱离在法治范围之外,其本质还是人治。儒、法人治方略虽在人性前提(儒家倾向善,法家倾向恶)、哲学依据(儒家找内因,法家找外因)、理论基础(儒家笃信“为政在人”重在人之“德”上,法家笃信“为政在法”重在法、势、术相结合上)、对象考量(儒家针对所有人,尤其是君主;法家针对君下人,排除君主)等方面存在着倾向上的差异和对立,但是二者之间并没有一方消除或代替另一方,而是成为君主专制系统中互补的两翼,这说明中国传统国家权力理论的逻辑出发点是君权,而不是民权。这种只见君权不见民权的传统政治思想正在为近代和现代中国的社会实践所颠覆,追求民权成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主流。 相似文献
15.
新时期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民主和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社会主义法治是民主的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离不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同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国家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享受民主权利.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必须努力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确保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和维系社会公平中的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16.
丁华 《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3):15-16
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在与“人治”的搏斗中发展起来的 ,随后 ,它成为“德法”兼治的理论基础 ;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布局的中心环节 ,引导具有不同层次道德水平的人们 ,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7.
张海翔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3):26-30
作者对江泽民总书记“以德治国”、“德法和治”的方略思想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结合高校实际提出,在高校中实施“以德治教”和“依法治教”战略,对于做好高校德育工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一项宏伟的社会政治工程,它需要具备一定的实现条件。从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提高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民法律意识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9.
杨桦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7(1):89-93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计划仍然是国家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但行政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应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受到行政法的规范与行政法原理的约束,而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要协调好行政计划与法治主义之间的关系,必须加强对行政计划的行政法调控,重点应明确行政计划的法律依据,完善行政计划的程序,强化对行政计划的法律救济,以实现行政计划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20.
钟敏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0(4):12-18
法治对民主监督的实施具有重大的保证作用, 因为法律是促使权力主体自我约束的强大威慑力量, 是提高监督行为的权威性、准确性的重要条件, 是监督行为程序化的根本保证, 是行使监督权力的可靠保障。要创造民主监督所需要的法治条件, 就必须加强民主监督方面的立法, 强化监督主、客体的法律意识, 提高监督主体的法律素养, 保证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在国家法律和监督法规面前人人平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