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争议处理的法律冲突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后,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人事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与《劳动法》规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法律冲突。合理解决这一冲突,依法处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争议,无论是程序运用还是实体依据上,都应优先适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实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与劳动法的接轨。  相似文献   

2.
格式合同的出现和广泛运用是20世纪以来合同法出现的重要标志.本文在分析格式合同概念、特征和性质的基础上,通过同传统合同的比较,揭示了包括格式合同在内的合同法律制度的精神和实质,针对我国格式合同的现状提出了法律调整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各种人事争议日渐增多,但人事争议当事人的诉求表达机制与权益保障机制并未健全,人事争议的救济途径有限.目前改变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立法滞后的可行方案是,通过司法解释将人事争议纳入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之中,通过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4.
市场经济发育日渐成熟 ,格式合同适用愈为广泛。实践中存在三方面问题 :合同条款、合同效力、合同解释问题。对此应进行法律规制 :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加重提供方责任原则 ,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权限 ,并加强格式合同立法 ,同时增强市场主体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5.
论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现代合同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合同解除制度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意义十分重要。而合同解除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又是争议颇多、困扰人们的论题。本文试就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与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产生这两个问题加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6.
公职人员劳动人事关系的法律框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关和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应该着眼于以下两点:一是如何更好地保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二是如何切实地维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以保持和谐的公职人员劳动人事关系。除保留少量选任和委任的公务员以外,最大限度地以合同形式任用公职人员应该是今后改革的总体方向。  相似文献   

7.
我国《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聘周权的行使予以了限制,即管理人聘用权的行使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该制度的设置实质上否定了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制度,否定了管理人独立性地位,不利于破产制度的功能和价值的实现,并且模糊了责任承担主体。这些问题的出现乃由于该制度的立法理念与我国《企业破产法》整体理念的不统一所引起。我国《企业破产法》在借鉴日本该制度的基础上应作出适合自身的立法安排,以使得其立法理念在整体上得以统一。  相似文献   

8.
叶敏 《兰州学刊》2006,(11):198-200
在统一《合同法》规则下,商事合同由于自身强调商业效率、行业习惯等因素在解除后果上应当体现出其特殊性,以便更好地发挥合同法规则的积极作用。在解除范围上,应考虑商事合同的根本目的加以确定。在合同解除溯及力上,出于某些商业交易的不可逆性,商法中的公法因素,维护商事交易秩序的需要和法律理念上的差别等原因,商事合同解除往往不能带来返还原物的效果,而应以经济补偿为主。  相似文献   

9.
信息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网上消费愈来愈受大众喜爱,伴随着网络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纠纷也不容忽视,法律应当就保护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适用。网络消费不同于现实消费,两者在合同订立和履行上都有各自的差异,网络合同应当适用普通合同形式和实质的原则,只是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坚持这些原则并将合同订立和履行切实实现,是立法要完善的重点。实践中,域外立法对我国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域外做法中找寻自身的立法缺憾不足并予以完善,是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法律事实的抽象性概括,将网络消费合同纳入民事法律关系探讨和规范,形成有序的网络消费秩序,进一步顺应信息网络时代要求,促进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0.
欧盟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极具特色.欧盟以风险所在地为分类标准,分别对其领域内外的海上保险合同规定了两套不同的法律适用规则:对内适用欧盟保险指令中的冲突法规则,对外适用<罗马公约>的规定.这种立法模式源于意图扩大欧盟领域内外的保险服务市场,以及同时保护欧盟内部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这一看似冲突的立法目的,但从长远来看并非可取.最可行的方法是将<罗马公约>扩大适用于承保风险位于欧盟领域内的海上保险合同,同时根据<罗马公约>第4条,对不同的海上保险合同分别确定最密切联系地.  相似文献   

11.
殷玥 《广西社会科学》2022,(10):114-123
非典型合同的产生及其在日常生活之中的广泛使用是人们对于契约自由不断探索与实践的结果。从类型界定看,非典型合同可基于当事人的缔约真意划分为纯粹非典型合同、合同联立、混合合同。非典型合同法律适用的制度设计体现于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但其作为不完全法条在适用时需与其他规范相结合,同时其并未明确非典型合同适用或参照适用的规定是否存在先后顺序,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对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困难。对于纯粹非典型合同,应首先考虑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规定,其次是考虑适用《民法典》“总则编”所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对于合同联立,单纯外观结合之联立、相互依存之联立、单方依存之联立三种联立合同应适用其内部各合同之规范加以调整,择一之联立应适用条件“触发”后生效合同之具体规定作为裁判依据。对于混合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吸收说”“结合说”“类推适用说”来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对于非典型合同而言,目前还没有一种学说可以单独圆满解决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基于此,若实践中出现非典型合同的有关争议,一方面于司法裁判时应当注重探究当事人的缔约真意,另一方面于条件成熟之时可针对特定类型的非典型合同进行典型...  相似文献   

12.
赵昭 《理论界》2008,(11):86-87
《合同法》中对于无效合同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没有做出相应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是争论不休,本文从无效合同的确认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何确定诉讼时效以及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产生的请求权与诉讼时效的适用三个方面进行理解和分析,有望对无效合同的处理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3.
闫登伟  黄泽勇 《天府新论》2004,4(Z1):163-164
本文旨在批驳目前有关商品房预售合同法律性质的几种观点,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具有担保合同特征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特征的特殊买卖合同.  相似文献   

14.
由于市场机制的两面性、交易当事人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司法解纷机制的局限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严峻现实,对合同进行行政监管确有必要。监管主要通过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和消费者的举报、投诉等,进行事前审查。监管权限限于行政处罚而不处理民事纠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以实质平等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是对《合同法》的必要矫正和辅助,两法并不矛盾。  相似文献   

15.
邮政合同赔偿纠纷的法律要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邮件损失赔偿的免责规定常常会受到来自社会的谴责。尽管邮损赔偿现行规定确有其合理之处,但邮政企业为自己所作的辩护是禁不起推敲的。现行邮损赔偿规定的缺憾显而易见:立法缺乏细致的调研和严格的成本核算基础;对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未能给予区别对待;某些具体免责规定的合理性也值得分析。对邮损赔偿问题修改时应抱以科学与法治精神认真对待。  相似文献   

16.
本文论述借款合同担保的法律关系。对借款担保的成立和生效以及担保的法律责任进行研究 ,将有助于银行开展借款担保业务 ,并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田韶华 《河北学刊》2003,23(3):205-206
第三人利益合同是以向第三人给付为标的的一种特殊合同 ,该合同使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而债务人同则得以因合同而生的一切抗辩对抗第三人。我国《合同法》第 6 4条未赋予第三人任何法律地位 ,并非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  相似文献   

18.
在交易中,缔约当事人在直接订立本合同的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先行订立预约合同的办法,来保障预约债权人嗣后订立本合同的权利,其价值在于合理分配缔约风险、降低缔约成本。我国在修改合同法时,有必要对预约合同的成立、效力和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阳继宁  赵勇峰 《理论界》2009,(8):117-118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划分标准,都是双方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待给付义务.或者说彼此的给付是否互为对价.两种分类的区别在于,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分类对象是合同行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分类对象是合同关系.单务合同均为无偿,无偿合同也均为单务;双务合同均为有偿,有偿合同也均为双务;通说所谓的单务有偿合同,实际上并不存在.  相似文献   

20.
合同相对性原理是合同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在合同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主要就合同相对性的内容以及合同相对性的例外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