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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救济概念范畴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救济问题是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行政救济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国家有权机关予以补救的行政法律制度。它具有因行政相对人提起的补救性、争讼性、相对独立性、个案性、程序性特征。对行政救济的重新分类有助于深入认识行政救济概念的内涵和特征,符合行政法律实践之需要 相似文献
2.
张黎娜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5(4):59-60
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解决学校纠纷案件的主要法律救济途径。这三种法律救济途径存在着受理程序上的不完善,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根本保障。因此,我们要建构一种公平、专业的学校纠纷救济体系,完善学校纠纷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3.
王迪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4):111-112
行政赔偿在行政领域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获得行政赔偿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行政主体违法行使职权,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考虑,在是否违法问题上大费周章没有必要,进一步从行政赔偿法是救济法的本质出发,优先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将有关行政补偿内容纳入行政赔偿法律体系框架之中。 相似文献
4.
郑全新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0(3)
传统理论认为在高等学校行政法律关系中学生是高等学校的内部行政相对人,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是内部行政行为;教育法规定学生不服学校纪律处分的救济途径是申诉,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没有将纪律处分行为纳入受案范围;法院在学生不服学校纪律处分而提起诉讼的问题上也做法不一,存在矛盾.事实上,高等学校学生应当是高等学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外部行政相对人,高等学校对学生的行政处分实质应是行政处罚,因此,需要对现行法律、规章规定的学生救济制度作出调整,取消内部申诉制度,明确赋予学生对高等学校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权之行为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周健宇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92-99
政府运用公权力干预市场秩序的抽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并确保行政相对人享有完善的救济体系,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之一。从行政法治角度审视,"新国五条"、"新国十条"等房产"限购令"作为抽象行政行为,违反了宪法及若干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鉴于现行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途径均存在缺陷、可行性较低,试提出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补偿的若干建议,以保障被房产"限购令"侵害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行政法律制度变迁与新公共行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公共行政对行政法律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对行政组织制度的影响 ,表现为继续推行传统的行政组织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同时 ,注重培养非政府公共管理部门 ,即“第三组织” ;行政行为制度应当回应以相对人为中心的新公共行政理念 ,注重相对人的参与与民主化 ,注重非强制行政行为的运用 ;行政程序制度的崛起是新公共行政理论对行政法律制度影响的又一具体体现 ;行政法制监督和行政救济制度的加强 ,监督对象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是新公共行政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7.
土地征收侵权救济方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ZUO Jie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2)
我国的土地征收侵权救济方式为行政裁决,国家赔偿和传统的民事赔偿的组合救济,其具体的责任形式较为单一,不利于广大征收相对人土地权益的保护。考察英美法系代表国英美、大陆法系代表国德法以及日本相关立法可知,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混合的救济手段是世界土地征收侵权救济方式总的发展趋势。我国应从开拓传统民法保护,深化民事救济机制;完善行政救济相关机制,将土地征收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方式作为前置程序、强化刑事救济机制的最后屏障作用,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的惩罚力度等方面来完善我国土地征收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朱孝鸿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Z1):70-73
高校行使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处分权体现了法律授权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它作为一种具有自由裁量性的公权力,应该加以限制和约束,否则容易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缺失和滞后,有关的校纪校规也与之相冲突,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现代法治精神,构建完善和健全的法律体系,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完善有关处分学生的规章制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使学生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充分的保障和救济。 相似文献
9.
论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及相对人权利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随着教育与人们社会生活关系的日益密切,教育行政纠纷时有发生,并呈现上升趋势.围绕着学校所产生的各种教育行政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涉及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教育行政案件大量地映入我们的视野.如何通过适当的法律救济途径来解决这类纠纷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从解析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出发,本着优化纠纷解决途径的目的,试对教育行政纠纷的相关救济途径做了分析.以期对保障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教育法治化,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0.
行政纠纷是引起行政救济的前提,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离不开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和发展。诉讼救济固有的局限性,使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成为世界性的潮流和趋势。在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体系中,必须重视行政协商与行政调解、行政申诉与信访、行政裁判及私力救济等各种行政ADR的运用。 相似文献
11.
唐强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7(3):55-57
行政复议是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通过对行政行为的事后审查,来弥补行政相对人受损的合法权益。但现实中行政复议的救济作用却十分有限,这既有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杜绝影响其作用发挥的人为因素,实属必然。 相似文献
12.
王喜萍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1):89-9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给付行政的盛行,行政救助作为行政机关的责任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公民特别是弱势公民的生存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机制。行政救助权只有在承认其是公民的权利,给予行政救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在权利———义务的统一体中分析研究才能使其获得法理上的根基,才能真正地实现公民的行政救助权。 相似文献
13.
行政法治文明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是人类在改造社会,完善自身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文明成果,是国家行政建设和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从内容上看,行政法治文明主要由文明的行政理念、文明的行政组织、文明的行政行为及文明的行政救济等4个要件构成。 相似文献
14.
随着现代法制文明的进一步发展,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行为在现代行政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对于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造成的利益侵害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救济,这种严重的法律救济缺失,给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造成了严重障碍,所以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司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5.
16.
莫张勤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80-83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确立行政诉讼的类型化,其不利后果表现为:不能全方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实现程序经济、不利于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矛盾的解决。我国学术界对于建立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有着多种观点与学说,其中,以“诉讼请求的内容”为划分标准的“三类说”最为可取。以“诉讼请求的内容”为划分标准,可将行政诉讼划分为: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和行政确认诉讼三种基本类型。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行政合同法律性质的认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其分歧的焦点在于: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还是行政管理形式?行政合同是单方行政行为,还是双方行为?行政合同是权力行政行为,还是非权力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强权力行为,还是弱权力行为?行政合同是私法契约,还是公法契约?行政合同本身较为复杂,如果时其只在某一层面或者某个角度进行观察与分析,很难全面认识和把握其本质。为了全面、深入地揭示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应当从不同的角度时之加以解析。基于此,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大致可以界定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时人之间的双方行为,是行政主体的特殊行政行为、弱权力行政行为、弱强制性行政行为和弹性行政方式。 相似文献
18.
戴小明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6(6):94-98
信访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所创建的一种法律传统,行政信访是其核心组成部分。文章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和精神,阐述了行政信访的概念、特征、原则、作用和程序,分析了各类行政信访主体在行政信访活动中的法律责任,探讨了行政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制度的关系及其未来发展。 相似文献
19.
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是在借鉴大陆法系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大陆法系的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法律行为,不包括行政事实行为和准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甚至是对外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内部行政行为;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是广义上的行政行为,已经而且应当包括行政事实行为、准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但是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与大陆法系的行政行为成立实质上是相同的。有必要把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成立与大陆法系行政行为成立理论进行比较、鉴别,以完善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20.
龙海峰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7(3):55-61
探讨了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司法救济和防治等几个问题,认为应该将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最后提出了防治行政不作为的措施。 相似文献