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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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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当代规范伦理学的主要类型,美德伦理学同规则伦理学一样关注“正确行为”,并提出了相应的行为理论及其论证。根据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代表人物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的看法,正确的行为是美德行为者在道德情境中将会典型采取的行为;而美德行为者则是那些具有实现幸福或繁荣所需要的内在品质的行动主体。美德伦理学对正确行为的指导,是以源自美德行为者的内在品质但又体现为一定程度的“美德规则”作为基本形态的,而并不主张或认同法典化的决策程序。面对道德困境,美德伦理学通过区分行为指南与行为评价以及可以解决的困境与不可解决的困境,揭示出美德行为者可能面临的四种困境类型,表现出行为者在实际的道德情境中不一而足的行为状态与心理状态。  相似文献   

2.
中山大学教育学院讲师、哲学博士童建军在来稿《当代美德伦理学研究的困境——以赫斯特豪斯为中心的展开》中指出:美德伦理学的复兴提醒人们注意,道德建设不应只被理解为规范的订定,而应同时重视美德的弘扬与倡导;对人的道德判断不应只关注行为,而应同时关注其内在的道德品质。换言之,在当代社会的道德治理中,需要的既不  相似文献   

3.
美德伦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优良道德品质及其实现(即美德的养成)的伦理学学科。美德伦理学自身的价值合理性及其复兴的趋势对当代大学生美德教育有诸多启示。本文在对美德伦理学的缘起和复兴等理论问题的探讨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分析了关于当代大学生美德教育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4.
人们对道德榜样的质疑牵涉到两个伦理学理论问题,一个是美德的统一性,另一个是美德的连贯性。前者与道德主体拥有美德的数量相关,后者与道德主体美德的稳固程度相关。道德榜样不一定具有所有的美德,也不一定在所有情境下都表现出美德。进行道德人格评价时既要谨慎又要宽容。  相似文献   

5.
美德伦理学是以"美德"为基本概念并将行为者及其品格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一种主张.在2010年至2020年10年期间,围绕美德伦理学能否成为一种独立的伦理学类型,国内学界展开了持续研究,质疑与肯定兼有."美德"是否具有概念自足性、是否能够成为道德确认标准、研究方法是否合理等问题,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争论更为促进大众对美德伦理学优势了解的同时,亦通过对"美德"概念优先性、实践有效性、研究方法合理性三个维度的论辩,在理论框架内确立"美德"概念优先地位并推进美德伦理学独有的行为指导原则的清晰呈现.一方面,该争论更能确切地显现美德伦理学以"美德"为基本概念,包容了地方立场上的道德多样性等独特优势;另一方面,该争论也显现出从实践基础、心灵哲学、道德多样性、跨领域研究多角度为美德伦理学的独立性作进一步辩护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要回答休谟伦理学是否是美德伦理学这一问题,我们需对美德伦理学的定义、休谟伦理学与这些定义之间的吻合度以及休谟伦理学的总体特征进行考察。基于“以美德为中心的”美德伦理观,休谟伦理学并不主张有德之人是美德知识的来源;基于正当与美德关系的美德伦理观,休谟伦理学是美德伦理与规则伦理并存的伦理系统。把休谟伦理学视为美德伦理学或者其他单一类型的规范伦理学都不恰当。休谟伦理学的价值主要在于其道德心理学和基于实践的自然主义、现实主义的伦理学方法。  相似文献   

7.
作为现代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代表人物,霍布斯主张利己主义的道德契约论思想,因此他对美德的强调和分析却容易被人忽视。以霍布斯的"愚昧之人"为例,阐述其从美德立场解释道德规则和功利问题之思路,通过比较霍布斯的美德与古希腊的传统美德,指出在当代伦理思潮中人们看待美德的误解和偏见。  相似文献   

8.
美德伦理学与美德认识论两者在整个"现代哲学"时期一起衰败,但最近已经复兴。共同的复兴,加之大多数非西方文化属于美德伦理学的某种形式这一事实,某种程度上支持了现代哲学构成一种中世纪时期就不可避免的认识论和伦理学美德方法最终会繁荣的观点。现代西方出现的新个人主义导致主观笛卡尔主义者转向,并且强调与人道主义相对立的权利,但是这些现代性"震荡"也许正在消失而朝向善,当今美德理论的强大可能是历史发展的一种见证。但是中国从来没有经历现代西方所出现的广义个人主义类型,这就是为什么儒家美德传统从未像亚里士多德主义在西方衰退那样而在中国衰退。并且,当代情感主义美德伦理学在其强调道德谦卑方面类似于儒学而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主义,这一事实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亚里士多德主义并不是美德伦理学不可避免的道路。而且,因为谦卑也是一种认识美德,美德认识论比起其先前所认识到的,或许也必须更多地向强调与他人同感的情感主义学习。  相似文献   

9.
儒家的道德思想可解读为一种温和的美德伦理学,既强调行为准则礼,又将个人品质作为 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儒家美德法理学是受儒家道德思想启发而发展出来的当代法律理论,以礼、正名、 义和仁四个儒家根本理念为基础。在规范理论方面,儒家美德法理学将和谐(社会层面的协调性和谐与 个人层面的自治性和谐)看做是法律的重要价值之一。法律应当提供一个制度性框架以促进公民美德的 发展。在实在理论方面,儒家美德法理学从功能论的角度解释了法律如何指引公民的行为,并对评价性 概念的适用和法律指引人们行为的机制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以此为前提,儒家美德法理学要求法律中 的评价性概念和法律的内容能够被具有“义”美德的公民所内化,以令法治得以良好运行。  相似文献   

10.
斯洛特是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对日常道德、义务论和功利主义只关注他人利益而忽视道德行动者自身利益的倾向进行了批判,他将这一批评称为"自我一他人不对称".斯洛特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论证过程存在问题,因此只能看作是美德伦理学视野下的一种不同的伦理观.  相似文献   

11.
弗洛姆作为当代人本主义伦理学家、新弗洛伊德主义的代表人物,在批判地发展弗洛伊德动力性格理论的基础上,建构了人道主义伦理学的价值判断理论。弗洛姆认为一个人的道德特性根植于人的性格,人虽然在性格形成与发展中不是自由的,但理性与良知仍然可以帮助我们找到关于价值判断的客观有效的标准。  相似文献   

12.
道德冷漠已成为制约当前社会道德发展的瓶颈,究其根源在于传统伦理对“分离”的强调,即强调人的自主性和权利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分离为基础的。在解决道德冷漠问题的可能性方案中,关怀伦理主张以关系性为理论基点进行自我建构,重新定位关怀与爱等情感因素,重视在情境中强化关怀行为,以对话和商谈的方式解决道德分歧,满足人们“被需要”的心理需求。虽然关怀伦理在公正与关怀的关系、适用度及其在社会变革中的效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局限,但它为促进当代社会和谐发展而提出的解决道德冷漠问题的可能性方案仍然是一次伟大的尝试和探索,也为当代人提供了一种可能的伦理生存样态。  相似文献   

13.
为澄清西方政治义务理论源头上的若干问题,运用文献分析法,对《克里同篇》中关于公民服从的道德理据进行梳理,并对当代西方哲学家的各种解释进行比对。分析认为,尽管在说服的义务、服从的理由以及不服从的正当性等问题上,《克里同篇》的主张不一定能获得广泛认同,但是没有人会否认,苏格拉底的论述对政治义务理论的发展确实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经验幸福论和思辨幸福论的二元划分与矛盾一直困扰着人们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解,其实,这一理论困境来自于人们方法论上的经验主义。《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理论主旨是通过“明智”德性而使幸福生活从经验指向形而上学领域,明智学说为幸福论提供了形而上学的基础。明智这种沟通经验与先验的能力,被现代道德哲学家紧紧抓住,康德以“道德判断力”的名义重提古代明智论题,并借此为他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事业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5.
西方伦理的科学化倾向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方伦理学在古代就具有知识论倾向,在近代具有认识论倾向,而在现代则具有科学化倾向。如此看来,受科学精神纠缠的西方伦理学若要担当起对科学的范导,首先必须更新传统西方伦理学科学化倾向的意念,归正道德的前科学性地位,还伦理学以情感、心灵、意志之人学的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16.
立足“伦理三分”并在辩证分析康德“德性论”的基础上,超越康德“两个世界”论的局限和麦金泰尔观点的西方想象,以“公共道德空间”的开拓为目标,以“实践与三个世界”的形成为旨归并在建构“新德性论”的过程中人类完全有可能推进自身的道德建设。  相似文献   

17.
德性伦理和规则伦理是西方道德传统中的两种基本理论和实践模式。二者的分歧成为西方伦理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论题。这种分歧主要体现在对德性与规则、古代伦理与现代道德以及正当与善的不同理解上。如何整合对这三组范畴的不同理解已经成为当代伦理学发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8.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道德经济,改革中对利益关系的调整,需要经济、法律的手段,更需要道德这一特殊手段,强调“以德治国”在目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德治”和“法治”都是治国的手段,各有其职能,不可顾此失彼,二者的正确结合,才是关于国家治理的固本兴邦、长治久安之道.  相似文献   

19.
尼采提出"基督教的爱理念"为最精巧的"怨恨之花"的断言,舍勒承接并驳斥该断言,提出现代仁爱才是真正的奴隶道德的起义。分析并比较两位哲人的怨恨论,他们对怨恨情感造成价值位移这一看法是一致的,该问题上的分歧在于对怨恨所颠覆的对象作出不同判断,这一分歧源于他们各自对于生命及生命价值的不同理解。  相似文献   

20.
公共行政德性正义是公共行政人员应具有的最主要的美德,但公共行政人员德性正义的实现面临着自由裁量权和道德的困境,这些困境是用公共行政制度和外在的法律都难以解决的。道德代理人理论则从德性论的维度对公共行政人员应具有什么样的的德性正义提出了要求。从德性论的角度看,道德代理人不仅应当遵循道德原则,而且还应当承认道德是他们的委托人。作为从事正义事业的公共行政人员,必然是正义的道德代理人,正义道德是他们行动的最高委托人。道德代理人理论的提出,使得公共行政人员德性正义的实现成为可能,也为解决当今公共行政中的道德困境提供了一条理想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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