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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世纪人们的选择趋于多样,于是有人开始质疑:“人为什么非结婚不可?” 潇洒单身族在增加。据有关调查:我国单身人口呈上升趋势,特别是28~49岁的独身人口有所增加。某市一电台节目,邀请听众预测未来的婚姻,一教授说:“我预测未来,每人至少结婚两次。”而一个大学生则说:“我们可能一次婚都不结。”婚,多数人还是要结的,因为目前还没有看到婚姻制度没落  相似文献   

2.
本文比较研究大陆与香港的婚姻家庭法,侧重于如下法律、法规:香港的《婚姻条例》、《修订婚姻制度条例》、《婚姻诉讼条例》、《婚姻诉讼及财产条例》,大陆的油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一、婚姻的定义与特征关于婚姻的定义,香港《婚姻条例》第40条第2款指出,基督教婚姻或相等于基督教式婚姻的世俗婚姻,乃是指“获法律承认的正式婚礼,其间为一男一女自愿终身结婚,不容他人介入”的结合行为而言。根据这一规定,婚姻是指一男一女通过法律承认的仪礼以终身共同生活为目的的自愿结合的行为。婚…  相似文献   

3.
中国封建社会婚姻的不自主性表现在许多方面 ,其中赐婚作为婚姻的特殊表现形式是不自主婚姻的典型。赐婚有两种表现形式 :其一 ,是封建帝王将自己手中所控制的女性赏赐给男子 ,使之结为夫妻 ,构成家庭。由于有的男子已有妻子 ,往往出现一夫二妻或一夫多妾的现象 1。其二 ,封建帝王亲自出面撮合未婚男女 ,使之结为夫妻 ,受赐的男女一般不能拒绝 ,有的人甚至引以为荣。赐婚既不考虑男女双方的婚配情况 ,又不顾及男女的年龄悬殊 ,所以老夫少妻现象屡见不鲜。因赐婚大多违背男女的个人意愿 ,故而有的人严词拒绝甚至自杀以抗命 ,显示出赐婚的不人…  相似文献   

4.
扎堆是指多人聚拢在一块,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地点,群体行动做某事。日常时间作为一个非常自然的度量单位本来应该具有均匀的行为表现,理论上说,在没有外因影响下,人们的结婚时间应该也是可以随机选择。但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现象,即备婚新人热衷于挑选极少数所谓的“良辰吉日”结婚,导致了这些时间(时间点)上集体行动“扎堆结婚”现象。扎堆结婚行为通过关联路径传递至道路交通、婚庆市场、酒店、婚姻注册机构等相关主体,引起主体拥挤、资源利用不均、风险聚集等特殊响应,同时这种人为的高峰还会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到生育等其他高峰的出现。该文以人文为研究视角,透过人们扎堆结婚的时间选择行为,深入分析扎堆结婚问题背后的人文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方式,最终实现预测扎堆结婚问题可能对社会造成的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5.
重婚罪管窥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对"有配偶"应理解为不仅包括法律上的配偶,也包括事实上的配偶,即欠缺形式要件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中的事实丈夫和妻子.事实婚姻是是我国特有的法律概念,基于从我国的实情出发,前婚是法律婚,后婚是事实婚的自然构成重婚罪;前婚是事实婚,后婚是法律婚或事实婚的也构成重婚罪.在认定重婚罪时,要正确把握重婚罪的罪与非罪,才能在既有规范的限度内,更有效地保护婚姻关系.对重婚案件的审理中应注意审判管辖问题、职能管辖问题和证明责任的分担问题.重婚者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因重婚行为而产生的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婚姻效力瑕疵的规定应该解释为具有封闭性。从法政策的视角看,欺诈行为只有在涉及婚姻实质时才会影响婚姻效力,而法定的涉及婚姻实质的欺诈只有隐瞒重大疾病这一种;重大误解不足以构成撤销婚姻的事由;采取虚伪表示不影响婚姻效力的立场,反而更加有助于减少假结婚、假离婚等行为,且有利于维护婚姻登记公信力,至于附带的经济损害则可以通过区分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的法律技术加以救济;除未达法定婚龄者外,其他人不纯因其行为能力欠缺而致婚姻效力受影响,否则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弱势群体结婚的权利;《民法典(草案)》中曾规定“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婚姻登记”,是为了解决“被结婚”这种特殊的婚姻不成立问题。从教义学的视角看,结婚的意思可以分为实质结婚意思和形式结婚意思,在我国法中,二者只要具备其一,就符合“自愿结婚”的要求,可以成立有效的婚姻。  相似文献   

7.
等级观念对我国封建婚姻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文联 《船山学刊》2005,(1):55-57,36
在古代中国宗法等级社会里,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不仅使良贱相婚成为法令上禁忌,而且也使良人内部亦存在士庶不婚的鸿沟。其直接后果是,社会上出现一个又一个封闭式婚姻圈,使人类自身生产难以正常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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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中国宗法等级社会里,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不仅使良贱相婚成为法令上禁忌,而且也使良人内部亦存在士庶不婚的鸿沟。其直接后果是,社会上出现一个又一个封闭式婚姻圈,使人类自身生产难以正常进行。  相似文献   

9.
雪樱 《家庭科技》2015,(2):12-14
如果你还给未婚大龄男女贴上"剩"字标签,那么你真就OUT了!他们很可能是都市懒婚族。与"结婚狂"相反,懒婚族不彻底奉行独身主义,不属于丁克一族,也不排斥婚姻,但又不以婚姻为某种终点,而是为自己寻找一个人幸福的理由。常人懒婚多是内心的"失灵",或是失去寻爱的内驱力,或是过于依赖原生家庭,对爱情没感觉。可见,懒婚是爱情的"休克",懒婚男女应早早觉醒,别误了终身大事。  相似文献   

10.
俞金尧 《学术研究》2015,(4):91-101
在16世纪,尤其是宗教改革时期,欧洲人对婚姻制度进行改革,规范了结婚的程序,增强了婚姻的公开性,强调了父母在子女婚事上的话语权。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婚姻形成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稳定社会秩序。由于规定子女的婚姻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一些学者就批评婚姻改革剥夺了年轻人的婚姻自由,认为家长主义从此盛行。本文根据中世纪晚期至近代初期欧洲私婚泛滥的实际情况,结合宗教改革家关于家长权的意见和法庭处理私婚的态度,认为:当时的人们所主张的父母在子女婚事上的权威是人之常情的家长权,它并不以牺牲个人的意志为条件;尽管到那时为止,因为不许离婚,欧洲人从来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婚姻自由,但择偶自主的权利在宗教改革时期及以后的时期里一直都没有丧失,男女双方在自由、自愿的情况下表达结婚意愿是形成合法、有效婚姻的必要条件,从未遭到否认。中世纪确定下来的结婚自由的精神,在历经了重大社会变革以后仍然保存了下来。  相似文献   

11.
国内学界对我国新建立的无效婚姻制度和得撤销婚姻制度,在认识上颇多分歧。本文拟就其中的分类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为了便于研究,首先要了解一下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的不同含义和不同效力。无效婚姻是结婚的无效。得撤销婚姻是婚姻的撤销。我国实行登记婚制,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根据这个规定,我们可以把“结婚的无效”理解为“结婚登记的无效”,准确的说法…  相似文献   

12.
五四时期,伴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在怀疑、批判和否定传统文学、文字、艺术、思想、国民性格这样一种文化气氛中,伦理文化也作为关系人们社会生活和个人自由幸福的大事,引起思想界的广泛关注与探讨,进而引发了伦理文化的论战与变革。五四时期伦理文化观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婚姻自由的伦理观、男女平等的伦理观和性伦进化的伦理观上。婚姻自由的伦理观提倡:(1)自由恋爱。主张结婚要以恋爱为基础,认为爱情与婚姻之间如“光色之与绘画,节奏之与音乐”①,必须同时存在,失去一方,双方皆亡。(2)自由结婚。婚姻要“完全凭着男女两人自…  相似文献   

13.
以形象性和情感性为中心,苗族《开亲歌》向我们展现了:在一定社会历史背景下,人类婚姻经由血缘婚(兄妹婚)、亚血缘婚(兄弟子女婚)、普那路亚婚(姑舅表亲婚)、对偶婚(不落夫家婚)、一夫一妻婚的发展道路。《开亲歌》是博大精深的,这里,笔者仅就其艺术表现方面的问题谈些研究心得。  相似文献   

14.
我国无效婚姻制度在认定标准、宣告程序方面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在无效婚姻的认定条件方面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早婚、近亲结婚及结婚的疾病等方面;在婚姻无效案件审理程序方面也存在着不足.对此,需要在相关立法上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论新疆穆斯林传统的通婚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婚的规则是指禁止通婚与允许结婚的范围与对象。婚姻行为不是男女两个人的私事 ,不能完全以个人的好恶来决定配偶的选择 ,可以和什么人结婚 ,不能与什么人结婚 ,各种社会都有一套严格的制度或习俗进行限定与规范。通婚规则就其限制内容来看一般可以分为文化的与血亲的两类 ,前者是指由于文化的原因 ,诸如宗教、民族、社会等级等限制或提倡通婚 ,后者是指在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间限制或提倡两个血亲群体或个人的通婚 ,如氏族外婚、乱伦禁忌、姑舅表优先婚等。家庭婚姻制度是发展变动着的体系 ,通婚规则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动而有所不同。历史…  相似文献   

16.
邱婷 《天府新论》2022,(2):130-138
基于豫北农村的经验发现,在家庭婚姻偿付能力普遍偏弱的情况下,农民长期面临较重的结婚负担。由于家庭再生产任务和社会文化结构的共同作用,农民家庭往往采用变通方法克服压力以实现婚姻缔结,从而形成了早婚和入赘婚两种稳定的非常态婚姻实践形式。前者通过婚后补偿实现了家庭结婚压力的时间分散,后者通过男性“屈尊”实现了家庭结婚压力的空间转移。婚后补偿与男性“屈尊”的婚姻策略都试图突破家庭能力、条件不足对男方家庭造成的婚姻缔结压力,是有明确目标指向的家庭整体性婚姻实践;但两者都存在婚姻基础薄弱的共性,仍面临婚姻不稳定与婚姻离散的风险。  相似文献   

17.
收继婚,是古代欧亚草原上各游牧民族普遍盛行的一种妻后母、报寡嫂的婚姻习俗。一元朝是十三世纪时由北方的游牧民族蒙古族建立的一个庞大统一的封建帝国.他们同样实行古老的收继婚。正如《出使蒙古记》所描述的:“每一个男人,能供养多少妻子,就可以娶多少妻子,…。按照他们的通常风俗,可以同任何亲戚结婚,  相似文献   

18.
对于成千上万正在恋爱和已经结婚的人们来说,爱情永远是一个充满诱惑而又充满疑问的话题。男女双方要了解彼此是否真正相爱并非易事。为了帮助人们明察自己的感情在多大程度上接近真正的爱情,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婚姻问题专家查里斯·谢德博士提供了成熟婚姻的五大要素。对于正在考虑  相似文献   

19.
婚姻是契约,是时间最长成本最高的契约。婚姻契约一但形成,其内在的市场化趋势就逐渐明显。婚姻市场是市场形式的一种。透过经济学的视野,女性在婚姻市场中价值的损失,其原因在于:⑴在任何年龄段,男性的死亡率高于女性;⑵在适婚年龄段,离异男性的再婚速度都比离异女性快;⑶有孩子的离异女性的再婚率比没有孩子的离异女性再婚率低;⑷女性倾向于和年龄比自己大的男性结婚,并且随着结婚年龄的增长,已婚男女年龄差距增大。因此,女性更倾向于寻求长期的婚姻契约的保护。因此,婚姻立法应注重男女实质的平等,以切实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试论中国古代的婚姻六礼及其实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是人生的重要大事,也是人的生命周期中的一个极重要的关口。我国古代男女结合,要确定婚姻关系,要都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确定婚姻关系。这种程序是被社会所承认的仪式。它是根据道德的,经济的、社会风俗习惯的需要,也是男女双方为巩固婚姻关系本身的需要而形成的。因此各民族的婚姻都有一套仪式行为,简称仪礼。婚姻仪礼是婚姻礼俗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我国古代人们特别重视的礼节。如果不按婚姻仪礼结婚的男女,社会上就不承认他们的婚姻是正当的。中国古代的婚姻仪礼特别复杂,并通过各种仪节得到社会承认,保证婚后幸福,爱情永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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